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WEI (維)
看板L_LifeInfo
標題Re: [申訴] home-sale板板主HAIWEI濫權封殺板友發言
時間Sat Jan 26 00:04:39 2013
判決理由及所參閱公告內容已於投訴文章中寫明
故此點不再重複敘述
※ 引述《hariseb (hi)》之銘言:
: 補充:
: 1.我認為該公告禁止文林苑的討論已限縮了言論自由。
此公告基於板友投訴
投訴人妨害他們閱讀板面資訊
且大量張貼無意義消息
茲將當時投訴人張貼文章項目張貼於 附件1
故基於大部分板友權益
限縮一部分張貼權限
且並不是完全禁止
我認為這並不超出版主裁量權以外
且由公告文之推文可知
投訴人之行為已經引起版友反感
故未免事端擴大
限制發文內容是可行且合理之手段之一
: 2.之後板主又限縮解釋了公告內的文義,而且該公告內
: 文本身就多處語意不明。舉例來說:
: "未來除非有重大消息(例如王家確定被排除 或是確定施工等)"
: 但重大的標準為何?若只限定特定情況才算重大,那麼為何用
: "例如...、...等"這種類推且不確定式的語法?何不直接限定?
: 再來是"多次被刪文者再犯依板規鬧板論",其中"多次"標準?
語意不明之處
投訴人在第一次被劣退時並無提出
可知其一開始並不認為有語意不清情事
何以此次提出?
且如有認為語意不清情事
應於發文前詢問
而非發文後違規再來以此為抗議項目
本人"多次"標準一向為"3次"以上
且在刪文時會於刪文標題註記
再
公告為8/1發出
而發出後投訴人即無相關文章(無論為未發出文章或已被本人刪除)
而第一次劣退為12月
中間有約3~4個月的時間 由時間點上可推估投訴人已可相當了解公告文內容
且投訴人業已因相同原因被劣退一次
此投訴為第二次被劣退
故可確信投訴人已知會被劣退而故犯
此項以鬧版判決我認為並無不妥
: 3.延續前項,第二次劣退和第一次劣退之間,我並不記得有貼
: 過其他相關文林苑文章,若有的話請板主舉證。若沒有的話,
: 第二次的劣退等於是把我之前的發文又重複評價,實不合理。
解釋如上
: 4.文林苑事件的討論與板旨之間並無矛盾,反而是息息相關,
: 我在之前的申訴理由中已說明。再者,我的發文並沒有洗板
: 或其他擾亂板面的情況,何以板主能以一己之見視為鬧板?
: 板主卻又允許自己發閒聊文,那是否有失公允呢?詳見以下
: (文章代碼(AID): #1GLkQl5Q (home-sale) [ptt.cc] [問題] 板主買屋有打折嗎?? │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home-sale/M.1347872431.A.15A.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6 Ptt幣
版主亦為板友一員
板規並無規定版主不能發閒聊文
且本人最近有買房打算
以此詢問板友並無不妥
: 5.綜上所述,板主禁止文林苑討論的公告已妨害最基本的言論自由,應視為無效
: 並撤除,並將所有基於此公告所對板友作出的處罰予以撤銷。並將修正結果公
: 告,讓大家知道板旨、板規已有變動,恢復應有的言論自由風氣。
言論自由並不能以妨礙其他人閱讀為原則
已有許多板友投訴檢舉人之行為
開放此一言論只會造成版面混亂
請小組長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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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IWEI (維)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有沒有一滴血可以驗出身體所有毛病的八
時間 Mon Aug 6 21:29:11 2012
1F:推 sluttysavage:原PO是海維!!!!!08/06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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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7.227
※ 編輯: HAIWEI 來自: 122.117.7.227 (01/26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