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drigo (我的職業真多...)
標題Fw: [檢舉] #1GmBevti feminine_sex VVVV5555
時間Wed Dec 19 17:31:35 2012
※ [本文轉錄自 Rodrigo 信箱]
作者: complains (小抱怨)
標題: Re: [檢舉]
#1GmBevti feminine_sex VVVV5555
時間: Wed Dec 19 00:07:15 2012
※ 引述《Rodrigo (我的職業真多...)》之銘言:
: 版主裁定無辱罵對像
: 但我是用版規2-1檢舉
: 這條版規本來就不需要指定辱罵對象
: 更不需要當事人
: VVVV5555那種推文
: 和我在版上直接說
: 幹您娘、瘸你老母有什麼不一樣?
: 這種推文合法嗎?
: 況且版主也回覆無辱罵對象
: 不也認定推文本身是辱罵?
: 縱使版主用版規2-2來裁定
: 回應非原PO檢舉
: 但版規2-2也只是以當事人檢舉為主
: 並非不是當事人就檢舉無效
: 又版主容許噁心廣告狗這推文於#1GmBevti出現
: 豈不認定#1GmBevti是廣告文?
: 既是廣告文?又為何不刪?
: 如不是廣告文
: VVVV5555這推文豈不有污衊yepp之嫌?
2-1.文章中發表
過度不堪、礙難接受之猥褻性、挑逗性、惡意攻訐性,
以及對使用者有任何言詞騷擾、侮辱、挑釁、威脅之文字及情狀。
板工將視情況判定警告/水桶(兩周)/劣退。
2-2.人身攻擊
人身攻擊類以當事人檢舉為主,可以說明其說法為事實者不罰
於推/發文內有刻意引起對立、吵架、針鋒相對者
視情況水桶兩周或劣退
根據原推文來看待
該使用者並無使用至粗鄙字語影響版面清潔(2-1)
唯原po或明顯指涉當事者認為對他造成人身攻擊可用2-2條處理
如有當事人檢舉當受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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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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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Rodrigo (118.171.129.129), 時間: 12/19/2012 17: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