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eanwind (C.Y.)
看板L_PTTAvenue
標題Re: [建議] VPN相關問題
時間Mon Sep 9 03:19:52 2013
此建議甚好,能更保障使用者之權力,
然而這也恐致使用者利用此建議進行灌票;
此外使用者既能透過 VPN連線,
表示其亦有非透過 VPN之 IP ,
要求使用者不要利用 VPN進行連署應非難事。
這的確將造成使用者的不便,
然而卻能保障多數使用者的意志與結果,
因此未來仍會參考 IP 以作為是否為有效票之判定。
※ 引述《yTim5566 (五五六六得第一)》之銘言:
: ┌─────────────────────────────────────┐
: │ 文章代碼(AID): #1FGhJGrn (L_PTTAvenue) [ptt.cc] Re: [申請] 罷免板主 CCRo │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_PTTAvenue/M.1329771728.A.D71.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408 Ptt幣 │
: └─────────────────────────────────────┘
: ● 1321 ! 2/21 hrs113355 R: [申請] 罷免板主 CCRomance luee
: 本文以IP作為判斷是否為同一使用者之依據。
: 然而其中140.112.4.XXX係為台大VPN之IP,據此判定為同一使用者,理由似乎不甚足夠。
: 附上台大VPN的介紹網頁 http://ccnet.ntu.edu.tw/vpn/install.html
: 文中有言:
: (9)出現指派IP成功視窗,會看到新被指派的IP(140.112.4.xx),即告完成認證;若要登出
: ,請按畫面右上角的「登出」。
: 由於重複性極高,是否斷然認定為同一使用者,可能還有商榷的餘地。除此之外,記得台
: 大無線網路的IP的重複性也是很高的。在進行判斷上是否應該予以分辨,個人認為可以討
: 論。
: 建議本身無損該文章之結論,僅供日後版主酌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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