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brina23 (潋尽日光)
看板L_LifePlan
标题[申诉]job板板主cin人身攻击
时间Thu Mar 22 17:11:16 2007
申诉人:sebrina23
申诉对象:job板板主cin
申诉事由:
job板板主cin
认为我推文中所说「花很长篇幅」「劝不动板主」
「无德无能说服板主」
尤其这句「板主们是连po板讨论以产生共识都不赞同」
是造谣,断章取义。
daphnne的用词是「暗讽」。
暗讽涉及个人主观认定,在此不讨论。
但说我造谣和断章取义,我认为已经涉及人身攻击。
在我存档的许多信件中,的确有非常多次cin和daphnne
表明反对po板讨论板务以产生共识。
并且在我提出抗议时,cin和daphnne多次扭转话题焦点,
在推文中明示暗示说我因不符他们要求的「良好沟通能力」
以数月前徵板主之个人恩怨而笔战,我认为
这是更进一步的侮蔑。
「板主们是连po板讨论以产生共识都不赞同」是事实,
陈述事实并不是甚麽过错,也不是甚麽「个人」「恩怨」。
另外,数月前的信件讨论虽不欢而散,但我早已尽了理性
完整说明及讨论的义务,然而当时就以「态度不佳」被拒绝。
我想这样的侮蔑,本人实在承受不起。
以下证据主要以反驳「板主们是连po板讨论以产生共识都不赞同」此句
是「造谣」「断章取义」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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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原文:
【板主:cin/daphnne】 【工作板】请详读板规及公告 看板《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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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标 题 人气:82
● 5819 m
43 3/21
amangoapple □ [建议]part time工作
1F:推 sebrina23:我以前有建议过..不过板主们很不以为然 59.112.83.246 03/21 11:27
2F:→ sebrina23:正职和兼职之分我也用很长篇幅解释过 59.112.83.246 03/21 11:28
3F:→ sebrina23:如果原po劝得动板主的话倒是不错 59.112.83.246 03/21 11:29
4F:推 amangoapple:我收到版主的水球...说有意见写信给他 210.17.58.250 03/21 14:02
5F:→ amangoapple:可是我不清楚我这样 是不是只是个人 210.17.58.250 03/21 14:02
6F:→ amangoapple:意见 所以 才会po出来大家讨论讨论 210.17.58.250 03/21 14:03
7F:→ amangoapple:让大家讨论有个共识 这样不是比较好吗 210.17.58.250 03/21 14:03
8F:→ amangoapple:而且既然有其他人有意见 版主何不听 210.17.58.250 03/21 14:03
9F:→ amangoapple:取意见呢? 210.17.58.250 03/21 14:04
10F:→ amangoapple:不想扼杀工作机会 可是却扼杀了 想有 210.17.58.250 03/21 14:05
11F:→ amangoapple:工作机会的人... 210.17.58.250 03/21 14:05
12F:→ amangoapple:既然都有其他分类的版 何不请他们往 210.17.58.250 03/21 14:07
13F:→ amangoapple:其他版过去呢? 210.17.58.250 03/21 14:07
14F:→ amangoapple:如果要通通放在一起 那PT版 就该关掉 210.17.58.250 03/21 14:08
15F:推 tin0926:推!!既然已经有分类了那就该分类 61.225.224.87 03/21 15:54
16F:推 sebrina23:楼上各位的意见我大都有反应过..不过我 59.112.83.246 03/21 16:25
17F:→ sebrina23:无德无能说服板主..各位加油吧 59.112.83.246 03/21 16:26
18F:→ sebrina23:板主们是连po板讨论以产生共识都不赞同 59.112.83.246 03/21 16:27
19F:推 daphnne:我会跟CIN大讨论的~谢谢大家 218.166.99.22 03/22 03:02
20F:推 daphnne:另S大的高见我们也会虚心接受 218.166.99.22 03/22 03:02
21F:推 daphnne:单初跟S大讨论的问题症结点在那边 218.166.99.22 03/22 03:02
22F:推 daphnne:也跟您秉告过了~说话也不用那样暗讽 218.166.99.22 03/22 03:03
23F:推 cin:谢谢大家踊跃表达意见 211.76.175.139 03/22 09:31
24F:推 cin:我们应该会投票表决 211.76.175.139 03/22 09:31
25F:推 cin:谢谢提出建议的版友 也希望投票时大家也要踊跃 211.76.175.139 03/22 09:32
26F:推 cin:S大 不需要讽刺版主 211.76.175.139 03/22 09:33
27F:推 cin:您与我们沟通不良 我们也很遗憾 211.76.175.139 03/22 09:34
28F:推 cin:版主不愿意po文讨论吗? 请不要造谣 断章取义 211.76.175.139 03/22 09:35
29F:→ cin:S大 之前徵版主的恩怨 不要放在这里 211.76.175.139 03/22 14:13
30F:→ cin:版友们不好意思 让我们回归政策面 211.76.175.139 03/22 14:13
31F:推 FlyingStone:徵版主的恩怨 !? 60.248.74.114 03/22 14:15
32F:→ cin:S大很热心想徵版主 我也觉得不错 211.76.175.139 03/22 14:17
33F:→ cin:但是我的条件中包刮良好的沟通能力 211.76.175.139 03/22 14:17
34F:→ cin:後来我跟D大 跟S大沟通不来 就放弃了 211.76.175.139 03/22 14:18
35F:→ sebrina23:恩怨我是不在乎 但是板主的确一直反对 59.112.83.246 03/22 14:16
36F:→ sebrina23:或不赞同或直接水球要求写信而非po文 59.112.83.246 03/22 14:17
37F:推 daphnne:我没有『一直』反对PO文 只是客气上说 218.166.110.38 03/22 14:18
38F:→ cin:S大 请不要将个人恩怨放在这里 211.76.175.139 03/22 14:19
39F:推 cin:不是所有版友 有兴趣搅和 211.76.175.139 03/22 14:20
推
daphnne:争执或是笔战~相信看推文的人都看的出来 218.166.110.38 03/22 14:20
40F:推 daphnne:是谁在情绪高涨的^^ 218.166.110.38 03/22 14:20
41F:→ sebrina23:我对我没做的事情据理力争 请二位自重 59.112.83.246 03/22 14:22
42F:→ sebrina23:以为把我讲成笔战就可以不用道歉吗 59.112.83.246 03/22 14:22
43F:推 sebrina23:我在争的是板主本来就反对po文讨论 59.112.83.246 03/22 14:28
44F:→ sebrina23:不该说我造谣和断章取义 这和徵板主有 59.112.83.246 03/22 14:29
45F:→ sebrina23:何关联?请二位及F不要刻意曲解! 59.112.83.246 03/22 14:29
46F:推 sebrina23:我说二位不以为然 反对po文 我无能说服 59.112.83.246 03/22 14:32
47F:→ sebrina23:这些都是事实 是你们自己说这叫恩怨 59.112.83.246 03/22 14:33
48F:→ sebrina23:我不懂的是 你们强调要良好理性沟通 59.112.83.246 03/22 14:34
49F:→ sebrina23:那我陈述事实又有何不可? 59.112.83.246 03/22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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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一:
作者 daphnne (To Be for)
标题 Re: (cin) 申请JOB板副板主
时间 Tue Jan 9 18:10:5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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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您的来信!!对於您的热心深感高兴
但是因为我才新任没多久~~所以请再给我一点时间来区分
您写的都很有条有理,可是我还是
比较倾向观看大家推文的作法
来决定,现在工作很多都倾向约聘制或是短期工作制度
我已经在工作了,所以看到工作方面的流动大致上知道有这些情形
因此如果只专限制於全职工作,JOB版会不会跟1111job版性质更像
我的想法啦~~
当然您的来信我会很仔细阅读~~再跟您沟通~~可以吗!?
^^
十分谢谢您的来信
芬达
--
局限在对与不对的回圈中
唯有直觉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2.6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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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二:
作者 sebrina23 (潋尽日光)
标题 Re: (cin) 申请JOB板副板主
时间 Wed Jan 10 10:33:3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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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phnne (To Be for)》之铭言:
: 来决定,现在工作很多都倾向约聘制或是短期工作制度
: 我已经在工作了,所以看到工作方面的流动大致上知道有这些情形
对,我也是上班族,我也了解这种情形。
但我指的是
例一:96年1月~6月 工作时段周一到周五 PM1:00~9:00
→这应属於「正职」,原因是
1.「工作时段」为一般正职的「周一到周五」
2.「工作时间」为一般正职的「八-九小时」
例二:96年1~12月 工作时段每周一二五 PM3:00~8:00
→这应属於「兼职」,原因是
1.「工作时段」不满一般正职的「一周五天或以上」
2.「工作时间」不满一般正职的「八-九小时」
也就是说,所谓正职与兼职之分,我认为应该看「工作时段」及「工作时间」。
可能有人会疑问:
约聘和短期工作,雇主一样称其为「正职」,甚至工作内容与正职相等繁重,更甚者
签下聘雇契约,为何要被认定为「兼职」?
我认为,这是不景气之下,雇主们自圆其说的「遁词」,而非工作本身「真正」应属的
「性质」。然而,亦有些雇主是为了制度上的缺失(便利?)而称其为「正职」,例如
「正职国科会助理,月薪四千,每周工作40小时」。很显然地,ptt JOB板并无法更改
国科会的制度,但换个方向想,这种工作真的应该叫做「正职」吗?我个人是抱持很大的
质疑。
不过,在实行上,仍旧要考虑所谓可行性的问题。
我想例一的认定应该不会有太大疑义。争议较大的是例二的状况。
我还是很希望这个问题可以在板上讨论,众人集思广益,互相讨论修正,才能有所谓的
「共识」。毕竟板主所决定的板规,若迳行宣布,而没有得到板友的支持和认同,因而
产生更大的纷争,其实绝不是好事(当然这是一个假设)。
再者,虽然大型公众板面首要以和为贵,但我认为,一个需要板友们共同提出意见并
讨论的重大议题,若在讨论过程中产生了任何纠纷,其实是合理的现象。人与人之间
任何形式的讨论,基於各人立场不同,知识不同,而产生纠纷,在所难免。重要的不是
想办法如何「彻底防堵」纠纷发生,而是在讨论前,由讨论人(们)或一个主席的角色
(在JOB板自然就是板主),来预先向大家说明,
1.讨论主题
2.期待目标
3.截止日期
(因大型板面的讨论容易没完没了,但是板规的制订不容许这样的无限延宕,
因此还是必须要限制一个讨论的期间。期满由板主根据所有讨论内容整理结论
或共识,及其他注意事项或列入日後修改方向之一。当然,也有可能在讨论结束
後,这些东西都自动产生了 XD)
4.发言态度及言辞注意事项,违者严格执行水桶。
也就是说,不能因为可能会发生争执,而乾脆禁止讨论的可能。必须由讨论来决定
的那些问题或事项都还是存在,不会因为禁止讨论,问题就会自动消失。而争执原本
就是人与人讨论时必然会发生的情形之一,重要的是,身为一个有权力的管理者,
如何善用你的权力,来好好处理这些纷争,这才是板主最重要的功能之一,也是身为
一个大型公众板主,最重要的考验之一。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8.6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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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三:
★daphnne 如果今天你是找工作的人!因为PO文的人格式未符盒 [01/18/2007 17:25:31]
★daphnne 所以工作机会因此被删除 [01/18/2007 17:25:39]
★daphnne 那样状况跟我们已经有稳定工作的人想法不一 [01/18/2007 17:26:00]
To daphnne: 我讲过了 你所说的part-time板都有同样的可能 [01/18/2007 17:26:02]
To daphnne: 但是人家做到了 并没有发生你所担心的问题 [01/18/2007 17:26:25]
To daphnne: 可见做到这些规定并不难 不是什麽强人所难的事情 [01/18/2007 17:26:44]
To daphnne: 我先前的信件里已经详细说明了这一点 [01/18/2007 17:26:56]
★daphnne 您的文章很像竞选文章 很强硬 [01/18/2007 17:27:15]
★daphnne 说实在话 我偏软性作法 [01/18/2007 17:27:22]
To daphnne: 我觉得软性作法没有效率 就这样 [01/18/2007 17:27:37]
★daphnne 版主应该是管版面根和大家沟通 [01/18/2007 17:27:43]
★daphnne 这不是我门的版 [01/18/2007 17:27:50]
★daphnne 是大家的 对吧 [01/18/2007 17:27:54]
To daphnne: 而且你不开放板面上的讨论 又有什麽讨论可言 [01/18/2007 17:27:56]
To daphnne: 对 就是因为是大家的 才需要严格的规范 [01/18/2007 17:28:07]
★daphnne 版面上讨论 也请CIN大来开放 [01/18/2007 17:28:11]
To daphnne: 规范不是给我方便用的 是给大家方便用的 [01/18/2007 17:28:19]
★daphnne 毕竟是先前 [01/18/2007 17:28:21]
★daphnne 反正感觉你很强硬 也相当主观重@@ [01/18/2007 17:28:43]
To daphnne: 就算是温馨的汪踢版 板规执行也很严格 [01/18/2007 17:28:52]
★daphnne 你说DD大吗 [01/18/2007 17:29:09]
To daphnne: 不只一个人是这样的 [01/18/2007 17:29:25]
★daphnne '让我想到台大抢坐位的战文 [01/18/2007 17:30:01]
To daphnne: 某种程度的强硬本来就是必要的 整顿乱象不是软性谈谈就好 [01/18/2007
\
17:30:05]
★daphnne 反正我跟您的做法不一!那怎样由CIN大来决定吧 [01/18/2007 17:30:23]
★daphnne 这样 [01/18/2007 17:30:27]
To daphnne: 至於主观 我可以把板规建议的文章直接贴出来 让大家评断 [01/18/2007
\
17:30:30]
To daphnne: 看看究竟有没有主观 [01/18/2007 17:30:38]
★daphnne 太政治的理论 我不懂!!我也不喜欢太强硬 [01/18/2007 17:31:00]
★daphnne 给CIN大决定吧 [01/18/2007 17:31:09]
★daphnne 谢谢你了 [01/18/2007 17:31:14]
★daphnne 不过我也该走了 还是希望写信讨论啦 [01/18/2007 17:40:57]
★daphnne 但是请不要写太多很像政治的语文 感觉读信很硬 [01/18/2007 17:41:14]
To daphnne: 我必须说 我没有那个意思 我也没学过政治 [01/18/2007 17:41:28]
★daphnne 抱歉 我念设计的~~看那样文章很辛苦 [01/18/2007 17:41:31]
To daphnne: 我希望的是尽量以理性和有逻辑的方式来表达 [01/18/2007 17:41:46]
★daphnne 都要分好几次才看完一封信= = [01/18/2007 17:41:49]
To daphnne: 仅仅是这样而已 如果你觉得一次讲太多 我可以分篇 [01/18/2007 17:42
\
:03]
★daphnne 只是不喜欢太硬 [01/18/2007 17:42:31]
★daphnne PART TIME版的回信对话就软很多 [01/18/2007 17:42:54]
★daphnne 我想这样比较容易让人接受吧 [01/18/2007 17:43:02]
To daphnne: 对 那是因为人家的规定一开始就很明确 [01/18/2007 17:43:11]
说明:
To daphnne: 而且你不开放板面上的讨论 又有什麽讨论可言 [01/18/2007 17:27:56]
这句话daphnne并未反驳,他只说决定权在cin。
附带一提,本段水球纪录中daphnne处处对本人的「语气」有诸多莫须有指控,
这也导致之後本人申请副板失败原因。
无法沟通有时候是一种缘份,不便强求,
但是在我尽可能理性完整说明之後,却得到「对态度不满」的答覆,
而後在今日的争执中又暗示我不具备良好沟通能力,
令人感到是非不辨,模糊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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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四:
★cin 我想 我们三个应该将有异议的地方条列 [01/18/2007 19:42:40]
To cin: 恩 在条列之前 我想先列出整套的板规 [01/18/2007 19:43:18]
To cin: 不然这样的条列会没完没了 [01/18/2007 19:43:29]
To cin: 也就是说 先列出整套 再各自列出有异议的地方 [01/18/2007 19:43:58]
To cin: 不然可能只会流於冗长的讨论 [01/18/2007 19:44:21]
★cin 再来决定 [01/18/2007 19:44:22]
★cin 其实不用花太多陈述 简单一两句表答即可 [01/18/2007 19:44:22]
★cin 齁齁 异议 真的那麽多吗 [01/18/2007 19:44:23]
★cin 好啊 这样也是可以 但是可能要精简一点 [01/18/2007 19:44:24]
★cin 要说明 就另外再写一篇文章好了 [01/18/2007 19:44:41]
★cin 对啊 这样好啊 [01/18/2007 19:44:53]
以下这段是cin反对po文讨论板务的最直接证据
To cin: 嗯嗯 所以我们还是要用信件往来罗?不能po板? [01/18/2007 19:45:22]
★cin 我不认为要用po文 [01/18/2007 19:45:38]
★cin 我不认为要贴文 我们讨论为主 [01/18/2007 19:46:41]
To cin: 好吧……既然你们都坚持的话 [01/18/2007 19:47:08]
To cin: 有意见本来就是正常的 [01/18/2007 19:47:22]
To cin: 板规本来就需要经过讨论来修正 否则实行後也一样会有意见 [01/18/2007 19:
\
48:02]
To cin: 与其实行後板友一堆意见 还不如一开始就让板友看见板规 [01/18/2007 19:48
\
To cin: 至於战文 那是板友素质的问题 维持秩序也本就是板主责任 [01/18/2007 19:
\
49:12]
★cin 不然 一条一条 一定都会有一堆意见 [01/18/2007 19:49:19]
★cin 对呀 就是如果我们三人都觉得很难有共识 或 很重要的点 [01/18/2007 19:49
\
:20]
★cin 我们在投票表决 [01/18/2007 19:49:20]
★cin 记得要去投票呦 [01/18/2007 19:49:21]
★cin 根据我混了那麽多年的经验 很少人会有意见 [01/18/2007 19:49:21]
★cin 版规当然是会公告大家看得见呀 [01/18/2007 19:49:22]
★cin 先拟一个规则 版友当然也会有问题的时候 [01/18/2007 19:49:31]
★cin 可以有限度的讨论或投票 [01/18/2007 19:49:44]
To cin: 好吧……我接受 [01/18/2007 19:50:03]
说明:
这段是cin指控不实最直接的证据,故不多做赘述。
另外,cin说板规会贴,然而今日争执中二位板主也提到,
板规「近日」公布。两个上任至少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板主,
到近日才要公布板规?再者,投票表决至今只办过一次,
则是极旧文章充斥,cin和daphnne几乎毫无整理,种种作法
令人不敢领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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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五:
作者 cin (Stress stress stress)
标题 Re: (daphnne) Re: 请先不要砍临时工文 (fwd)
时间 Sun Jan 21 23:20:5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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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brina23 (潋尽日光)》之铭言:
: 工作板长年以来的定位都是「正职」,这个在中有非常多的讨论,
: 也早已成为定论。而且,若不限兼职和临时工,那麽part-time板之定位
: 又该怎麽说呢?如果工作板不限兼职和临时工,又何须另外设立part-time
: 板?part-time板之板规执行,又何须坚持「正职请往工作板」?
: 今日之情况并非无part-time板之设立,使兼职和临时工工作机会无法分流,
: 甚至part-time板之管理情况,实际上较之工作板现今情况更加完备。
: 既然当初设立part-time板,表示兼职和临时工之分流有其必要及迫切性,
: 因此,现今工作板若仍不限兼职和临时工,无非是走倒退路,使part-time板
: 不能充分发挥其功能。
: 另外,座谈会和药物实验文,亦早已分流至part-time板,不应留存於工作板。
: 以上四类,兼职,临时,座谈,实验,都是工作板中,关於板务走向
: 及执行,早已成为「定论」,不应留存於工作板。因此,我的建议自始至终
: 都只是在力求「落实」所谓工作板「之前」早已具备,但长久被人遗忘的
: 合理规定。
是定论吗 我怎麽不觉得是定论
实验文 跟 座谈会我个人是觉得应该贴在part-time版
可是有些工作 像是兼职 其实也算是一种谋生的工作
我不认为本版与part-time版 一定要一篇文章都不可以重复
:希望这次说明,能让我们开始有共识,并且尽快实行正确的板规。
: 另外,基於我个人的感觉,我还是要再说一次,用信件来交换共识,真的是
: 效率很低....。
S大 我知道您有很多远大的理想
可是我还是希望您了解良好沟通的必要性
不然我不会再徵版主的文章中 强调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您的主张某些部分 是很有价值的
但是 某些部分 真的让人很有压迫感
可以语气和缓一些些吗 很多事情 不是都这麽 诀对 这麽肯定
信件讨论 是目前可行的办法
毕竟 我们不是没讨论完 眼下就不能整理版面
只是修得没有达到您的标准吧
我是很不愿意在版面上公开讨论 或是 公开的批判(版主之间或版友之间)彼此的看法
所以 我希望您能接受这样的办法
期待您谅解我写得这麽直接
谢谢您的用心 还有 与我们写信的辛劳
cin敬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4.126.90
说明:
此处cin再度声明
我是很不愿意在版面上公开讨论 或是 公开的批判(版主之间或版友之间)彼此的看法
从头到尾,我的诉求都是「板主不赞同po文公开讨论板务走向并取得共识」
这件事是「千真万确」的,cin必须道歉。
然而今日却被cin和daphnne指控是拿过去「恩怨」来笔战。
我不晓得,原来过去我尽可能不厌其烦,以逻辑性且理性详尽的说明
,来辩证我所秉持的观念,叫做「一场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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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五:
作者 sebrina23 (潋尽日光)
标题 Re: (daphnne) Re: 请先不要砍临时工文 (fwd)
时间 Mon Jan 22 12:18:0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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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in (Stress stress stress)》之铭言:
: 是定论吗 我怎麽不觉得是定论
: 实验文 跟 座谈会我个人是觉得应该贴在part-time版
: 可是有些工作 像是兼职 其实也算是一种谋生的工作
: 我不认为本版与part-time版 一定要一篇文章都不可以重复
我之前在找板规参考资料的时候
是salary job part-time hometeach 各板交互着看的
刚刚看了一下 这个定论并非记录於job板
故在此补充说明一下
至於 文章重复的问题
我和一些常常使用job板的朋友讨论了一下
得到了一些和我原先想法相近的结论:
1.各大连线板因属性有相近之处,而文章有重复,在所难免,固然不必严格禁止,
但是,
2.板众不只是需要工作机会,更非常需要一个乾净、搜寻有效率、违规处罚执行
快速确实的板面。如同我先前提到过的,part-time板近期管理成效甚佳,分类
清楚,概念明确,若能将原应归於part-time板的文章全数分流,就等於是用最
事半功倍的方法,让这些文章各得其所,得到有效管理之後,各尽其用。
3.也就是说,反方面来讲,若job板的板务迟迟不能上轨道,文章又许多和part-time
板重复,说实在的,这些文章就更加没有必要留在job板,不只造成正职求职者板众
和板主管理的困扰,另外,对徵(求)兼职板众来说,可能还会觉得,如果
part-time板就是管理状况较为良好,那麽使用job板还不如使用part-time板来得
更加方便。
4.举例来说,part-time板严格执行无薪资水桶,这条规定自执行以来受到很大的肯定,
已经成为兼职文po文必备观念。
然而job板做得到吗?愿意做吗?如果job板做不到,那麽求职者又何必来job板看文章
呢?
基於以上三点,我才一直强调板务及早进入轨道有其急迫性与必要。
因为一日不上轨道,不信任job板的板众就越多,认为在job板po文可以偷鸡摸狗的人
也越多,这样下去没完没了,需要快刀斩乱麻才行。
当然,我目前还不是板主,我的建议,也仅止於是一种建议。
毕竟,我不是板主。我只是一个「板友」。
所以我不太能理解何谓「只好」照办这种说法。
而且,既然我只是一个板友,来提出我的建议,即使我认为有些事情是
「务必」要做的,即使我全力去解说这些概念,如果你们认为那不是「绝对」的,
说实在,我也只能接受而已。
因此,所谓修得没有达到「我的」标准,我很难理解这是什麽意思。
如果今天和你们进行讨论的人不是我,而是另一个不断提出建议的板友,
你们会不会说,喔,我们没有必要一直修正成「你的」意思吧?
那……这还怎麽讨论呢?
一直以来,纵使你们都知道我的意见和你们很不相同,但我还是很愿意看你们
的回应是如何。我必须强调,用轻松的语气进行这类主题的讨论,我很难做到。
因为对我来说,轻松谈正事会使得言词过於松散而漏失重点。当然,这是对我来说。
然而这并不代表我没有沟通的意愿。
另外,公开批判的问题,我的想法如同先前所述,我认为板规本来就可以给板众批判。
并且这是必要的。事实上,若板规不经板众讨论而直接实行,而产生了问题,
最後还是免不了要引起板众的讨论,只是那时可能气氛就不会太好了。
如果在这过程中,板主之间或板友之间产生互相批判,这也是
合理范围内会发生的事。板主的责任之一,本就在於,在讨论过程中,做好一个
维持秩序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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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8.72.199
说明:
以上各篇都可证明我在推文中说「这些问题我都反应过」
「板主不以为然」「无德无能说服板主」
等句属实。我尽力了,而後失败了,这都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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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根据以上证据,可证明「板主们是连po板讨论以产生共识都不赞同」
此句属实,本人要求小组长经查证确实後,cin和daphnne必须在job
板po文道歉,至少刊登两周,同时亦须寄信至本人信箱道歉。
麻烦小组长费心,谢谢!
sebrina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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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83.246
※ 编辑: sebrina23 来自: 59.112.83.246 (03/22 17:56)
50F:推 abc61061:已请板主回应 03/23 21:40
51F:→ cin:请看清楚 我不希望 一条一条钜细靡遗的在版上讨论 03/27 16:20
52F:→ cin:版友有意见 我们有"禁止"讨论吗 版上还是有讨论版规呀 03/27 16:21
53F:推 sebrina23:我从来没有说过你们「禁止」 请看清楚 03/27 17:21
54F:→ sebrina23:我说的是「板主们是连po板讨论以产生共识都不赞同」 03/27 17:21
55F:→ sebrina23:就算你不希望好了 板友在讨论时还不是一条条地讨论 03/27 17:22
56F:→ sebrina23:板上的确有讨论 可也一直有建议文的作者收到板主要求 03/27 17:23
57F:→ sebrina23:寄信讨论取代po文讨论的水球 这也是不可忽视的事实 03/27 17:24
58F:推 sebrina23:而且 既然还是一直有人在板上讨论板规 可见板主您的 03/27 17:26
59F:→ sebrina23:「希望」和「民之所欲」背道而驰 03/27 17:26
60F:→ sebrina23:板主领导风格固然要尊重 但可以这样忽视板友需求吗 03/27 17:30
61F:推 daphnne:所谓的版友是指您吗?? 03/27 18:05
62F:推 sebrina23:如果楼上没有看见建议文和推文者的人数..那真的很遗憾 03/27 18:15
63F:→ sebrina23:不过您没看见 不代表只有我一个人存在 不要再混淆了 03/27 18:16
64F:推 sebrina23:小小统计了一下 曾经po文建议板规有六人 推文同意建议 03/27 18:20
65F:→ sebrina23:文者有33人 提供您参考一下 03/27 18:21
66F:推 cin:请看投票结果 33人赞成 是赞成哪一种结果呢 尚未开票ㄟ 03/27 21:06
67F:→ cin:事情不是你说的就会是真的 03/27 21:06
68F:推 sebrina23:抱歉喔..我说的不是投票 我说的单纯指建议和推文者 03/27 21:18
69F:→ sebrina23:既然您提到投票 关於您设定的投票选项我有些意见 03/27 21:19
70F:→ sebrina23:不过本讨论串已经很长 暂不做此讨论 03/27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