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ako (未佐子)
看板L_LifeInfo
標題Re: [申訴] movehouse版主 Misako 失職 瀆職
時間Fri Apr 3 12:27:56 2009
※ 引述《odoru (odoru)》之銘言:
: [暫行版規] 置底明定
: http://www.badongo.com/cn/pic/5656795
: 日期為Tue Oct 28 14:33:23 2008
: http://www.badongo.com/cn/pic/5656799
: [ 業者三天內只可貼一次廣告文,
: 貼新文請刪舊文!
: 一日只可貼一次文,
: 刪文重貼亦屬違規,
: 也就是如果早上貼文,中午或晚上又刪文重貼也算違規,
: 但如果早上貼文,隔天早上再貼並將舊文刪除就不算違規。
: (意即兩次貼文時間間隔需超過二十四小時)
: 違規廣告文第一次逕刪不予通知,第二次我會去信告知,
: 累計到第三次則水桶一周,
: 請各位業者務必注意。 ]
: 業者nkpl廣告違規 看板《MoveHouse》版主Misako處置為
: 即日起nkpl水桶兩個月。
: http://www.badongo.com/cn/pic/5656720
: 日期為Thu Apr 2 23:02:20 2009
: http://www.badongo.com/cn/pic/5656740
: 但業者nkpl依然可在看板《MoveHouse》PO文
: http://www.badongo.com/cn/pic/5656727
: 日期為Thu Apr 2 23:13:57 2009
本人接獲檢舉後,
先去電nkpl溝通此事,
並要求馬上"上站刪除舊文只留最新一篇",
因考慮到nkpl刪文需要時間,
所以打算在公告貼出後先檢查是否已刪文完畢,再行水桶處置,
在我打公告前已確認nkpl已上站處理,
所以公告貼出時間與nkpl水桶時間有出入乃是此故。
至於nkpl在公告後的貼文,
我認為nkpl可能將我要求其留下3/29的最後一篇廣告文,
須將3/29前其它舊文盡刪,
誤解為"全部刪盡留一篇新的",
加上查詢後發現nkpl的全部舊文(含3/29)已全數刪除完畢,
本人亦無法回復3/29日廣告文,
故予以保留。
: 版主Misako上站時間
: http://www.badongo.com/cn/pic/5656787
: 日期為Thu Apr 3 06:51:30 2009
: 為公佈nkpl違規後遭水桶處份卻能再次PO文之後
: 時間點上可見根本未有與nkpl作處份
上述時間點站方可逕自查詢系統,
我個人非常肯定nkpl水桶時間絕未超過4/2 pm11:30。
: 版主Misako明顯有失職(無遵自定版規處理)與瀆職(私下給予業者方便)之嫌
: http://www.badongo.com/cn/pic/5656740
: 本申訴現時點Thu Apr 3 08:30:30 2009
: nkpl廣告依然存在 並且無遭鎖定或特別處理
: Misako自定版規沒有實際遵守 有圖照為具體證據
: 期間並且還以文冷嘲熱諷 確實有違法理道德
: [ 提醒你嘿.....
: 順便問一下累積46次水桶幾週阿? ]
: http://www.badongo.com/cn/pic/5656712
: 日期為Thu Apr 2 22:53:01 2009
這不是我寫的,嗯,是我貼的沒錯就是了... XD
: 版主職責執行版規外 卻以當權力作私下迴護 與 不當言行嘲諷 實在不可取
: 請查實依法辦理
本人亦如上篇回覆,
非常樂意接受組務任何的處置與判決,
以上。
最後,
身為版主這麼說雖然不太恰當,
不過您的"見獵心喜"真的讓我大開眼界啊 ~~~ :)
要來搬家版作業者作生意,
大多數業者能照版規來,
我就不太懂怎麼你們兩位這兩位喜歡用分身ID的業者,
因為違規被我刪文或因挑釁被水桶,
(講到這個我才想到我忘記針對您的挑釁、鬧版作出公告了)
就"想空想磅"地針對其它業者或抓我的缺失,
對你們到底有什麼好處呢?... @@a
anyway, 一切先交給組務處理啦,
不好意思啊組務,
敝版難以遏止業者添麻煩,
也請您多多包涵了,
在此本人誠摯地致上歉意,也先說聲謝謝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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