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標題[附件] f-sexBM 板主 判決疑慮
時間Sun Dec 11 01:16:37 2011
※ [本文轉錄自 revorea 信箱]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標題: Re: 不服判決
#1EtFgX8i (f-sexBM)
時間: Fri Dec 9 20:08:21 2011
※ 引述《complains (小抱怨)》之銘言:
: ※ 引述《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之銘言:
: : 版主你好:
: : 無證據的指控沒有同理心這個舉例並不是很恰當
: : 第一,同情心跟同理心差別挺大的
: : 第二,例中是以具體之事實,輔以一般人的平均狀況作合理推論
: : 再以此提出指責,換一個社會環境,能不能懷疑他人的同情心就很難說
: : 至少在經濟大蕭條時代,這種話就會減少。
: : 回到爭論本身
: : DAGU板友的文章中表達的意見有數項
: : 我針對了一句用語不當與一個觀念提出說法
: : 此兩項說法並不能作為合理推論我可能缺乏同理心的依據
: : 故你的舉例與狀況並不相似
: : 且所謂的人身攻擊,就我所知,刑法上並未明確定義
: : 維基百科乃是指「針對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攻擊,
: : 並駁斥對方論證或支持自己論點」一事
: : 板規說法等價於「足以針對特定人物作出無法指證的貶低」
: : 無論是以上任一種說法在本案均成立
: : DAGU板友確實針對「我」的人格下手,意圖打壓我發言的效力
: : ^^^^不能夠同理(即便無法舉證或做任何合理推論)
: : 「不能同理」當然是貶低性質的形容,這應該沒有疑問吧?
: : 關於「我要意見相左的人閉嘴」,這句才是我最在意的!
: : 我解釋了可能造成誤會的句子的句法,也主動認錯與道歉
: : 道歉那句的用詞就算不能說詞藻華美,但也絕對稱不上輕挑了
: : 溝通的誠意相信是明眼人都看得出來,但DAGU板友怎樣的回應?
: : 你可以說沒有同理心是小案件要我吞掉,我勉強可以接受
: : 不尊重言論自由是非常嚴重的指控,我吞不下去
: : 從法律上來說,DAGU板友可能觸犯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 : 他確實是在公開版面上發言,並毫無根據地挑明「我會要求反對方閉嘴」
: : 無論怎麼想這都是名譽上的傷害!
: : 以後看到這篇檢舉的人會怎樣想我?
: : 「啊!這個人會要反對方閉嘴,不懂尊重他人,且此說法受到公評無誤。」
: : 這毫無疑問是對我人格的汙辱!
: : 個人認為此句的判定有非常大的問題,請慎重思考是否恰當。
: : 腦補也沒有解釋,算了,這條比較小懶得跟新手(?)計較。
: : 以偏概全這總夠大條了吧!
: : 放地圖砲說只有男生會糾眾霸凌、分身互挺還不夠嚴重嗎?
: : 基礎邏輯證明都放在那裏,總不能否定掉吧...
: : 不然請告訴我哪裡證錯了,有道理我就接受。
: : 我無意無理取鬧,只為爭一口公平的評價
: : 若以正常說理程序說服我,我必定誠心接受
: : 有勞板主費心解釋了,謝謝。
: : revorea
: 分出幾個爭點結構來討論
: 第一個
: 沒辦法同理別人的處境的人可以少說兩句話嗎?
: ^^^^^^^^^^^^^^^^^^^^^^^^^^^^^^^^^^^^^^^^^^
: 此句是否違規
: 少說兩句話前面用可以 也就是一種祈使的語氣 不構成強制性
同意
: 比較有爭議的是第一句 指稱他人無法同理別人的處境
: 這句可以說是客觀評價 所謂客觀是指針對他的作為評論而非人
: 但也可能函攝入被指稱者人格或是道德缺陷的攻擊意味
是,可我不認為我所推的三行文可以作為客觀評價的依據
確實有某些新/舊版友(至少我)認為近期內某些板風改變是好的
(不敢說我在f-sex有多資深,可是也默默看了數年,稱個舊版友不為過吧?)
而另一句挑出以偏概全的不當論述,更是沒有缺乏同理心的問題
DAGU板友這種說法,毫無根據可言!
只是單純不同意我的說法,
: 第二個
: 有一群人會攻擊和他們言論不同的人,叫他們閉嘴。(比方說像你這樣。夠清楚了嗎?)
: 這句就要看
: 第一個叫他們閉嘴是不是屬實 如果是 那這樣不能說他是虛構事實
: 若否 則構成相當程度的指控 不過比較接近毀謗罪
小弟不是學法的,剛剛仔細查了法條,毀謗與公然侮辱的差別在於事實有沒有影響
你說得沒錯,這比較接近毀謗,受教了。
: 至於要求對方閉嘴此事構不構成人格上的貶抑
: 這很難說 要看指控方的語氣強弱而定
: 語氣若強 則隱藏有 「要求對方閉嘴」此事很嚴重足以損害他人權力
版主你認為這種說法,會不會損害到我的權益,要看我的說話方式而定?
想想,一般而言,閉嘴這個辭會好聲好氣的講出來嗎?
且先不論語氣之強弱
DAGU板友確實是給出「revorea會攻擊和他言論不同的人」的說法
後面閉不閉嘴只是某種作法,我就是會攻擊他人!
而實際上我沒有這麼做,就算有,也該請DAGU板友拿出指控的證據才能判決。
不管我可能用什麼作法攻擊,DAGU確實貶抑了我的人格
: 另外以偏蓋全並不構成人格本質的貶抑
: 主要是對於行為本身的詮釋
以偏概全又是另外的案件,與我的人格無關,只是單純點出可能違規的點。
我一開始只是希望DAGU注意到自己的說法
無意的就算了,講明了還不改...
死都不想承認,那只好檢舉了...
依照板規,刻意貶低任一性,應該沒什麼好爭論。
版主,這整份檢舉裡面,每個點都是不同的案子
只不過腦補、沒同理心、不重視言論自由可以歸類到人身攻擊
以偏概全是針對特定性別的攻擊
當然可以部份成立部份不成立,不該將四個檢舉點視作一體判定。
revo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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