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DRMIX (約翰.史密斯)
看板L_LifeInfo
標題[申訴] home-sale板主水桶標準誤判
時間Mon Mar 9 22:44:54 2015
一、申訴人:DDRMIX
二、為認定或處分之人(板主)/看板名稱:renba/home-sale板
三、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
我在該板
#1K-9U1AM (home-sale)的推文裡對cpz說了一句
1F:推 DDRMIX: KMT網軍 不意外03/06 02:12
被板主依板規2-2-9
2-2-9 針對可判別的群、個體發表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國罵之言論。
處以水桶14天
四、不服之理由:
1.網軍為正常工作職業,
「KMT網軍」一詞其性質等同於「華碩工程師」「蘋果記者」等等,
職業無貴賤,且我並無使用其他貶義形容詞(肥宅工程師、妓者)醜化該職業,
我不認為這個名稱有侮辱他人的意思。
再加上各大媒體也經常使用「網軍」「婉君」一詞
東森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121/318029.htm
自由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27891
聯合
http://ppt.cc/IVC1
照板主的意思是這所有的媒體都在使用不當字眼嗎?
2.板主認為我不知道對方職業,卻稱對方為KMT網軍,
虛構對方身份職業,是侮辱對方的一種說詞,
但我認為這種說法過度放大解釋,
也還未達侮辱對方的程度,
否則我如果說對方「XXX大總統 不意外」「XXX房仲 不意外」等相似用詞
這樣也算違反板規嗎?
3.我認為板主用先入為主的刻板印象,
將「網軍」一詞認定為罵人用詞,
而所謂的「虛構對方身份職業」這種說法和「侮辱他人」也相差甚遠,
請設想一下,如果你在外面對其他人說「你是KMT網軍」,
會被認為是侮辱他人嗎?
且前板主在底下的推文也認為此判決存有爭議
2F:推 lohateve: 網軍現在記者跟各界都在使用 我應該是不會桶吧03/09 00:27
3F:→ lohateve: 但是如果把時間拉到以前 網軍跟黨工我都是會桶的03/09 00:28
4F:→ lohateve: 因為以前沒那麼多人在說網軍03/09 00:28
5F:→ lohateve: 黨工現在還是沒甚麼人用 我的話 黨工會桶 網軍不會03/09 00:30
6F:→ lohateve: 閒聊而已啦 桶就桶了 14天而已 版主辛苦了 處理這些鳥事03/09 00:31
7F:推 lohateve: 喔 那我的標準跟你不一樣03/09 15:06
8F:→ lohateve: 因為現在已經選舉完了 網軍的用法已經包含正面意義而且03/09 15:17
9F:→ lohateve: 是各政黨檢討改進的部分03/09 15:18
10F:→ lohateve: 跟黨工已經是不一樣概念的東西了 03/09 15:18
以上
五、所附證據:相關證據(含板主判決公告、水球或信件溝通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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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DRMIX (114.38.20.113), 03/09/2015 23: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