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ctw (指差確認?只差確認?)
看板L_LifeInfo
標題[問題] RAILWAY板主到底有沒有在管板?
時間Thu Oct 23 19:13:00 2008
不是我要唱衰板主怎樣
#19006Q3G (Railway)
推文裡面都有不雅字眼
板主還在下面推文
卻沒有看到任何處分公告?
不要說還沒處分喔
這種事情不是在第一時間要及時處理?
再來看看該板的板規 該板(
#170HSQba)
9. 其他事項:
9.3 如發現違反板規的情況,請寄站內信向板主檢舉,板主不主動舉發。
自行回文反駁花費精神時間,又易觸犯板規,請注意。
---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本站規於 1999/7/4 上午六時公布並供使用者討論
修改後於 1999/7/7 上午六時正式實施,前一週為勸導期,罰則暫不適用
並於 1999/7/14上午六時開始適用罰則
2005.08.27通過第一次群組長會議及站務會議之站規修改案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之處分。
b. 水桶處份權: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請問這樣的治板模式是不是該處理了?
這樣的板規可以有入選優良看板的資格嗎?
另外想要問一下本版
#18uweQS- 目前 490 的處理進度
下面新的文章都處理了
但是現在該文還沒有任何回應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26.6
※ 編輯: edctw 來自: 219.91.126.6 (10/23 19:21)
1F:推 kutrain:當然有在管 只是沒有照你烏托邦式的理想來管罷了 10/23 23:22
2F:推 Chungli28:鐵道板板規為徵詢各方意見制定而成,當時您並未提出異議 10/23 23:53
3F:→ Chungli28:有違規時,請您於"第一時間"檢舉,別說檢舉狀還在寫喔! 10/23 23:54
4F:→ edctw:以上有異議嗎?有異議請反駁,無異議請改進,謝謝。 10/24 01:12
5F:→ edctw:看到文章有問題不處理沒關係啊?那選三位板主要幹嘛? 10/24 01:15
6F:→ edctw:公告文一個月六篇,要請三個板主幫忙發?水桶要三個人設定? 10/24 01:39
7F:→ edctw:工作量太大? 10/24 01:39
8F:推 Chungli28:公訴/自訴;告訴乃論罪/非告訴乃論罪弄清楚再來PO 10/24 09:06
9F:→ Chungli28:板主的工作不是只有發公告文,你這種不照規矩來的人, 10/24 09:09
10F:→ Chungli28:又愛四處毀謗,才是增加板主工作負擔&困擾的最大主因。 10/24 09:10
11F:→ edctw:毀謗?哪裡毀謗?發公告?你發的公告能看? 10/24 22:07
12F:→ edctw:你惹出多少爭議? 10/24 22:08
13F:→ edctw:執法標準呢?SOP在哪裡? 10/24 22:08
14F:→ edctw:你應該不會有負擔吧,我跟台鐵之間瓜葛都可以拿板規來處理 10/24 22:11
15F:→ edctw:RAILWAY板規那麼偉大,顆顆 10/24 22:11
16F:推 Chungli28:"發公告?你發的公告能看?"←這就是毀謗了,科科 10/24 23:58
17F:→ Chungli28:不爽歡迎提出罷免,讓支持你的人出聲,不要只會喊狼來了 10/24 23:59
18F:→ Chungli28:板規是處理你和板友之間的瓜葛,到現在搞不清楚狀況。 10/25 00:00
19F:推 kutrain:建議edctw適可而止...還有Chungli28是惹哪些爭議我很好奇 10/25 00:07
20F:→ kutrain:請edctw要轉移話題攻擊我之前先回答問題。感恩。 10/25 00:08
^^^^^^^^^^^^^^^^^^^^^^^^^^^^^^^^^^^^這才叫毀謗。
21F:→ edctw:把我和車站之間的瓜葛扯下來用板規解決 10/25 13:07
22F:→ edctw:然後不斷以板規3.2灌我水桶 偏偏我在其他版都不會 10/25 13:08
23F:→ edctw:還有喔 跟他講他判決主觀 還在那邊說什麼獲得民意支持 10/25 13:09
24F:→ edctw:還回我說請尊重板主執法 這叫哪門子客觀? 10/25 13:10
25F:→ edctw:好吧 回應完畢 你要不要針對上面判決回應一下 10/25 13:20
26F:推 Chungli28:你跟站員有瓜葛與我無關,拿來亂板筆戰人身攻擊就違規, 10/25 13:30
27F:→ Chungli28:違規理由都寫得很清楚了,還真的是一直搞不清楚狀況! 10/25 13:31
你是說"強迫別人接受自己觀點" 公告文都留著,我不是瞎子
事實就是我要時刻他給我約略行車時間,這不是錯誤是什麼?
亂板筆戰定義也是你在講,你這叫哪門子客觀?
明明這樣言論有沒有違規有爭議你就先給水桶。
28F:→ edctw:3.2是板規嗎,我看是文字獄吧,呵呵 10/25 14:11
29F:推 Chungli28:判決公告均獲得多數板友支持,對當事人而言,確實不能看 10/25 22:51
30F:→ Chungli28:合多數板友的意+不合當事人的意=文字獄 10/25 22:52
31F:→ edctw:文字獄不是我一個人在說 你主觀也不是我一個人在說 10/25 23:49
32F:→ edctw:要不然這樣好了 配合民意開放鐵道板噓文 評論媒體 10/25 23:49
33F:→ edctw:或是來給大家投票看水桶多久 10/25 23:50
34F:推 Chungli28:不是你說還有誰說?一堆人請你舉證又舉不出來,嘴砲。 10/26 00:02
35F:→ Chungli28:鐵道板每個板主都要給你毀謗加栽贓,有完沒完啊? 10/26 00:03
36F:→ Chungli28:"民主"跟"法制"兩個東西都搞不懂,現在學生不學公民嗎? 10/26 00:05
38F:→ edctw:主觀的部份 現在文章被砍掉 10/26 00:56
39F:→ edctw:我可以告訴你是誰寫什麼東西 有誠意的話寫信來問 10/26 00:58
40F:→ edctw:當然我想如果板主有在用心管板 這些文章不用我找 10/26 00:59
41F:→ edctw:自己也會很清楚 10/26 00:59
42F:推 Chungli28:那篇文章不是我判的,拿來舉證說我主觀會不會太好笑? 10/26 01:13
喔,照你這樣講法,K板主和G板主確實是沒有在管板囉!
因為這兩位很少在發公告文啊,再拗啊。K板主2個月沒管板,G板主8個月。
43F:→ Chungli28:沒有"強迫自己接受別人觀點"這板規,請查明後再PO, 10/26 01:15
已經修改,不用咬文嚼字,謝謝指教。
44F:→ Chungli28:這已經構成毀謗板主,原文已備份,不要想偷修文。 10/26 01:15
45F:→ Chungli28:別人不服請別人來檢舉,你只要po屬於你自己的判決就好。 10/26 01:18
顧左右而言他,怎麼不剛剛來講呢,證據提出來以後才說...別人不服請別人來檢舉
46F:推 Chungli28:板主的工作只有發公告文?你不要笑死人了,哈哈哈!! 10/26 01:31
那還有做什麼?舉證啊,我說所以我說板主確實沒在做事情啊。
整天喊說花幾小時幾小時管板,證據咧?
47F:推 cityflo650:容我說一句話 你等小組長來處理比你跟版主吵可能還有用 10/26 01:31
48F:→ cityflo650:我知道你很堅持 但是這裡小組長最大 不是嘛? 10/26 01:31
49F:→ cityflo650:你既然都要放過來這裡了 你就等小組長說話 跟版主吵是 10/26 01:32
50F:→ cityflo650:吵不出結果的 10/26 01:32
※ 編輯: edctw 來自: 125.228.248.74 (10/26 01:35)
51F:→ Chungli28:尊重&同意樓上板友的意見,板主群自認已盡到責任即可。 10/26 01:33
52F:→ Chungli28:e小朋友也可以去"建議"板主鎖文,嘻嘻!! 10/26 01:35
53F:推 cityflo650:原PO可以不用在編輯文章了 因為你在跟版主吵真的沒結果 10/26 01:35
54F:→ edctw:e小朋友,原來這就是你尊重板友的定義,顆顆 10/26 01:36
55F:→ cityflo650:你如果覺得小組長不理你 你可以去群組長申訴 這是我認 10/26 01:36
56F:→ Chungli28:/爭議認定開會/板規制定都不用板主就是了,科科 10/26 01:36
57F:→ cityflo650:識的版主跟我說要我跟你說的檢舉方式 你可以試試看 10/26 01:36
58F:→ edctw:爭議認定開會有在開,還說不是你判的? 10/26 01:37
59F:→ Chungli28:你又知道哪些判決是經過開會而來的喔? 無聊耶你 10/26 01:38
60F:→ Chungli28:嫌板主沒做事你不會提罷免? 還叫沒罪的人自己舉證無罪喔 10/26 01:38
61F:推 cityflo650:中壢版主說的沒錯 你覺得版主不妥你可以提罷免 10/26 01:40
62F:→ cityflo650:只不過你要確定有把握會過 不然一年內沒有機會再罷免 10/26 01:40
63F:→ cityflo650:這是我剛剛幫你翻的組務規定 10/26 01:40
64F:→ edctw:真正嘴砲的是你啊,我證據提了一堆你除了嘴砲還有什麼? 10/26 02:05
65F:噓 cityflo650:請問一下 你說誰嘴砲? 10/26 02:13
66F:→ cityflo650:我以上說的都是事實 隨便你怎麼說 10/26 02:14
67F:→ edctw:抱歉,我是說Ch小朋友。 10/26 02:33
68F:→ Chungli28:鬧板文也敢稱得上證據 #17xBFHM4 自己看誰有意見 10/26 09:37
69F:→ Chungli28:為什麼只有你的違規判決大家沒意見? 10/26 09:38
70F:→ Chungli28:別把"一個"跟"一堆"給誤用了,不然當心高中讀不完。 10/26 09:40
71F:→ Chungli28:人家規定都貼上來了還想抓人小辨子,吵贏我你又能怎樣? 10/26 09:42
72F:→ edctw: 辮 10/26 12:28
73F:→ edctw:大學生也會打錯字,永遠自以為是確實是不能拿你怎樣。 10/26 12:29
74F:→ edctw:你晚上睡得著覺啊?人多勢眾又怎樣?那叫多數暴力, 10/26 12:31
75F:→ edctw:一切依照程序辦理,被罵澳客、無聊、不可取,你不處理, 10/26 12:32
76F:→ edctw:毀謗他人被說是妖言惑眾,你就丟水桶? 10/26 12:32
77F:→ Chungli28:客觀=人多勢眾=多數暴力 板主裁量=主觀=偏頗 10/26 14:35
嘴砲 你自己很清楚就好。
相關人士不高興可以另外發文,此文是我發,推文是我可以刪,
不要跑到別人家裡大吼大叫,或是跑去報社投稿沒被刊出來,說別人剝奪你言論自由,
另外非相關人士請不要進來,這是規矩,謝謝指教,一切依法辦理。
78F:→ edctw:站方視同推文為本文的一部分,原作者有刪改權。 10/26 23:32
79F:→ edctw:貴板有規矩的話,今天我就不會在這裡了,顆顆 10/26 23:32
80F:→ hima:那我為求自保 也為求不要讓會上受你影響 10/26 23:36
81F:→ hima:只有完全切割了 你自己想想看吧 講了N百次了 = = 10/26 23:37
自己要倘渾水,我也沒有辦法。跟會上許多人還是可以理性溝通,沒事找事做。
Ch大在當板主之前的表現就知道當板主一定會有問題,
事情還沒有完全客觀之前就不該水桶,就是這樣。
82F:→ hima:沒有瓜西 要繼續玩的話 恐怕.....科科 10/26 23:40
83F:推 Chungli28:組務板何時變成你家啊? 鬧板鬧到這裡來了... 10/26 23:41
84F:→ Chungli28:你什麼時候有言論審核權了? 自以為板主啊,好大牌 10/26 23:42
85F:→ Chungli28:我當板主前怎麼不來講,你自己還發婉拒的文,真是馬後砲 10/26 23:44
86F:→ hima:說的真好聽阿 我也不願意去淌渾水 10/26 23:44
88F:推 cityflo650:刪除推文非經推文者同意是違反站規的 原PO請自重 10/26 23:45
89F:→ cityflo650:是不是該有個人連絡一下afukada小組長上站處理一下 10/26 23:45
90F:→ cityflo650:剛剛查了一下 小組長有六天沒上站了 10/26 23:46
91F:→ edctw:請把站規搬出來給我看看 10/26 23:48
92F:推 cityflo650:你不是有找過站規嗎 你可以搬出來看看 10/26 23:49
#0-JG1YWw (PttLaw) [ptt.cc] Re: 請站方公佈推文規範
93F:推 Chungli28:推文屬原文的一部分,不代表著作權是原PO的,可任意刪改 10/26 23:49
94F:→ edctw:我看到的已經貼上來了 沒有人說違反站規啊 10/26 23:50
95F:→ hima:再推啦 要我推滿這整頁 也沒在怕的啦 10/26 23:55
#0-JG1YWw (PttLaw) [ptt.cc] Re: 請站方公佈推文規範
96F:→ edctw:還被M喔,不要嚇唬人了,顆顆 10/26 23:58
97F:推 cityflo650:你確定你還要在刪推文? 10/27 00:01
拚命喊違規違規違規 又不把規章拿出來,顆顆
※ 編輯: edctw 來自: 125.228.249.40 (10/27 00:02)
98F:→ cityflo650:文章前面推文數會留下證據 請你自重 10/27 00:02
99F:→ edctw:沒在怕的,因為你們在這邊根本沒有發言權, 10/27 00:02
100F:→ cityflo650:原來有梗 那我也來玩一下好了XD 10/27 00:02
101F:→ edctw:這裡只有相關人士有發言權,不要洗板,謝謝 10/27 00:02
102F:→ cityflo650:那我想請問 我們跟你有什麼不一樣? 你有發言權嗎? 10/27 00:03
103F:→ edctw:我現在是處理我跟板主群的瓜葛,干你們什麼事? 10/27 00:03
104F:→ edctw:警方在辦案,你在旁邊多嘴,這叫妨礙公務 10/27 00:04
105F:推 hima:我們沒有多嘴 只是要讓警方知道 你企圖湮滅別人的言論 10/27 00:05
106F:推 cityflo650:喔 這個你就不知道了 我們是證人 我們可以證明被你說 10/27 00:05
107F:→ cityflo650:違法的人其實並沒有違法 因為我們是證人 10/27 00:05
108F:→ edctw:要不要我三點打電話給你,跟你說我有言論自由? 10/27 00:06
109F:→ hima:請便 反正我手機關機 又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情... 10/27 00:07
110F:→ cityflo650:沒有人說你沒言論自由 只是你要非相關人士不要推文就是 10/27 00:07
111F:→ cityflo650:妨礙別人的言論自由 謝謝 10/27 00:07
112F:推 kutrain:鐵道板的Ch小朋友板主可以不用繼續了@@ 10/27 00:18
※ 編輯: edctw 來自: 125.228.250.32 (10/27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