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annica (養兔百科風月星復活啦)
看板L_RelaxEnjoy
標題[申訴] 要求 Rabbit 板取下中未經作者授權之文章
時間Fri Sep 8 17:38:39 2006
一、檢舉人: Clr / frannica
二、被檢舉人/看板: Eudha (及其繼任之其他板主) / Rabbit 板
三、檢舉事由:
本人要求rabbit前版主Eudha 刪除因「徵人事件」被收錄在「爭議記事」之文章
但被Eudha以公告文拒絕,並且公告就算有人在這申訴他也不會來應訴的不負責態度
兔版另外兩位版主 一位請假出國但沒到組務版請假 (8/20~8/29)
另外一位很久才上站一次 (8/29~9/3,9/3~9/8)
煩請小組長依站規處理我們的申訴 或者請現任版主上來應訴
四、檢附證據:
(1) Rabbit 板-->3. 板規與公告-->8. 爭議紀事 --> 17. ◆ 徵人兔工作
(2) Rabbit 板前任板主 Eudha 公告 8/29 [公告] 徵人啟事系列
8/30 [公告] Eudha板主辭職囉~^^*
在系列討論串中, E 板主第一次回文中提到:
" 對於這篇文章,我想得很清楚;
到目前為止,所有的回文完全都在我們的預期之中
(如果大家沒有氣沖沖的回應,反而令人驚訝)。"
由此可見,板主已預見反彈之聲浪,仍同意對方貼文,而且未在第一時間說明自身考量
而是在板友反彈後才辯稱為"引導討論",想藉此"豐富"
最後在辭職的公告中,卻改稱自己是有意引起爭論,誘導板友前往板務投訴
以加強其個人請辭兔板板主之決心 (請參考兔板 [公告] Eudha板主辭職囉~^^*)
(1) 所謂的板主引導討論,應該是板主拋出議題
在討論過程中維持秩序,使正反兩方意見可以順暢表達
但 E 板主先縱放不當的文章出現在板上,又在參與討論者無違規情事
發表之文章亦均符合板旨,提供養兔者有用且無不當之資訊下
短時間內以刪文處理 (徵人文於 8/27 出現,8/29討論串刪除且禁止繼續討論)
(2) 在板主自行引發所謂的"爭議"後,以"氣沖沖的回應"汙名化了參與討論的板友
但是縱觀所有回文及推文,大家是以理性的態度列舉出該活動不當之處
請主辦單位深思,請兔友注意自家兔子安全,並希望板主作出適當回應
其間多無情緒性字眼,何來"氣沖沖"之有?
(3) frannica 及 Clr 已表明不願提供在該討論串之發言予兔板
除去板主本身承諾不說,依 Clr 在 sysop 問得之結果
文章屬作者所有,作者有權拒絕板主收錄
其後板主提到因有人在組務板申訴,需要文章作為證據,但是:
a. frannica 與 Clr 並非申訴人,與板主受到申訴無直接相關
發表之文章亦無違反板規或站規之嫌,基於上述拒絕提供文章之要求
板主不應逕自收錄,況且收錄並非保存證據之唯一方法
b. 若為保存證據,應直接從兔板板面收集文章
才能保留兔友以推文表達的意見,忠實呈現討論之原貌
何以板主捨近求遠,到 allpost 去收集無推文紀錄之文章?
尤其是在 frannica 提出下列抗議後,板友贊同的推文,以及板主不收文的承諾
在板主收文當下,該文含推文仍完整保留在板上,何以板主捨此不收?
"很抱歉,您這種作法讓我有深深受騙的感覺
即使報紙要發起某議題的討論,也是以公開徵稿的方式處理
而非用這種手段
我當初會回文,是為了不要有兔子在新手兔有不知情的狀況下受害
而不是要響應板主的"議題"的
因此,我剛才已經刪掉我的回文,並且我拒絕我的文章收錄在"
茲附上該篇推文如下:
推 lfswg:推薦這篇文章 08/28 22:41
推 raymo:哇~這篇文章好酷。 08/28 22:58
推 Clr:個人刪文理由同frannica 我的回應不應在版主的期待下被誤解 08/28 23:02
→ Clr:也許版主應該將「氣沖沖」改掉 這樣的形容 似乎把我們的好意 08/28 23:03
→ Clr:當作不會思考只會發洩情緒的笨蛋 08/28 23:04
推 dirdir:唔 雖然我並沒有在這討論串中做出任何反應 但是版主的第一 08/28 23:05
→ dirdir:段給我的感受是把熱心回文的版友當笨蛋耍.... 08/28 23:06
推 nanahiei:還以為只有我看到板主的回文很傻眼的,還好我不是異類 08/28 23:09
推 shuntpooh:樓上握手~看到版主回文很傻眼+1 還好有很多強兔友坐鎮 08/28 23:57
推 Eudha:本文處理完全尊重您的意見,也尊重以上所有推文者。<(_ _)> 08/29 00:29
(4) 板主離職乃屬私人意願
為加強自身離職決心而在管理之板面引起爭議已屬不當,且不必要
(站規規定,請辭只要到組務遞交辭呈即可)
在招致申訴後動用公共板面「保留證據」更是公器私用
事件未結束即遞交辭呈,又在辭職公告中宣告不來組務應訴
實非一個板主,一個應比一般板友更具責任感之人該有的作為
(5) frannica 與 Clr 在板主收文公告後,8/29 再一次明白表示拒絕收文的立場
但板主遲未處理,並延至 8/30 辭職生效後,無處理板務權限時才在辭職宣告中說明
依 E 板主在辭職公告中宣稱
"這次,既然我已請辭板主,因此,此訴訟完全與兔板"板主群"無關
Eudha這個帳號會獨自扛下所有的訴訟責任。
不過,即使被停止所有使用者權限,Eudha是不會去應訴的。:)"
顯然兔板板主群已有共識不再處理此次事件,故請小組長處理,謝謝!
另外,兔板板主 yonyon 常多日不上站,之前已有板友申訴過
希望小組長予以督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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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103.223
※ 編輯: frannica 來自: 61.229.103.223 (09/08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