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brina23 (瀲盡日光)
看板L_LifePlan
標題[申訴]job板板主cin人身攻擊
時間Thu Mar 22 17:11:16 2007
申訴人:sebrina23
申訴對象:job板板主cin
申訴事由:
job板板主cin
認為我推文中所說「花很長篇幅」「勸不動板主」
「無德無能說服板主」
尤其這句「板主們是連po板討論以產生共識都不贊同」
是造謠,斷章取義。
daphnne的用詞是「暗諷」。
暗諷涉及個人主觀認定,在此不討論。
但說我造謠和斷章取義,我認為已經涉及人身攻擊。
在我存檔的許多信件中,的確有非常多次cin和daphnne
表明反對po板討論板務以產生共識。
並且在我提出抗議時,cin和daphnne多次扭轉話題焦點,
在推文中明示暗示說我因不符他們要求的「良好溝通能力」
以數月前徵板主之個人恩怨而筆戰,我認為
這是更進一步的侮蔑。
「板主們是連po板討論以產生共識都不贊同」是事實,
陳述事實並不是甚麼過錯,也不是甚麼「個人」「恩怨」。
另外,數月前的信件討論雖不歡而散,但我早已盡了理性
完整說明及討論的義務,然而當時就以「態度不佳」被拒絕。
我想這樣的侮蔑,本人實在承受不起。
以下證據主要以反駁「板主們是連po板討論以產生共識都不贊同」此句
是「造謠」「斷章取義」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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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原文:
【板主:cin/daphnne】 【工作板】請詳讀板規及公告 看板《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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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82
● 5819 m
43 3/21
amangoapple □ [建議]part time工作
1F:推 sebrina23:我以前有建議過..不過板主們很不以為然 59.112.83.246 03/21 11:27
2F:→ sebrina23:正職和兼職之分我也用很長篇幅解釋過 59.112.83.246 03/21 11:28
3F:→ sebrina23:如果原po勸得動板主的話倒是不錯 59.112.83.246 03/21 11:29
4F:推 amangoapple:我收到版主的水球...說有意見寫信給他 210.17.58.250 03/21 14:02
5F:→ amangoapple:可是我不清楚我這樣 是不是只是個人 210.17.58.250 03/21 14:02
6F:→ amangoapple:意見 所以 才會po出來大家討論討論 210.17.58.250 03/21 14:03
7F:→ amangoapple:讓大家討論有個共識 這樣不是比較好嗎 210.17.58.250 03/21 14:03
8F:→ amangoapple:而且既然有其他人有意見 版主何不聽 210.17.58.250 03/21 14:03
9F:→ amangoapple:取意見呢? 210.17.58.250 03/21 14:04
10F:→ amangoapple:不想扼殺工作機會 可是卻扼殺了 想有 210.17.58.250 03/21 14:05
11F:→ amangoapple:工作機會的人... 210.17.58.250 03/21 14:05
12F:→ amangoapple:既然都有其他分類的版 何不請他們往 210.17.58.250 03/21 14:07
13F:→ amangoapple:其他版過去呢? 210.17.58.250 03/21 14:07
14F:→ amangoapple:如果要通通放在一起 那PT版 就該關掉 210.17.58.250 03/21 14:08
15F:推 tin0926:推!!既然已經有分類了那就該分類 61.225.224.87 03/21 15:54
16F:推 sebrina23:樓上各位的意見我大都有反應過..不過我 59.112.83.246 03/21 16:25
17F:→ sebrina23:無德無能說服板主..各位加油吧 59.112.83.246 03/21 16:26
18F:→ sebrina23:板主們是連po板討論以產生共識都不贊同 59.112.83.246 03/21 16:27
19F:推 daphnne:我會跟CIN大討論的~謝謝大家 218.166.99.22 03/22 03:02
20F:推 daphnne:另S大的高見我們也會虛心接受 218.166.99.22 03/22 03:02
21F:推 daphnne:單初跟S大討論的問題癥結點在那邊 218.166.99.22 03/22 03:02
22F:推 daphnne:也跟您秉告過了~說話也不用那樣暗諷 218.166.99.22 03/22 03:03
23F:推 cin:謝謝大家踴躍表達意見 211.76.175.139 03/22 09:31
24F:推 cin:我們應該會投票表決 211.76.175.139 03/22 09:31
25F:推 cin:謝謝提出建議的版友 也希望投票時大家也要踴躍 211.76.175.139 03/22 09:32
26F:推 cin:S大 不需要諷刺版主 211.76.175.139 03/22 09:33
27F:推 cin:您與我們溝通不良 我們也很遺憾 211.76.175.139 03/22 09:34
28F:推 cin:版主不願意po文討論嗎? 請不要造謠 斷章取義 211.76.175.139 03/22 09:35
29F:→ cin:S大 之前徵版主的恩怨 不要放在這裡 211.76.175.139 03/22 14:13
30F:→ cin:版友們不好意思 讓我們回歸政策面 211.76.175.139 03/22 14:13
31F:推 FlyingStone:徵版主的恩怨 !? 60.248.74.114 03/22 14:15
32F:→ cin:S大很熱心想徵版主 我也覺得不錯 211.76.175.139 03/22 14:17
33F:→ cin:但是我的條件中包刮良好的溝通能力 211.76.175.139 03/22 14:17
34F:→ cin:後來我跟D大 跟S大溝通不來 就放棄了 211.76.175.139 03/22 14:18
35F:→ sebrina23:恩怨我是不在乎 但是板主的確一直反對 59.112.83.246 03/22 14:16
36F:→ sebrina23:或不贊同或直接水球要求寫信而非po文 59.112.83.246 03/22 14:17
37F:推 daphnne:我沒有『一直』反對PO文 只是客氣上說 218.166.110.38 03/22 14:18
38F:→ cin:S大 請不要將個人恩怨放在這裡 211.76.175.139 03/22 14:19
39F:推 cin:不是所有版友 有興趣攪和 211.76.175.139 03/22 14:20
推
daphnne:爭執或是筆戰~相信看推文的人都看的出來 218.166.110.38 03/22 14:20
40F:推 daphnne:是誰在情緒高漲的^^ 218.166.110.38 03/22 14:20
41F:→ sebrina23:我對我沒做的事情據理力爭 請二位自重 59.112.83.246 03/22 14:22
42F:→ sebrina23:以為把我講成筆戰就可以不用道歉嗎 59.112.83.246 03/22 14:22
43F:推 sebrina23:我在爭的是板主本來就反對po文討論 59.112.83.246 03/22 14:28
44F:→ sebrina23:不該說我造謠和斷章取義 這和徵板主有 59.112.83.246 03/22 14:29
45F:→ sebrina23:何關聯?請二位及F不要刻意曲解! 59.112.83.246 03/22 14:29
46F:推 sebrina23:我說二位不以為然 反對po文 我無能說服 59.112.83.246 03/22 14:32
47F:→ sebrina23:這些都是事實 是你們自己說這叫恩怨 59.112.83.246 03/22 14:33
48F:→ sebrina23:我不懂的是 你們強調要良好理性溝通 59.112.83.246 03/22 14:34
49F:→ sebrina23:那我陳述事實又有何不可? 59.112.83.246 03/22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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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一:
作者 daphnne (To Be for)
標題 Re: (cin) 申請JOB板副板主
時間 Tue Jan 9 18:10:5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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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您的來信!!對於您的熱心深感高興
但是因為我才新任沒多久~~所以請再給我一點時間來區分
您寫的都很有條有理,可是我還是
比較傾向觀看大家推文的作法
來決定,現在工作很多都傾向約聘制或是短期工作制度
我已經在工作了,所以看到工作方面的流動大致上知道有這些情形
因此如果只專限制於全職工作,JOB版會不會跟1111job版性質更像
我的想法啦~~
當然您的來信我會很仔細閱讀~~再跟您溝通~~可以嗎!?
^^
十分謝謝您的來信
芬達
--
侷限在對與不對的迴圈中
唯有直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6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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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二:
作者 sebrina23 (瀲盡日光)
標題 Re: (cin) 申請JOB板副板主
時間 Wed Jan 10 10:33:3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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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phnne (To Be for)》之銘言:
: 來決定,現在工作很多都傾向約聘制或是短期工作制度
: 我已經在工作了,所以看到工作方面的流動大致上知道有這些情形
對,我也是上班族,我也瞭解這種情形。
但我指的是
例一:96年1月~6月 工作時段週一到週五 PM1:00~9:00
→這應屬於「正職」,原因是
1.「工作時段」為一般正職的「週一到週五」
2.「工作時間」為一般正職的「八-九小時」
例二:96年1~12月 工作時段每週一二五 PM3:00~8:00
→這應屬於「兼職」,原因是
1.「工作時段」不滿一般正職的「一週五天或以上」
2.「工作時間」不滿一般正職的「八-九小時」
也就是說,所謂正職與兼職之分,我認為應該看「工作時段」及「工作時間」。
可能有人會疑問:
約聘和短期工作,雇主一樣稱其為「正職」,甚至工作內容與正職相等繁重,更甚者
簽下聘僱契約,為何要被認定為「兼職」?
我認為,這是不景氣之下,雇主們自圓其說的「遁詞」,而非工作本身「真正」應屬的
「性質」。然而,亦有些雇主是為了制度上的缺失(便利?)而稱其為「正職」,例如
「正職國科會助理,月薪四千,每週工作40小時」。很顯然地,ptt JOB板並無法更改
國科會的制度,但換個方向想,這種工作真的應該叫做「正職」嗎?我個人是抱持很大的
質疑。
不過,在實行上,仍舊要考慮所謂可行性的問題。
我想例一的認定應該不會有太大疑義。爭議較大的是例二的狀況。
我還是很希望這個問題可以在板上討論,眾人集思廣益,互相討論修正,才能有所謂的
「共識」。畢竟板主所決定的板規,若逕行宣布,而沒有得到板友的支持和認同,因而
產生更大的紛爭,其實絕不是好事(當然這是一個假設)。
再者,雖然大型公眾板面首要以和為貴,但我認為,一個需要板友們共同提出意見並
討論的重大議題,若在討論過程中產生了任何糾紛,其實是合理的現象。人與人之間
任何形式的討論,基於各人立場不同,知識不同,而產生糾紛,在所難免。重要的不是
想辦法如何「徹底防堵」糾紛發生,而是在討論前,由討論人(們)或一個主席的角色
(在JOB板自然就是板主),來預先向大家說明,
1.討論主題
2.期待目標
3.截止日期
(因大型板面的討論容易沒完沒了,但是板規的制訂不容許這樣的無限延宕,
因此還是必須要限制一個討論的期間。期滿由板主根據所有討論內容整理結論
或共識,及其他注意事項或列入日後修改方向之一。當然,也有可能在討論結束
後,這些東西都自動產生了 XD)
4.發言態度及言辭注意事項,違者嚴格執行水桶。
也就是說,不能因為可能會發生爭執,而乾脆禁止討論的可能。必須由討論來決定
的那些問題或事項都還是存在,不會因為禁止討論,問題就會自動消失。而爭執原本
就是人與人討論時必然會發生的情形之一,重要的是,身為一個有權力的管理者,
如何善用你的權力,來好好處理這些紛爭,這才是板主最重要的功能之一,也是身為
一個大型公眾板主,最重要的考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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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6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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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三:
★daphnne 如果今天你是找工作的人!因為PO文的人格式未符盒 [01/18/2007 17:25:31]
★daphnne 所以工作機會因此被刪除 [01/18/2007 17:25:39]
★daphnne 那樣狀況跟我們已經有穩定工作的人想法不一 [01/18/2007 17:26:00]
To daphnne: 我講過了 你所說的part-time板都有同樣的可能 [01/18/2007 17:26:02]
To daphnne: 但是人家做到了 並沒有發生你所擔心的問題 [01/18/2007 17:26:25]
To daphnne: 可見做到這些規定並不難 不是什麼強人所難的事情 [01/18/2007 17:26:44]
To daphnne: 我先前的信件裡已經詳細說明了這一點 [01/18/2007 17:26:56]
★daphnne 您的文章很像競選文章 很強硬 [01/18/2007 17:27:15]
★daphnne 說實在話 我偏軟性作法 [01/18/2007 17:27:22]
To daphnne: 我覺得軟性作法沒有效率 就這樣 [01/18/2007 17:27:37]
★daphnne 版主應該是管版面根和大家溝通 [01/18/2007 17:27:43]
★daphnne 這不是我門的版 [01/18/2007 17:27:50]
★daphnne 是大家的 對吧 [01/18/2007 17:27:54]
To daphnne: 而且你不開放板面上的討論 又有什麼討論可言 [01/18/2007 17:27:56]
To daphnne: 對 就是因為是大家的 才需要嚴格的規範 [01/18/2007 17:28:07]
★daphnne 版面上討論 也請CIN大來開放 [01/18/2007 17:28:11]
To daphnne: 規範不是給我方便用的 是給大家方便用的 [01/18/2007 17:28:19]
★daphnne 畢竟是先前 [01/18/2007 17:28:21]
★daphnne 反正感覺你很強硬 也相當主觀重@@ [01/18/2007 17:28:43]
To daphnne: 就算是溫馨的汪踢版 板規執行也很嚴格 [01/18/2007 17:28:52]
★daphnne 你說DD大嗎 [01/18/2007 17:29:09]
To daphnne: 不只一個人是這樣的 [01/18/2007 17:29:25]
★daphnne '讓我想到台大搶坐位的戰文 [01/18/2007 17:30:01]
To daphnne: 某種程度的強硬本來就是必要的 整頓亂象不是軟性談談就好 [01/18/2007
\
17:30:05]
★daphnne 反正我跟您的做法不一!那怎樣由CIN大來決定吧 [01/18/2007 17:30:23]
★daphnne 這樣 [01/18/2007 17:30:27]
To daphnne: 至於主觀 我可以把板規建議的文章直接貼出來 讓大家評斷 [01/18/2007
\
17:30:30]
To daphnne: 看看究竟有沒有主觀 [01/18/2007 17:30:38]
★daphnne 太政治的理論 我不懂!!我也不喜歡太強硬 [01/18/2007 17:31:00]
★daphnne 給CIN大決定吧 [01/18/2007 17:31:09]
★daphnne 謝謝你了 [01/18/2007 17:31:14]
★daphnne 不過我也該走了 還是希望寫信討論啦 [01/18/2007 17:40:57]
★daphnne 但是請不要寫太多很像政治的語文 感覺讀信很硬 [01/18/2007 17:41:14]
To daphnne: 我必須說 我沒有那個意思 我也沒學過政治 [01/18/2007 17:41:28]
★daphnne 抱歉 我念設計的~~看那樣文章很辛苦 [01/18/2007 17:41:31]
To daphnne: 我希望的是盡量以理性和有邏輯的方式來表達 [01/18/2007 17:41:46]
★daphnne 都要分好幾次才看完一封信= = [01/18/2007 17:41:49]
To daphnne: 僅僅是這樣而已 如果你覺得一次講太多 我可以分篇 [01/18/2007 17:42
\
:03]
★daphnne 只是不喜歡太硬 [01/18/2007 17:42:31]
★daphnne PART TIME版的回信對話就軟很多 [01/18/2007 17:42:54]
★daphnne 我想這樣比較容易讓人接受吧 [01/18/2007 17:43:02]
To daphnne: 對 那是因為人家的規定一開始就很明確 [01/18/2007 17:43:11]
說明:
To daphnne: 而且你不開放板面上的討論 又有什麼討論可言 [01/18/2007 17:27:56]
這句話daphnne並未反駁,他只說決定權在cin。
附帶一提,本段水球紀錄中daphnne處處對本人的「語氣」有諸多莫須有指控,
這也導致之後本人申請副板失敗原因。
無法溝通有時候是一種緣份,不便強求,
但是在我盡可能理性完整說明之後,卻得到「對態度不滿」的答覆,
而後在今日的爭執中又暗示我不具備良好溝通能力,
令人感到是非不辨,模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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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四:
★cin 我想 我們三個應該將有異議的地方條列 [01/18/2007 19:42:40]
To cin: 恩 在條列之前 我想先列出整套的板規 [01/18/2007 19:43:18]
To cin: 不然這樣的條列會沒完沒了 [01/18/2007 19:43:29]
To cin: 也就是說 先列出整套 再各自列出有異議的地方 [01/18/2007 19:43:58]
To cin: 不然可能只會流於冗長的討論 [01/18/2007 19:44:21]
★cin 再來決定 [01/18/2007 19:44:22]
★cin 其實不用花太多陳述 簡單一兩句表答即可 [01/18/2007 19:44:22]
★cin 齁齁 異議 真的那麼多嗎 [01/18/2007 19:44:23]
★cin 好啊 這樣也是可以 但是可能要精簡一點 [01/18/2007 19:44:24]
★cin 要說明 就另外再寫一篇文章好了 [01/18/2007 19:44:41]
★cin 對啊 這樣好啊 [01/18/2007 19:44:53]
以下這段是cin反對po文討論板務的最直接證據
To cin: 嗯嗯 所以我們還是要用信件往來囉?不能po板? [01/18/2007 19:45:22]
★cin 我不認為要用po文 [01/18/2007 19:45:38]
★cin 我不認為要貼文 我們討論為主 [01/18/2007 19:46:41]
To cin: 好吧……既然你們都堅持的話 [01/18/2007 19:47:08]
To cin: 有意見本來就是正常的 [01/18/2007 19:47:22]
To cin: 板規本來就需要經過討論來修正 否則實行後也一樣會有意見 [01/18/2007 19:
\
48:02]
To cin: 與其實行後板友一堆意見 還不如一開始就讓板友看見板規 [01/18/2007 19:48
\
To cin: 至於戰文 那是板友素質的問題 維持秩序也本就是板主責任 [01/18/2007 19:
\
49:12]
★cin 不然 一條一條 一定都會有一堆意見 [01/18/2007 19:49:19]
★cin 對呀 就是如果我們三人都覺得很難有共識 或 很重要的點 [01/18/2007 19:49
\
:20]
★cin 我們在投票表決 [01/18/2007 19:49:20]
★cin 記得要去投票呦 [01/18/2007 19:49:21]
★cin 根據我混了那麼多年的經驗 很少人會有意見 [01/18/2007 19:49:21]
★cin 版規當然是會公告大家看得見呀 [01/18/2007 19:49:22]
★cin 先擬一個規則 版友當然也會有問題的時候 [01/18/2007 19:49:31]
★cin 可以有限度的討論或投票 [01/18/2007 19:49:44]
To cin: 好吧……我接受 [01/18/2007 19:50:03]
說明:
這段是cin指控不實最直接的證據,故不多做贅述。
另外,cin說板規會貼,然而今日爭執中二位板主也提到,
板規「近日」公佈。兩個上任至少超過三個月以上的板主,
到近日才要公佈板規?再者,投票表決至今只辦過一次,
則是極舊文章充斥,cin和daphnne幾乎毫無整理,種種作法
令人不敢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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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五:
作者 cin (Stress stress stress)
標題 Re: (daphnne) Re: 請先不要砍臨時工文 (fwd)
時間 Sun Jan 21 23:20:5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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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brina23 (瀲盡日光)》之銘言:
: 工作板長年以來的定位都是「正職」,這個在中有非常多的討論,
: 也早已成為定論。而且,若不限兼職和臨時工,那麼part-time板之定位
: 又該怎麼說呢?如果工作板不限兼職和臨時工,又何須另外設立part-time
: 板?part-time板之板規執行,又何須堅持「正職請往工作板」?
: 今日之情況並非無part-time板之設立,使兼職和臨時工工作機會無法分流,
: 甚至part-time板之管理情況,實際上較之工作板現今情況更加完備。
: 既然當初設立part-time板,表示兼職和臨時工之分流有其必要及迫切性,
: 因此,現今工作板若仍不限兼職和臨時工,無非是走倒退路,使part-time板
: 不能充分發揮其功能。
: 另外,座談會和藥物實驗文,亦早已分流至part-time板,不應留存於工作板。
: 以上四類,兼職,臨時,座談,實驗,都是工作板中,關於板務走向
: 及執行,早已成為「定論」,不應留存於工作板。因此,我的建議自始至終
: 都只是在力求「落實」所謂工作板「之前」早已具備,但長久被人遺忘的
: 合理規定。
是定論嗎 我怎麼不覺得是定論
實驗文 跟 座談會我個人是覺得應該貼在part-time版
可是有些工作 像是兼職 其實也算是一種謀生的工作
我不認為本版與part-time版 一定要一篇文章都不可以重複
:希望這次說明,能讓我們開始有共識,並且盡快實行正確的板規。
: 另外,基於我個人的感覺,我還是要再說一次,用信件來交換共識,真的是
: 效率很低....。
S大 我知道您有很多遠大的理想
可是我還是希望您了解良好溝通的必要性
不然我不會再徵版主的文章中 強調要有良好的溝通能力
您的主張某些部分 是很有價值的
但是 某些部分 真的讓人很有壓迫感
可以語氣和緩一些些嗎 很多事情 不是都這麼 訣對 這麼肯定
信件討論 是目前可行的辦法
畢竟 我們不是沒討論完 眼下就不能整理版面
只是修得沒有達到您的標準吧
我是很不願意在版面上公開討論 或是 公開的批判(版主之間或版友之間)彼此的看法
所以 我希望您能接受這樣的辦法
期待您諒解我寫得這麼直接
謝謝您的用心 還有 與我們寫信的辛勞
cin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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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4.126.90
說明:
此處cin再度聲明
我是很不願意在版面上公開討論 或是 公開的批判(版主之間或版友之間)彼此的看法
從頭到尾,我的訴求都是「板主不贊同po文公開討論板務走向並取得共識」
這件事是「千真萬確」的,cin必須道歉。
然而今日卻被cin和daphnne指控是拿過去「恩怨」來筆戰。
我不曉得,原來過去我盡可能不厭其煩,以邏輯性且理性詳盡的說明
,來辯證我所秉持的觀念,叫做「一場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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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五:
作者 sebrina23 (瀲盡日光)
標題 Re: (daphnne) Re: 請先不要砍臨時工文 (fwd)
時間 Mon Jan 22 12:18:0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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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in (Stress stress stress)》之銘言:
: 是定論嗎 我怎麼不覺得是定論
: 實驗文 跟 座談會我個人是覺得應該貼在part-time版
: 可是有些工作 像是兼職 其實也算是一種謀生的工作
: 我不認為本版與part-time版 一定要一篇文章都不可以重複
我之前在找板規參考資料的時候
是salary job part-time hometeach 各板交互著看的
剛剛看了一下 這個定論並非記錄於job板
故在此補充說明一下
至於 文章重複的問題
我和一些常常使用job板的朋友討論了一下
得到了一些和我原先想法相近的結論:
1.各大連線板因屬性有相近之處,而文章有重複,在所難免,固然不必嚴格禁止,
但是,
2.板眾不只是需要工作機會,更非常需要一個乾淨、搜尋有效率、違規處罰執行
快速確實的板面。如同我先前提到過的,part-time板近期管理成效甚佳,分類
清楚,概念明確,若能將原應歸於part-time板的文章全數分流,就等於是用最
事半功倍的方法,讓這些文章各得其所,得到有效管理之後,各盡其用。
3.也就是說,反方面來講,若job板的板務遲遲不能上軌道,文章又許多和part-time
板重複,說實在的,這些文章就更加沒有必要留在job板,不只造成正職求職者板眾
和板主管理的困擾,另外,對徵(求)兼職板眾來說,可能還會覺得,如果
part-time板就是管理狀況較為良好,那麼使用job板還不如使用part-time板來得
更加方便。
4.舉例來說,part-time板嚴格執行無薪資水桶,這條規定自執行以來受到很大的肯定,
已經成為兼職文po文必備觀念。
然而job板做得到嗎?願意做嗎?如果job板做不到,那麼求職者又何必來job板看文章
呢?
基於以上三點,我才一直強調板務及早進入軌道有其急迫性與必要。
因為一日不上軌道,不信任job板的板眾就越多,認為在job板po文可以偷雞摸狗的人
也越多,這樣下去沒完沒了,需要快刀斬亂麻才行。
當然,我目前還不是板主,我的建議,也僅止於是一種建議。
畢竟,我不是板主。我只是一個「板友」。
所以我不太能理解何謂「只好」照辦這種說法。
而且,既然我只是一個板友,來提出我的建議,即使我認為有些事情是
「務必」要做的,即使我全力去解說這些概念,如果你們認為那不是「絕對」的,
說實在,我也只能接受而已。
因此,所謂修得沒有達到「我的」標準,我很難理解這是什麼意思。
如果今天和你們進行討論的人不是我,而是另一個不斷提出建議的板友,
你們會不會說,喔,我們沒有必要一直修正成「你的」意思吧?
那……這還怎麼討論呢?
一直以來,縱使你們都知道我的意見和你們很不相同,但我還是很願意看你們
的回應是如何。我必須強調,用輕鬆的語氣進行這類主題的討論,我很難做到。
因為對我來說,輕鬆談正事會使得言詞過於鬆散而漏失重點。當然,這是對我來說。
然而這並不代表我沒有溝通的意願。
另外,公開批判的問題,我的想法如同先前所述,我認為板規本來就可以給板眾批判。
並且這是必要的。事實上,若板規不經板眾討論而直接實行,而產生了問題,
最後還是免不了要引起板眾的討論,只是那時可能氣氛就不會太好了。
如果在這過程中,板主之間或板友之間產生互相批判,這也是
合理範圍內會發生的事。板主的責任之一,本就在於,在討論過程中,做好一個
維持秩序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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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72.199
說明:
以上各篇都可證明我在推文中說「這些問題我都反應過」
「板主不以為然」「無德無能說服板主」
等句屬實。我盡力了,而後失敗了,這都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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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根據以上證據,可證明「板主們是連po板討論以產生共識都不贊同」
此句屬實,本人要求小組長經查證確實後,cin和daphnne必須在job
板po文道歉,至少刊登兩週,同時亦須寄信至本人信箱道歉。
麻煩小組長費心,謝謝!
sebrina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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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83.246
※ 編輯: sebrina23 來自: 59.112.83.246 (03/22 17:56)
50F:推 abc61061:已請板主回應 03/23 21:40
51F:→ cin:請看清楚 我不希望 一條一條鉅細靡遺的在版上討論 03/27 16:20
52F:→ cin:版友有意見 我們有"禁止"討論嗎 版上還是有討論版規呀 03/27 16:21
53F:推 sebrina23:我從來沒有說過你們「禁止」 請看清楚 03/27 17:21
54F:→ sebrina23:我說的是「板主們是連po板討論以產生共識都不贊同」 03/27 17:21
55F:→ sebrina23:就算你不希望好了 板友在討論時還不是一條條地討論 03/27 17:22
56F:→ sebrina23:板上的確有討論 可也一直有建議文的作者收到板主要求 03/27 17:23
57F:→ sebrina23:寄信討論取代po文討論的水球 這也是不可忽視的事實 03/27 17:24
58F:推 sebrina23:而且 既然還是一直有人在板上討論板規 可見板主您的 03/27 17:26
59F:→ sebrina23:「希望」和「民之所欲」背道而馳 03/27 17:26
60F:→ sebrina23:板主領導風格固然要尊重 但可以這樣忽視板友需求嗎 03/27 17:30
61F:推 daphnne:所謂的版友是指您嗎?? 03/27 18:05
62F:推 sebrina23:如果樓上沒有看見建議文和推文者的人數..那真的很遺憾 03/27 18:15
63F:→ sebrina23:不過您沒看見 不代表只有我一個人存在 不要再混淆了 03/27 18:16
64F:推 sebrina23:小小統計了一下 曾經po文建議板規有六人 推文同意建議 03/27 18:20
65F:→ sebrina23:文者有33人 提供您參考一下 03/27 18:21
66F:推 cin:請看投票結果 33人贊成 是贊成哪一種結果呢 尚未開票ㄟ 03/27 21:06
67F:→ cin:事情不是你說的就會是真的 03/27 21:06
68F:推 sebrina23:抱歉喔..我說的不是投票 我說的單純指建議和推文者 03/27 21:18
69F:→ sebrina23:既然您提到投票 關於您設定的投票選項我有些意見 03/27 21:19
70F:→ sebrina23:不過本討論串已經很長 暫不做此討論 03/27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