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frank (roc_frank)
看板L_PTTAvenue
標題Re: [檢舉] 不服 ccromance / rocfrank 處理方式
時間Fri Oct 18 22:11:39 2013
小組長你好:
一、 檢舉人適格問題
依據
---
● 739 m 10/09 JasonBourne □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簡明版)
┌─────────────────────────────────────┐
│ 文章代碼(AID):
#11Phto_B (PttLaw) [ptt.cc]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PttLaw/M.1097252338.A.FC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二.違規行為檢舉
1. 誰有權檢舉?
涉及特定個人權益之違規行為 => 須由權益人本人或授權檢舉
不涉及特定人權益之違規行為 => 任何人皆得檢舉
2. 到哪裡檢舉?
看板違規行為
=>到看板向板主檢舉
板主違反站規或不當行為 及 違反組規
=>到群組事務看板向小組長檢舉
---
當本案業已審理完畢後 便為涉及特定個人權益之違規行為 須由權益人本人或授權
二、是檢舉案還是申訴案?
標題為檢舉 內文卻為申訴 格式明顯錯誤 叫人無所適從
---
作者 hateOnas (九頭龍高中裡,沒有天才) 看板 L_PTTAvenue
標題 [申訴] 不服 ccromance / rocfrank 處理方式
時間 Fri Oct 18 11:40:30 2013
───────────────────────────────────────
(1) 看板英文名稱:CCRomance
(2) 申訴人ID:hateonas
(3) 被申訴板主ID:rocfrank
(4) 申訴事由:不服rocfrank 一開始沒有依照板規處理
經過檢舉才依照板規處理
因認為版主一開始沒有依照板規處理是一種瀆職行為
要求板主說明為何一開始沒有依照板規處理 但板主不說明
並請我就此案別再寄信 所以只能檢舉
(5) 檢附證據:
---
三、何謂不當?
(1)
依照 [公告] PTTAvenue 組規 2013 年 1.01版
---
7.
[檢舉] 看板英文名稱 +
"板主" +
欲申訴板主 +
申訴事由
檢舉時請注意以下規定:
(1) 此分類接受檢舉本組內板主有違規事實之檢舉,違規的定義請參照組規之
相關規定,板主與使用者之間的行為請用[申訴]分類,違者不予受理。
---
(2)
依照 [公告] CCRomance 板規 (2013年10月修訂)
---
五、檢舉與申訴流程
1. 請於發、推文發表
三天內寄信給板主群檢舉或未附上檢舉證據,板主可不受理。
2. 寄信檢舉需附上觸犯板規名目,若
三天後無任一板主回應,請再寄一次提醒。
若
一天後仍無回應,可逕行上訴組務板(
L_PTTAvenue)。
---
(3)
站方授與使用者檢舉的權利 需經一定的程序和認定來辦理
在看板部分 在板規既有規定下檢舉
在小組部分 是使用者與板主群溝通後 或申訴或檢舉
這是程序問題
使用者 hateOnas 經由信件檢舉 本人已有回應 也做成相關判決與懲處了
就程序上 到底是那一點有不當處理?
板主有板規裁量權 對單一新發個案具有爭議 當然需要考量該違規者適用法條與犯意
在經 hateOnas 檢舉前 本人就做出刪文並研擬水桶一週的處份了
在證據文中應可明顯認定是欲回到板主信箱勿發到板面 是惡性重大到須劣退嗎?
此案經 hateOnas 檢舉後 被劣文之申訴人寄信與板主本人溝通反映實情
這無疑又是製造出一個新問題 且違反該公告之善意
請問 hateOnas 檢舉對看板管理上是益? 是害? 還是極度壓迫板主板務管理權力呢?
小組長若認為板主在案件判決考量需對 hateOnas 一五一十的報告清楚
那請小組長你先做起吧!
※ 引述《cleanwind (C.Y.)》之銘言:
: 閣下若於檢舉人反映前,便已劣退自然無爭議可言;
: 然而若於檢舉人反映前,並無按板規處置,
: 如此似乎有《板主權力義務規範》執行不當之爭議:
: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 之處分。
: b. 水桶處份權:
: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 而《組長權力義務規範》中:
: (3)裁決權:
: 組長有裁決該小組所有有關板務爭議之裁量權,除該看板之板主為該組長時,該
: 組長需要迴避裁決,交由上層之群組長或是站長處理之。
: 因此本案當受理而無爭議。
: 故請板主 rocfrank 說明,為何於檢舉人反映前無劣文,
: 而待檢舉人反映後方判處劣文?感謝。
: ※ 引述《rocfrank (roc_frank)》之銘言:
: : 小組長你好:
: : 依據
: : ---
: : 第十三條(得申訴事項)
: : 本規則所稱申訴,謂使用者針對下列事項,表達其意見:
: : 一、違規行為之檢舉。
: : 二、對於違規行為認定權人之認定或處分不服者。
: : 三、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 : 四、其他對於本站之建議。
: : 第十四條(申訴程序法定原則)
: : 非依本規則所定程序提出申訴者,不予受理。
: : ---
: : 本人已依板規做出相關判決懲處 並無違反板規之處
: : 若有異議 還請有「權益受損」之當事人自行申訴或授權代理之
--
真 愛 無 國 界 Welcome to CCR enjoy more fu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50.14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