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2641668 (鋼球智者)
看板L_LifeJob
標題[申訴] Soft_job 板主提出之證據不足以警告水桶
時間Sat Sep 11 00:00:13 2021
申訴人:jason2641668
被申訴人:MOONY135
看板板名:soft_job
判決內容: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AID) 或路徑。
1.
#1XEAfwfe (Soft_Job) 聯發科技2022 討論偏題了
2.
#1XEAnrKZ (Soft_Job) [公告] jason2641668 到處引戰 水桶三天
申訴訴求:
1. 要求復原刪除文章
2. 撤銷水桶判決
申訴理由:
備註:
兩篇公告均已站內信跟 soft_job 板主溝通過 板主要求我直接走 申訴流程
#1XEAfwfe (Soft_Job)
一個最大的問題:
兩篇判決中均沒有引用任何板規/站規
兩個爭議點
1. 文章標題砍文的理由是偏題
2. 警告的理由是引戰 (裡面板主有寫複數次引戰會被水桶)
以下是板主公告中提及刪文/引戰之證據
https://i.imgur.com/LOMin6b.png
首先在 soft_job 討論工作當地的物價/房價是非常合理的事情
其次也有證據顯示這樣的討論是合理的:
https://i.imgur.com/EfKSDkv.png
(至少MOONY135在近3個月有叉題聊股票 我的行為應該比他貼近 soft_job 討論主題不少)
後續我的回文也是針對 soft_job 的內容進行討論
有部份離題討論 我不認為應該算在我頭上砍我文章
如果支持這樣的論述的話 那是不是以後我去有價值的文章下面離題討論
這篇有價值的文章也應該被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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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jkhRR6I.png
我不確定這算離題還是引戰?
如果是離題的話 soft_job 討論出國工作/台灣資方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引戰的話 我不確定引戰的是誰
我的內容有1/3在討論工作地點 1/3在討論純軟web遇到的問題
→ BoXeX: 所以單純兩個人吵架 跟人資發文底下罵公司 你會用同 09/10 20:44
→ BoXeX: 樣標準嗎 09/10 20:44
→ MOONY135: 公司方面我大概不會處理 目前也沒有公司來信要這樣做 09/10 20:46
→ MOONY135: 而且處理了對資方有利也會變成資方打手吧 09/10 20:47
我認為這應該是 MOONY135 文字敘述中對於資方合理討論的範疇
soft_job 並沒有所謂引戰條款 是由 MOONY135 心證
原公告下方也有複數位鄉民討論 MOONY135 執法的合理性
故應該被列入執法合理的參考依據
→ f763guy: 這有在戰嗎?為什麼一定要把純軟跟web領域綁定?講的也 09/08 20:29
→ f763guy: 只是陳述web領域遇到的問題罷了 09/08 20:29
推 bill1992: 我是覺得不至於到引戰 但每篇都是有夠煩的 09/09 00:50
推 ejnfu: 買房就算了,領多少不能討論???? 黑人問號 09/09 02:08
噓 brucetu: 不認同這種水桶 09/09 03:02
→ mathbookh2o2: 感覺不到他有引戰 09/09 09:23
推 yamakazi: 我也覺得沒引戰,版主有點小題大作。 09/10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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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希望可以恢復文章/撤銷警告
如果這篇警告被撤銷的話
自然第2篇水桶判決也不應該被成立 (前次的警告已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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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224.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LifeJob/M.1631289617.A.F2F.html
※ 編輯: jason2641668 (114.34.224.21 臺灣), 09/11/2021 14:10:25
※ 編輯: jason2641668 (114.34.224.21 臺灣), 09/11/2021 14:14:47
2F:→ jason2641668: 不好意思 我前幾天信箱滿我清信了 09/17 03:55
3F:→ jason2641668: 不過我確定已經跟當事板主溝通過 09/17 03:56
4F:→ jason2641668: 他沒有特別跟我解釋具體原因 只有叫我來申訴 09/17 03:56
5F:→ jason2641668: 這點可以求證 MOONY135 09/17 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