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MU2000 ()
看板L_LifeInfo
標題Re: [檢舉] 鐵道板兩位板主,未依板規確實執行板務,並有雙重標準
時間Thu Apr 30 22:59:06 2015
※ 引述《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之銘言:
: ※ Note:此檢舉分類僅限對看板事務(板規、管理方式、板主未上站等)有疑問適用。
: 申訴水桶不服等事項請使用 [申訴]
: 提出檢舉時,必須註明下列事項:
: 一、檢舉人:canandmap
: 二、被檢舉看板/板主:cassine/TEMU2000
: 三、檢舉事由:本人對過去鐵道板之違規行為進行檢舉,其中一案被c板主駁回
: T板主卻受理並執行板規、公告,顯然兩位板主在板務上行事不一,且與板規互相矛盾
: 四、所附證據:稍後附上雙方溝通信件
因這前幾天人在外地,目前已經有回覆信件,不過還是在這邊做個回應
之所以判定二次違規水桶二週,並不是依據c板友所述「已過受理期限」的推文
而是這篇公告
┌─────────────────────────────────────┐
│ 文章代碼(AID):
#1CVvaLho (Railway) [ptt.cc] [敬告] canandmap 板友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Railway/M.1283430677.A.AF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7 Ptt幣 │
└─────────────────────────────────────┘
● 1842 m10 9/02 TEMU2000 □ [敬告] canandmap 板友
至於針對警告ontherun3325的部分,因為已過受理期限
實為本人之疏失,待相關案件釐清完畢後會公告撤銷判決
另外補充
● 2 ! 9 4/26 TEMU2000 □ [公告] canandmap水桶二週 ontherun3325警告一次
┌─────────────────────────────────────┐
│ 文章代碼(AID):
#1LFEgRA5 (Railway) [ptt.cc] [公告] canandmap水桶二週 ont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Railway/M.1430055579.A.28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4 Ptt幣 │
└─────────────────────────────────────┘
這篇當中,c板友的水桶與o板友的警告判決實際上並無關聯,僅因板上公告眾多
避免占用版面合併公告
近期Railway板上的爭議案件較多,未來將會加強兩位板主處裡板務上的溝通
因本次處理疏失造成標準不一的情況非常抱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98.178.82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LifeInfo/M.1430405949.A.E11.html
1F:噓 ecpoem: 不順便解釋c板主文字獄?批評c板主治板風格被冠上「擾亂看 05/01 01:47
2F:→ ecpoem: 板」,到底為何「擾亂」?更何況批評c板主然後c板主自為判 05/01 01:47
3F:→ ecpoem: 決完全不迴避,這樣判決公正嗎? 05/01 01:47
4F:推 all0pha765: 誰捅的簍子就該由誰解釋啊 難道要逃避嗎 05/01 09:35
5F:噓 canandmap: 原來有過警告的紀錄就不受「已過受理期限」所制約 05/01 13:23
6F:推 fireneo: 沒關係啦 到時候兩個一起____ 05/01 13:30
7F:→ fireneo: 光看一個檢舉案判決不同就快笑翻我的肚皮了 05/01 13:30
8F:→ fireneo: 只能說地方板的板主正常?(或許說親民)多了 05/01 13:31
9F:噓 canandmap: 疏失還不只是一個呢,我就等著看你們怎麼解釋 05/01 13:47
10F:推 fireneo: 還會記得鎖文XD 美賣美賣 05/01 13:51
11F:→ fireneo: 另一位比較"體恤"板友 怕板友像某f發瘋被處份 真棒!! 05/01 13:52
12F:→ fireneo: 反觀某位大興文字獄,漁獲倉庫滿滿 05/01 13:53
13F:噓 a128a128: 超好笑,我都在懷疑是不是同一人在管板XD 05/01 14:46
14F:推 all0pha765: 看成興大文字獄....不夠他好像真的是140.120 05/01 15:09
15F:推 fireneo: 歪樓成大中槍就很衰了,幹嘛還要拉興大湊一腳XD 05/01 15:30
16F:推 fireneo: 應該不是 某數字感覺還比較親民,某英文真的像有公務人 05/01 15:33
17F:→ fireneo: 員特質! 05/01 15:33
18F:→ fireneo: 一板一眼 照本宣科 退回重擬 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05/01 15:34
19F:→ TEMU2000: 關於判決canandamp水桶的部分,並沒有超過受理檢舉期限 05/01 16:45
20F:→ TEMU2000: 不是嗎? 而之所以水桶非警告則是因為c板友過去在板上已 05/01 16:45
21F:→ TEMU2000: 有警告紀錄 05/01 16:45
22F:→ TEMU2000: 所以問題到底在哪裡呢? 不解 05/01 16:47
23F:→ TEMU2000: 至於其他判決的爭議我稍後再來解釋 05/01 16:47
24F:噓 canandmap: 警告紀錄?您那篇只有口頭勸告而不是警告喔~ 05/01 17:15
25F:→ TEMU2000: OK那的確是我的疏漏,晚點撤銷判決 05/01 17:17
26F:推 fireneo: 某o的case,是沒人檢舉還是不受理? 05/01 19:02
27F:推 canandmap: 已受理了,目前已和c板主溝通後獲得共識 05/01 19:52
28F:→ TEMU2000: 水桶已解除,改判公告之後補發 05/02 01:41
29F:→ ecpoem: 某o的某地方人不ey之前檢舉戰地方c板主說不成立啊 05/02 03:26
30F:推 fireneo: 神邏輯! 05/02 03:56
31F:→ moriyaorange: 某o在推文中多次鬧板,本來就有板規可依循 05/03 10:37
32F:→ moriyaorange: 如果不處理,很抱歉,別怪眾板友無情 05/03 10:38
33F:噓 canandmap: 現在c板主又拿憲法幫o護航了www 05/03 12:02
34F:噓 canandmap: 原來有言論自由,即使鬧板也受到保障,呵呵 05/03 12:16
35F:推 ontherun3325: 樓上加油lol 05/03 13:00
36F:推 all0pha765: 某搗亂份子還在這秀下限呢 05/03 13:53
37F:→ canandmap: 剛剛還想拿板規沒寫的事來逼我就範呢,呵呵 05/03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