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sine (Savannah)
看板L_LifeInfo
標題Fw: [通告] 關於鐵道版版主判決一案
時間Sat May 10 18:11:17 2014
※ [本文轉錄自 cassine 信箱]
作者: Howard61313 (德州家康) 看板: Railway
標題: Re: [通告] 關於鐵道版版主判決一案
時間: Wed May 7 17:16:50 2014
※ [通告] 共 4 人收件
※ cassine FrostMaiden coon182 naruto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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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銘言:
: 推論指的是你的「判定過程」,cool182板主的回信可供參照,引述如下:
: 我在該篇公告有說明(手機不方便上色請見諒)
: → coon182:應該這麼說吧,在這之前提到"揚言"的有3位,"恐嚇"的有2位
: → coon182:而同時提到揚言+恐嚇的僅一位,所以...就這樣了
: 這是推論過程,我想H板主也是這樣方式推論
沒錯,我的判定方式就像這樣、也像過去一篇已定的判決
:#1JBh8lnO (Railway)
在這個判決當中,板主就藉由推文之間的關係,推論出違規推文有明確針對的對象
在當前討論的案件中被判違規的推文,其針對性顯然還要高於那篇判決中的例子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銘言:
: : 第二,你的推論隱含沒有根據的假設前提「推文內容必定是針對文章以及之前的
: : 推文」,如果這個前提不存在,你的推論不可能成立。換言之我的發言可以是概
: : 念性的,對於此類型況做出評論,非必定是針對性的針對特定人士做出評論。
不是之前的推文,難道可能針對之後的推文嗎?
這樣不需要推論也是自然成立的吧。
排除掉之後的推文後,看看文章,沒出現主張「揚言等於恐嚇」的人
看看之前的推文,正好只有edctw,這是不是針對已經很明顯了
如果從頭到尾都沒出現主張「揚言等於恐嚇」的人
閣下再主張自己「沒有針對任何人人身攻擊」的意思,那還比較讓人信服
: : 第三,板規第三條第六款寫明要「明確針對」,這四個字是你們寫的不是我變出
: : 來的,而你的定罪方式竟然是用「推論的」,既然有明確針對,那幹麼推論?反
: : 之需要推論,那怎麼能算是「明確針對」?
如前面所述,定罪方式當然可以是用推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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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cassine (122.117.54.160), 05/10/2014 18: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