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drigo (我的职业真多...)
标题Fw: [检举] #1GmBevti feminine_sex VVVV5555
时间Wed Dec 19 17:31:35 2012
※ [本文转录自 Rodrigo 信箱]
作者: complains (小抱怨)
标题: Re: [检举]
#1GmBevti feminine_sex VVVV5555
时间: Wed Dec 19 00:07:15 2012
※ 引述《Rodrigo (我的职业真多...)》之铭言:
: 版主裁定无辱骂对像
: 但我是用版规2-1检举
: 这条版规本来就不需要指定辱骂对象
: 更不需要当事人
: VVVV5555那种推文
: 和我在版上直接说
: 干您娘、瘸你老母有什麽不一样?
: 这种推文合法吗?
: 况且版主也回覆无辱骂对象
: 不也认定推文本身是辱骂?
: 纵使版主用版规2-2来裁定
: 回应非原PO检举
: 但版规2-2也只是以当事人检举为主
: 并非不是当事人就检举无效
: 又版主容许恶心广告狗这推文於#1GmBevti出现
: 岂不认定#1GmBevti是广告文?
: 既是广告文?又为何不删?
: 如不是广告文
: VVVV5555这推文岂不有污蔑yepp之嫌?
2-1.文章中发表
过度不堪、碍难接受之猥亵性、挑逗性、恶意攻讦性,
以及对使用者有任何言词骚扰、侮辱、挑衅、威胁之文字及情状。
板工将视情况判定警告/水桶(两周)/劣退。
2-2.人身攻击
人身攻击类以当事人检举为主,可以说明其说法为事实者不罚
於推/发文内有刻意引起对立、吵架、针锋相对者
视情况水桶两周或劣退
根据原推文来看待
该使用者并无使用至粗鄙字语影响版面清洁(2-1)
唯原po或明显指涉当事者认为对他造成人身攻击可用2-2条处理
如有当事人检举当受理之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69.101.189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Rodrigo (118.171.129.129), 时间: 12/19/2012 17: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