作者Jeph (智識可食! 食之矣)
標題[轉錄]Re: 為何水桶我
時間Thu Sep 10 20:39:52 2009
※ [本文轉錄自 Jeph 信箱]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標題: Re: 為何水桶我
時間: Thu Sep 10 20:08:08 2009
※ 引述《Jeph (智識可食! 食之矣)》之銘言:
: 版主您好
: 請問為何水桶我 你的理由不洽當
: 有人已為我證明 #1ANgR1_U X
: 而且你標準不一 上次我被警告 只在推文裡發言並無謾罵 指責
: 而D版友 罵人白目 你居然趕快刪文也只給他警告 不符比例原則
: 請給理由
: 好讓我申訴你
既然要申訴我,何必要我給你理由?
就用你想申訴的理由去申訴即可
原因我已經在公告中說過了
一兩篇文章,可以作為"板上"的代表?
況且你的回覆是 "感覺"
引戰文,我都先用警告
刪文與否只在於該篇文章是否有保留價值
你使用過度主觀的立場,來營造單車板的不良形象,破壞單車板討論氣氛
而且並非初犯,這就是你被水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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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相信科學,不要相信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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