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ph (智识可食! 食之矣)
标题[转录]Re: 为何水桶我
时间Thu Sep 10 20:39:52 2009
※ [本文转录自 Jeph 信箱]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标题: Re: 为何水桶我
时间: Thu Sep 10 20:08:08 2009
※ 引述《Jeph (智识可食! 食之矣)》之铭言:
: 版主您好
: 请问为何水桶我 你的理由不洽当
: 有人已为我证明 #1ANgR1_U X
: 而且你标准不一 上次我被警告 只在推文里发言并无谩骂 指责
: 而D版友 骂人白目 你居然赶快删文也只给他警告 不符比例原则
: 请给理由
: 好让我申诉你
既然要申诉我,何必要我给你理由?
就用你想申诉的理由去申诉即可
原因我已经在公告中说过了
一两篇文章,可以作为"板上"的代表?
况且你的回覆是 "感觉"
引战文,我都先用警告
删文与否只在於该篇文章是否有保留价值
你使用过度主观的立场,来营造单车板的不良形象,破坏单车板讨论气氛
而且并非初犯,这就是你被水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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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2.13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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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相信科学,不要相信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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