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申訴] stationery板主之不當判決
時間Sun Nov 10 06:27:11 2013
小組長你好,
我想申訴文具板(stationery)板主在11/08的處分公告。
程序上,因版主已於公告中表示”不再受理該文內任何偏激言論之檢舉“、"對此公告
持相反意見、認版工處理不公者,可至組務申訴,請小組長定奪“,故直接至組務申訴。
在該公告中,針對板友去信版主,檢舉tagodbless推文違反板規一,有引戰情事。
板主aova判決chiangks基於“被害人同意”放棄板規保障其個人名譽,tagodbless並未
違反引戰相關規定。
我完全同意chiangks因自述放棄版規對其個人名譽的保護,tagodbless所言“好辯 什麼
都要辯到贏”等等不違反版規。但其餘包括“這十幾年來台灣不就法律人/各位板友小心
點 不要得罪讀法律的喔 要不然會纏住你/我不講了 以免得罪以後的 大律師 大檢察官
大法官 ”等語句(潛在的)引戰對象已不僅止於chiangks,而是直接針對具有特定身份
、背景之族群內的不特定多數人進行攻訐。chiangks儘管可依其自身同意放棄板規對於
"chiangks"所保護的相關利益,但其同意不可能使特定族群內不特定多數人之板規所保
護的相關利益也同時被放棄。
板主aova表示:tagodbless之推文大意為“以chiangks之行為,延伸對法律人之心得感
想…無針對特定對象攻訐,加上其言為原作者開放之言論形態範圍,故不處分。
對此,我認為判決理由完全不足以支持其判決。
首先,我對於aova所言“其言為原作者開放之言論形態範圍”感到不知所云,如果aova
指的是chiangks的同意的話,那該同意能夠cover的範圍已如前述:不可能使特定族群內
不特定多數人之板規所保護的相關利益也同時被放棄。我可以放棄版規對於我不被人身
攻擊的保護,但我不可能幫其他人放棄該保護,尤其更不可能為“不特定人”放棄該保護
。
再者,“無針對特定對象攻訐”也不恰當:第一、在某個意義上,這個攻訐是有特定對象
的--學法律的; 第二、對於不特定對象的攻擊範圍與影響,往往比特定攻擊一個人還來的
深遠。納粹有點名哪個特定的猶太人嗎?他要幹的是整個種族,結果成為上個世紀最悲慘
的事件(也許沒有)之一。
至於版主所謂“僅因tagodbless用詞偏激即處分,則背離原作者目的,也對tagodbless不
公。“
我對該用詞是否偏激到應以板規處分,不是有權決定的機關,所以我不會爭執板主的裁量
。但,同樣的,我不懂什麼叫背離原作者目的,難道這是指原作者因為同意自己被人身攻
擊就開放該文一起來幹特定族群的人?chiangks憑什麼幫他人決定放棄被板規保護。再聲
明一次,我對版主怎麼覺得該用詞的裁量無可置喙(但如果這樣沒事的話,那我想只要某
個原作者同意被人身攻擊,那我也可以說“你看看你們玩鋼筆的,玩物喪志,可恥。”)
。
我覺得不妥的是版主完全漠視一群人已經被攻擊而毫無反應(版主基於什麼動機或僅是疏
忽並不重要),有違版主職責。
至於對tagodbless不公在哪?混沌不明。
該板規另附帶說明:“判斷引戰用意明確,即使未使用爭議用詞也會連帶處分。” 可見
該版對於發/推文的禁止引戰規定相對嚴格(我不爭執該規定是否恰當),因此版主很難
說上述對法律人(而非chiangks)的攻訐並非引戰。當然這是我的判斷,板主可以有他的
判斷,但應該給個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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