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標題[附件] f-sexBM 板主 判決疑慮
時間Sun Dec 11 01:16:21 2011
※ [本文轉錄自 revorea 信箱]
作者: complains (小抱怨)
標題: Re: 不服判決
#1EtFgX8i (f-sexBM)
時間: Fri Dec 9 14:59:21 2011
※ 引述《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之銘言:
: ※ 引述《complains (小抱怨)》之銘言:
: : 你好
: : 根據檢舉原文
: : 的確Dagu板友用字強烈 情緒較重
: : 的確是他單方面的認定
: : 但是此項認定涉及個人主觀
: : 並沒有口出惡言 或人身攻擊
: : 這算是可評論的範圍內
: : 比如說
: : 路上有個乞丐
: : 大家都走過去不給他錢
: : 但是突然有人破口大罵 你們根本一點同理心也沒有
: : 這是沒有犯法的
: : 我試圖讓你了解執法標準
: : 有問題歡迎繼續溝通
: 版主你好:
: 無證據的指控沒有同理心這個舉例並不是很恰當
: 第一,同情心跟同理心差別挺大的
: 第二,例中是以具體之事實,輔以一般人的平均狀況作合理推論
: 再以此提出指責,換一個社會環境,能不能懷疑他人的同情心就很難說
: 至少在經濟大蕭條時代,這種話就會減少。
: 回到爭論本身
: DAGU板友的文章中表達的意見有數項
: 我針對了一句用語不當與一個觀念提出說法
: 此兩項說法並不能作為合理推論我可能缺乏同理心的依據
: 故你的舉例與狀況並不相似
: 且所謂的人身攻擊,就我所知,刑法上並未明確定義
: 維基百科乃是指「針對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攻擊,
: 並駁斥對方論證或支持自己論點」一事
: 板規說法等價於「足以針對特定人物作出無法指證的貶低」
: 無論是以上任一種說法在本案均成立
: DAGU板友確實針對「我」的人格下手,意圖打壓我發言的效力
: ^^^^不能夠同理(即便無法舉證或做任何合理推論)
: 「不能同理」當然是貶低性質的形容,這應該沒有疑問吧?
: 關於「我要意見相左的人閉嘴」,這句才是我最在意的!
: 我解釋了可能造成誤會的句子的句法,也主動認錯與道歉
: 道歉那句的用詞就算不能說詞藻華美,但也絕對稱不上輕挑了
: 溝通的誠意相信是明眼人都看得出來,但DAGU板友怎樣的回應?
: 你可以說沒有同理心是小案件要我吞掉,我勉強可以接受
: 不尊重言論自由是非常嚴重的指控,我吞不下去
: 從法律上來說,DAGU板友可能觸犯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 他確實是在公開版面上發言,並毫無根據地挑明「我會要求反對方閉嘴」
: 無論怎麼想這都是名譽上的傷害!
: 以後看到這篇檢舉的人會怎樣想我?
: 「啊!這個人會要反對方閉嘴,不懂尊重他人,且此說法受到公評無誤。」
: 這毫無疑問是對我人格的汙辱!
: 個人認為此句的判定有非常大的問題,請慎重思考是否恰當。
: 腦補也沒有解釋,算了,這條比較小懶得跟新手(?)計較。
: 以偏概全這總夠大條了吧!
: 放地圖砲說只有男生會糾眾霸凌、分身互挺還不夠嚴重嗎?
: 基礎邏輯證明都放在那裏,總不能否定掉吧...
: 不然請告訴我哪裡證錯了,有道理我就接受。
: 我無意無理取鬧,只為爭一口公平的評價
: 若以正常說理程序說服我,我必定誠心接受
: 有勞板主費心解釋了,謝謝。
: revorea
分出幾個爭點結構來討論
第一個
沒辦法同理別人的處境的人可以少說兩句話嗎?
^^^^^^^^^^^^^^^^^^^^^^^^^^^^^^^^^^^^^^^^^^
此句是否違規
少說兩句話前面用可以 也就是一種祈使的語氣 不構成強制性
比較有爭議的是第一句 指稱他人無法同理別人的處境
這句可以說是客觀評價 所謂客觀是指針對他的作為評論而非人
但也可能函攝入被指稱者人格或是道德缺陷的攻擊意味
第二個
有一群人會攻擊和他們言論不同的人,叫他們閉嘴。(比方說像你這樣。夠清楚了嗎?)
這句就要看
第一個叫他們閉嘴是不是屬實 如果是 那這樣不能說他是虛構事實
若否 則構成相當程度的指控 不過比較接近毀謗罪
至於要求對方閉嘴此事構不構成人格上的貶抑
這很難說 要看指控方的語氣強弱而定
語氣若強 則隱藏有 「要求對方閉嘴」此事很嚴重足以損害他人權力
另外以偏蓋全並不構成人格本質的貶抑
主要是對於行為本身的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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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revorea (83.197.116.11), 時間: 12/11/2011 01: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