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yend (日盡)
看板L_LifeJob
標題[檢舉] DDRMIX 過於主觀判定違規禁言一事溝通
時間Fri May 12 23:09:57 2023
檢舉人:dayend
被檢舉人:DDRMIX
看板板名:Salary
檢舉類別:1.認為板主過於主觀認定我攻擊別人(被判處禁言),期待與板主溝通
下列訴求無果,故以此方式再嘗試製造聽取建言之空間。
檢舉並不是我的本意,我期待的是溝通下列想法與概念。然,去多
封信與板主溝通,得到的只有該板主精簡兩項:
板主已主觀認定不容推翻 & 請直接檢舉 兩項回應
這對我而言似乎沒有溝通空間,只有板主的再次宣告,無奈之下
,礙於只有檢舉可以再度帶來意見的呈現,故依照板主建議以檢
舉方式進行。
檢舉訴求:
也身為管板人員了解無償擔任板主的辛苦,先致歉惹來爭議。
然同時身為使用者,期待自己願意去的板能離開文字陷阱的禁錮,
擁有自由和善的討論空間。
DDRMIX板主於溝通信中告知他認定玻璃心是一個互相攻擊的詞語,
然本人發文時確實不認為自己有攻擊別人的意思,也認為玻璃心有
許多解讀。
我查到的是一格形容人格特質的解釋,但認為這並非惡意攻擊:
(來源: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8E%BB%E7%92%83%E5%BF%83)
玻璃心 (網絡術語),形容一些人的內心脆弱敏感,像玻璃一樣,
容易受到傷害打擊。
脆弱敏感、易受打擊,並不是壞事,也可以是纖細、細緻且斟酌
詞彙句句入心,這對我來說就是個人格特質的統稱而已,並無好壞
之評價。
本人可以接受所有人理解均不相同,因此尊重板主也有他的想法,
但也期待與DDRMIX板主溝通,期待他也可以理解各種詞彙有各自解
讀可能,並非人人皆使用「玻璃心」這個詞彙來當作負面攻擊的武
器。
因此本人的訴求是:
倘若板主對於時下許多人撰文與推文時常會提到的詞彙「玻璃心」
已有主觀認定且不容許其他意見溝通,有強硬的私人解讀、絕對地
認定其為互相攻擊之意,似乎應該直接載入板規中,非以釣魚方式
讓無惡意使用者陷入無法辯駁的僵局,畢竟板主自己也認同大家對
於玻璃心可能有不同解度,而這種狀態讓我有種欲加之罪和患無詞
的難以接受感,相信板主有溝通與思考可能,故此檢舉我依然嘗試
解釋自己,而非放棄溝通。
本檢舉旨不在指責板主疏忽,而在溝通使用者期待的使用空間。
檢舉內容:
舉證將有以下幾份文件:
1.原文、公告
2.板主選擇回應的溝通信
3.其他板主沒有回應的,我就當作板主未看,那就不是溝通信了,
溝通應該是有來有往的東西才有意義。(我認為)
4.我的自我陳述與證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195.1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LifeJob/M.1683904200.A.66C.html
修正錯字
※ 編輯: dayend (180.217.218.246 臺灣), 05/13/2023 01:52:34
1F:推 DDRMIX: 你覺得沒有惡意,別人覺得有。一個用詞如何定義並不是自己 05/13 10:28
2F:→ DDRMIX: 說了算,所以也才建議你申訴由第三方裁定。至於你以前貼過 05/13 10:28
3F:→ DDRMIX: 什麼文和誰發生過什麼糾紛都跟本案無關,所以我也看不懂你 05/13 10:28
4F:→ DDRMIX: 貼那些什麼意思。 05/13 10:28
5F:→ dayend: 所以我的申訴完全沒有提及到個人恩怨。 05/13 10:30
6F:→ dayend: 另外,請問只要任何人覺得自己被攻擊,您就會判處對方嗎? 05/13 10:31
7F:→ dayend: 該文的推文最末,有一位板友跟我持同一立場,認為對方 05/13 10:31
8F:→ dayend: 也"玻璃心" 同一事件,您沒有判禁言,原因是甚麼? 05/13 10:31
9F:→ dayend: 1.如果同樣被講玻璃心,對方指檢舉我,不是針對嗎? 05/13 10:32
10F:→ dayend: 如果同樣被講玻璃心,您只因為檢舉而處理被檢舉者,而不 05/13 10:32
11F:→ dayend: 持衡觀點,思考前後文與是否理性,那這個判決標準我也不懂 05/13 10:33
12F:→ dayend: 我不明白,為何您要我申訴之後,才又回了我其他閒聊溝通。 05/13 10:33
13F:→ dayend: 我以為,就是以申訴為主了?是您說的不願一來一往就申訴的 05/13 10:34
14F:→ dayend: 您也讓我困擾了...說真的!一下子申訴為標準一下又扯溝通? 05/13 10:34
15F:→ dayend: 我在書寫申訴的時候,您的其他溝通信件我尚未收到啊! 05/13 10:35
16F:→ dayend: 但實際上您後續的溝通信,也跟我的申訴主軸無關啊!! 05/13 10:35
17F:→ dayend: 我著重的是"您說您看不懂" 請問這篇申訴您哪裡看不懂 05/13 10:35
18F:→ dayend: 我們來一一解釋開來讓您知道~ 不懂就無法處理 會很遺憾 05/13 10:36
19F:→ dayend: 您看不懂 那麼這場申訴對我來說就是浪費生命的凌遲而已@"@ 05/13 10:36
20F:→ dayend: 所以就回來基本觀點:我被攻擊我沒有檢舉 對方無罪 05/13 10:37
21F:→ dayend: 別人檢舉我,我有罪。別人擺明了立場跟我一致,沒人檢舉 05/13 10:37
22F:→ dayend: 無罪。 這些都發生在同一件事裡,所以您的判決重點是檢舉 05/13 10:38
23F:→ dayend: 嗎?只要檢舉~被檢舉者就有罪,至於內容指涉並不重要嗎? 05/13 10:38
24F:→ dayend: 我也很遺憾 您後來溝通的信件認為我在影射您偏頗 05/13 10:40
25F:→ dayend: 我重申 我沒有這個意思 真的又感覺到欲加之罪....@"@ 05/13 10:40
26F:→ dayend: 我不明白為何我的嘗試解釋 都變成您覺得我在攻擊您? 05/13 10:41
27F:→ dayend: 溝通不是這樣的啊.....>"< 我需要求救 我需要第三人協助 05/13 10:41
28F:→ dayend: 檢舉後您的溝通信明確地告知認為我在影射您不夠公正~ 05/13 10:49
29F:→ dayend: 我要強烈地說明並告知週知 我並未如此想。 05/13 10:49
30F:→ dayend: 要是認為您不夠公正 那我連嘗試溝通這件事都不會嘗試 05/13 10:50
31F:→ dayend: 這就像前陣子被列不友善的一群板主們事件類似~申訴最後就 05/13 10:50
32F:→ dayend: 您不針對事件溝通 開始說著"您不爽我影射您" 我無法理解 05/13 10:51
33F:推 DDRMIX: 1.你給我們的站內信有提及個人恩怨 05/13 11:07
那是因為原本相信溝通會有效,所以閒聊到類似事件。
但那與此次檢舉是無關的,所以檢舉我沒有把其他事情牽扯進來。
34F:→ DDRMIX: 2.他只是引述 不是攻擊 05/13 11:08
對!而且他引述表達贊成我的說法,且表達得比我更明確。
他完整地問了了~
"我對fim表達感謝,但fim還是推文說我玻璃心這不叫玻璃心叫什麼?"
所以您罰的原因並不是有人說誰玻璃心,
還是只要有人說誰玻璃心皆罰?
整篇文章第一位提到玻璃心的是 fim,
您如何判定我不是也在引述fim,
且在對他提到的"玻璃心"一詞進行說明?
35F:→ DDRMIX: 3.好的 我不會再回你信造成困擾 就統一在這裡回覆 05/13 11:08
感謝!這樣我比較不迷惘,也比較不害怕您回信告訴我您在不爽這件事。
36F:→ DDRMIX: 4.判決重點不是檢舉 畢竟你也沒有檢舉fim 他一樣被判禁言 05/13 11:10
我沒有檢舉是因為我本來就不認為我在攻擊fim,只是友善地在跟他說明。
這種狀況我當然不會檢舉,我本來就不覺得玻璃心是攻擊的詞。
我的舉證內容也有提到相關證據佐證啊!
主動提到檢舉者不高興所以您判罰的是您後來的溝通信。
而事實上,我本來就不想要攻擊誰或讓誰受罰的意思,所以fim也受罰
並沒有解決我對這件事的疑問啊!
我的點不是別人攻擊我,因為我壓根沒有放在心上所以也沒有後續動作
,這應該不難懂吧!
您的公告才讓我意識到我正在受攻擊,其實我因此才開始感覺到有點難
過,我真的就沒有認為我在跟誰互相攻擊著!
37F:→ DDRMIX: 5.其他跟本案無關的事就不回了 05/13 11:11
同意,我並不會想把其他事情牽扯進來,我們就事論事。
您提到檢舉,容我發問
1.如果檢舉者不是我或fim,那應該表示我們並未認為我們在互相攻擊,
那麼到底是哪裡不禮貌到需要禁言我們?
所以只要閱讀者感覺不舒服,並未有不雅詞彙、色情、造假、髒話等
只要有檢舉人,就判罰嗎?
玻璃心到底是怎麼樣可以算引用?怎麼樣不算?
當有人主動提到玻璃心,我並不覺得被攻擊,所以也用來對他回應,
我確實覺得很冤枉,不服啊。
你叫我去查網路,我查了維基百科第一段解釋"玻璃心"其實是稱讚的
詞彙啊~(同我本原文中提供的連結 如果你有認真看的話)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8E%BB%E7%92%83%E5%BF%83
擷取連結原說明第一段:
比喻具有洞察事理的能力。
《文明小史》第五九回:「世兄真是個玻璃心肝、水晶肚皮的人。」
網路解釋這麼中性的一個“玻璃心”,被主觀判定作為禁言標準,
確實我也不服!
2.如果檢舉者就是fim,那麼真的就能合理懷疑他主動攻擊我之後,被我反擊
不爽後追加攻擊。
那麼我要問,為何他只被判提到玻璃心,沒有被判主動攻擊或主動引戰?
戰爭沒有引子不會發生,沒有人先動手、先過度解讀不會有人感覺不舒服。
您可以說別人因為我的回應而不舒服,而我目前也正因為別人的刻意誤解而
感覺不舒服。
如果要顧及使用者情緒,我不是使用者嗎?為何總是回我"別人覺得不舒服"
,那我呢?我有刻意引戰、刻意造成爭吵嗎?哪裡?
補充:抱歉喔!版主群剛經歷了驚悚的自創分身檢舉使用者的可怕事件,
所以我對奇妙的狀態是有比較敏感一點。
也感謝您主動在信件中提到檢舉人感到不舒服促使您判罰這一件事,
也才有了一個瞭解您裁決檢舉者、受害者、當事人採用哪種標準的疑問。
想要理解未來貴板使用上未被載明在板規中的注意事項。
雖然因未詳列於板規之中。也許這些會隨著您卸任而消失,但既然您在任
,您能回應我們才有所本,未來才不會覺得在躲看不見的地雷。
感謝!
※ 編輯: dayend (111.252.219.36 臺灣), 05/13/2023 20:52:09
38F:推 DDRMIX: 簡單來說你只是想要問判罰標準,我回答:你們舒不舒服並不 05/13 21:51
39F:→ DDRMIX: 是判罰標準,標準都在我過往的判決中,請參考。 05/13 21:51
40F:推 DDRMIX: 我也沒有講過是檢舉人覺得不舒服才讓我判罰等等 05/13 21:58
41F:推 DDRMIX: 再回2,公告寫的是「fim和dayend在推文互相攻擊」,並不是 05/13 22:06
42F:→ DDRMIX: 「提到玻璃心」。 05/13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