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BT_SEX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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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 在看文之前你必須先認同 在法律與道德之間 還有很多規範是法律觸及不到的 這很重要 如果你做不到請直接左轉 否則不論看完之後 你有任何回應都毫無意義 但是這麼說又有點空泛 那麼我們先簡單定義 道德是共同群體所認定的行為準則 (群體不限數量可多可少) 如果你認同前提的話 那那些用違法和違板歸的噓文 都可以先去撞牆了 (開完笑的我們好好聊嘛 那我們應該就可以 認同此文在同志性板的存在 並且不再用違法這件事情 來箝制n性網友 為什麼呢? 因為你已經認同我的前提了啊傻子 n姓網友的文存在於網路上 是文的存在違法還是行為違法? 文章內容是真是假? 若是行為的話又該如何證明? 行為的意圖是侵犯別人嗎? 這中間有太多東西是法律觸碰不到的 LGBT_SEX板正是以性為出發點 認同同性間的性行為有討論的價值 才提供了這麼一個空間來 個人的意見在這件事情上 都提供了一個行為準則的標準 而這些標準(認同的/不認同的) 即是我所想說的道德的存在 你可以喜歡不喜歡認同不認同 但是如果以違法這個說法 來替你詮釋你的個人意見 甚至是採取行動讓這篇文章消失 都是抹煞了這個空間所提供的自由 否定了這個板的價值 談完了文章的存在價值來看看文章內容 小弟個人其實也沒有什麼意見XD 我並不覺得有礙觀瞻 如果有我應該還會害羞地偷瞄哈哈哈哈 就像n姓網友在後來的回文所說的 他只是喜歡在公眾場所做 如果以現在的道德標準來說 這的確算是性解放的行為 說污名我也覺得還有太多東西要討論了 或許大家比較在意的是 在洗手台洗雞雞這件事情 我也覺得還好內(煙) 洗一洗的確是不會有什麼東西殘留啊 (咦) 如果我看到也只是會嚇一跳 然後默默換個洗手台 下次再經過可能還會笑出來吧 「哈哈這是那個洗過雞雞的洗手台ㄟ」 畢竟世界這麼大 你能掌控的也不多啊= = 像是租過屋的大家 你能想像自己的牆壁有沒有被噴過精液 或是地板有沒有滴到愛液嗎? 沒有你也不會想 因為你活在當下 你知道你在住房前 都用抹布把牆壁都擦過了一遍 用拖把把地板嚕過了一遍 不要說租屋了 搞不好你國中坐的椅子上 就有死亡的中二精呢 既然你能掌握的只有當下 那為什麼要去想洗手台 到底有沒有洗過雞雞XD 不要再說「別人怎麼想了」 問問自己吧,你怎麼想? [後記] 都這麼短了還要有後記 1.我只能說警告n大的人我很傻眼 不論有沒有真的報警 你都確實地重傷了這個言論空間 2.原本想直接說道德層次在法律之上的 因為我就是個會左顧右盼 然後紅燈右轉的人 我並不相信法律可以解決一切 這中間真的有很多 哲學家與制法者研究過吧 請原諒我才疏學淺什麼都拿不出乃 只會闖紅燈(X) 3.關於性解放這個問題又太大了 我真的不知如何下手 只能打些小小complain 我真的無法理解為什麼 不能在開放空間做愛 如果我們真的將性認為是必須 並且有價值的 為什麼我們不能公開談論甚至實踐它? 為何在公共空間做愛就只是滿足私慾? 他不能成為小孩學習的行為嗎? 又為什麼在公共空間滿足私慾錯了? 4.希望性板變得更好 首po害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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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lightleaf: 推07/26 23:03
2F:推 kent12321: 同意是性解放的一部分07/26 23:03
3F:推 bebo108: 推07/26 23:03
4F:→ flightleaf: 一邊污名化然後一邊說沒有偏見的人到底是在演哪齣07/26 23:04
5F:推 ssss0960193: 前面可以認同 只是最後第三點不行 因為這是現今社會07/26 23:14
6F:→ ssss0960193: 所不被接受的行為 前面推文看起來也很多人不能接受07/26 23:14
7F:→ ssss0960193: 如果未來發展成你像野狗一樣在路邊打炮沒人在意 那07/26 23:14
8F:→ ssss0960193: 這件事就沒什麼好討論了 因為現在"普遍不能接受"07/26 23:14
所以我說啊,那你們到底想說什麼XD因為「普遍不能接受」就不能接受也是鬼打牆啊 那 你們自己的想法跑去哪了 如果沒有你們的想法哪裡來的普遍?只是拒絕溝通罷了 ※ 編輯: shiningdrago (111.248.58.196), 07/26/2016 23:20:43
9F:→ ksng1092: 性愛變成跟吃飯喝水一樣的行為是一些人的理想,但是這理07/26 23:17
10F:推 inouekaoru: 進來性專版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容許個人被猥褻圖文侵害 07/26 23:17
11F:→ inouekaoru: 的風險。既然你都容許了,又有什麼法益被侵害,又有07/26 23:17
12F:→ inouekaoru: 什麼違法咧~07/26 23:17
13F:→ ksng1092: 想實現的時候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發展,例如第一,性的羞07/26 23:17
14F:→ ksng1092: 恥情趣會消失。平常或許不會察覺但仔細想想目前的很多的07/26 23:18
15F:→ ksng1092: 性情趣其實是跟羞恥感有關連的。第二就是性不再只是一種07/26 23:19
16F:→ ksng1092: 私密行為,他會像聚餐一樣變成是一種交際、一種應酬。07/26 23:20
17F:→ ksng1092: 這樣不是說他不好,而是到時說不定會有一派人大聲疾呼性07/26 23:21
18F:→ ksng1092: 應該要是私密的XD07/26 23:21
※ 編輯: shiningdrago (111.248.58.196), 07/26/2016 23:22:30
19F:→ jaannddyy: 你有點搞不清楚,文章本身沒有違法,是行為違法(如果是真 07/26 23:22
20F:→ jaannddyy: 的話) 言論自由就會接受到評價,正面也好負面也好 07/26 23:23
21F:→ jaannddyy: 去威脅別人的人很無聊,不知道平常是什麼樣的人 07/26 23:23
22F:→ jaannddyy: 網路上汙辱他人,那些就是行為,導致有些人搞混了 07/26 23:25
23F:→ jaannddyy: 這文章頂多是說證據,但是連正式自白都可以隨意推翻,文 07/26 23:26
24F:→ jaannddyy: 張連當證據都不合格 07/26 23:26
25F:→ jaannddyy: 原po嚇成這樣也只能給他拍拍了 07/26 23:27
26F:推 jessiemon: 這樣看倒覺得威脅原PO的人比較容易該當恐嚇罪吧XD 07/26 23:29
27F:→ jaannddyy: 通常講告,向警察檢舉,都不會構成 07/26 23:32
抱歉法律我真的不太懂,也不在我想我說的範圍內,若是要執意談也是無疾而終的
28F:推 uka123ily: 多數意見、道德瑕疵、違法。中間很難串起來。07/26 23:35
29F:→ ksng1092: "我要報警囉"沒可能成立恐嚇罪吧XD07/26 23:37
30F:推 jessiemon: 構成要件是該當的喔,只是多認為不能推定違法性而要正 07/26 23:39
31F:→ jessiemon: 面審查違法性。 07/26 23:41
32F:→ jaannddyy: 構成要件 違法性 有責性 一般人也不需要知道 07/26 23:41
33F:→ ssss0960193: 我不想在路上看到別人交配 07/26 23:42
34F:推 bebo108: 忽然讓我想到3年前變成貶意的「正向陽光男同志」XD 07/26 23:43
我在拜估狗神佛腳的時候也有看到呢 關鍵字是「遊行、性解放」(雖然大多數內容是護+萌
35F:推 ssss0960193: 還有你回我的內容讓我感覺你似乎不懂討論的點 應該 07/26 23:48
36F:→ ssss0960193: 說沒有把前面的推文都看過 07/26 23:48
都有看過的喔 但太多人用法律規避討論覺得並沒有採納必要
37F:→ bebo108: 也是那種多數人覺得怎樣 少數人不要破壞陽光男同志的形象 07/26 23:48
38F:→ Dan0819: 隨地打炮會造成別人的困擾 所以我不會做 就醬 07/26 23:50
Accepted
39F:推 Francodile: 我覺得隨地打炮有點擋路 還要繞行很麻煩(? 07/26 23:54
Accepted(是鱷魚!
40F:推 nadoka: 地圖上打炮會變成地圖炮嗎07/26 23:56
41F:推 olioolio: 「我不想在路上看到別人交配」,那我換成「不想看到同性 07/26 23:59
42F:→ olioolio: 戀」這樣可以嗎?好啦我知道你要說這個不能類比~ 07/26 23:59
43F:推 ssss0960193: 知道了還問 如果你可以秒分辨誰是gay 我也服了 還想 07/27 00:01
44F:→ ssss0960193: 跟你學 07/27 00:01
45F:→ JECDong: 才疏學淺(我猜你是想講這個07/27 00:36
我對不起國文老師艸
46F:推 goodfine: 原po好厲害,看了那麼多推文還可以平心靜氣寫出那麼有 07/27 00:40
47F:→ goodfine: 條理的文章 07/27 00:40
48F:→ jaannddyy: 那我換成"不想看到有人不在廁所而在路上排泄"這樣呢? 07/27 00:46
49F:→ jaannddyy: 好啦我知道你要說做愛不會臭齁,那我在捷運站門口排泄完 07/27 00:47
50F:推 rolyshow: 推你,道德魔人滾回甲板好嗎 07/27 00:47
51F:→ jaannddyy: 擦乾淨再走呢? 這樣可以准許大家在公眾場合這樣做了嗎07/27 00:47
52F:→ skyatplay: 喔 鬼扯07/27 00:47
53F:→ skyatplay: 整篇文章87分 07/27 00:48
什麼都沒說就要給我評分 想得美
54F:→ jaannddyy: o大這種神論點 講出去會被別人笑死阿...07/27 00:49
55F:推 phooom0188: 推推 07/27 00:59
56F:推 ppigyou1: 報警怎麼有辦法構成恐嚇罪....構成要件就不該當了啊 07/27 01:07
57F:推 yyyui: 推這篇 某s煩不煩 搜了一下文章怎不檢討自己在「有室友存在07/27 02:04
58F:→ yyyui: 」的宿舍房間內打手槍很噁心 07/27 02:04
59F:→ yao17365: 洗雞雞那段,你覺得沒什麼幹麻還要換洗手台呢?既然換洗07/27 02:18
60F:→ yao17365: 手台怎麼還會覺得沒什麼。 07/27 02:18
因為人家正在使用啊>"<不然我要幫他洗嗎 如果我沒當場看到也沒這困擾了不是嗎
61F:推 homosecret: 推你 蠻認同你關於表見自由的看法 在public forum真的 07/27 02:24
62F:→ homosecret: 沒什麼必要箝制言論表達 尤其是在專版PO符合主題的文07/27 02:24
63F:→ homosecret: 章 07/27 02:24
你抓到我了!!!
64F:推 jessiemon: Orz Sorry實務見解恐嚇罪限於不法惡害通知沒錯。07/27 02:27
jessiemon: 誤植恐嚇取財的要件於恐嚇罪了...||| 07/27 02:27
65F:推 iketsu: 某人還是嘴硬硬凹,要不要承認你就是報警的人呀? 07/27 02:32
66F:推 zxcv3760415: 純推龍龍>< 07/27 04:26
花><
67F:推 ktkt23807: 推 07/27 04:45
68F:→ afd98756: 呵呵,一直講性解放,要不要你們去組個社會運動說還我 07/27 06:10
69F:→ afd98756: 公眾場所打砲的自由,還有不要那裡說「不要管別人怎麼想 07/27 06:10
70F:→ afd98756: 啦」,這樣看都是自私的行為啦,講那麼好聽勒07/27 06:10
請問自私就沒有討論空間了嗎?每個人為了自己的信念辯護都是自私的啊,自私就不能討 論的話我們要如何溝通溝通? ※ 編輯: shiningdrago (111.248.58.196), 07/27/2016 07:24:19
71F:推 sun12587: 推推 07/27 07:18
72F:→ afd98756: 所以你的信念就是鼓勵每個人在公共場所打砲? 07/27 07:38
反對的對立方應該是不反對呀,怎麼變鼓勵了? ※ 編輯: shiningdrago (111.248.58.196), 07/27/2016 07:49:47
73F:推 rstppdbhee: 推 07/27 07:51
74F:推 DaiLove: 推這篇,有些人就是為反而反罷了。 07/27 07:54
75F:推 superk: 推一個,道德魔人真的可以不用這麼常駐在此版 07/27 09:41
76F:推 smpss93126: 你把性開放跟這些拿進來扯也真夠會牽脫 07/27 10:08
77F:推 jeffthelucky: 道德魔人很煩躁,到處都有,幹嘛不直接離開== 07/27 10:52
78F:推 olioolio: 拿「我不想...」當理由就不自私嗎XDD07/27 11:20
79F:推 raphael426: 推一個 07/27 12:00
80F:→ kevinpc: 在捷運站打砲=性解放? 小孩可以學到東西? 平行世界難理解 07/27 12:05
81F:推 olioolio: 不是,是用「不想看到性」當作反對「公開做愛」的理由 07/27 12:09
82F:→ olioolio: 性解放要破除的就是「不想看到性」「對性相關事物有多重 07/27 12:11
83F:→ olioolio: 限制」這些事情07/27 12:11
84F:推 smpss93126: 所以原po到時候被抓就說,我是在教育好嗎?你怎麼可以 07/27 12:17
85F:→ smpss93126: 抓我,現在不是提倡性解放嗎?你看警察會聽你的話還是 07/27 12:17
86F:→ smpss93126: 直接移送法辦呵呵呵 07/27 12:17
為何又回到了法律呢?發言之前有看了我的前提嗎?N文與此板空間就是位於法律模糊地 帶才有值得討論的空間 另外你的舉例也不在法律管轄內呢:如果你指的是我的後記內容,它從沒發生過是我虛構 的假設喔 ※ 編輯: shiningdrago (114.136.200.228), 07/27/2016 12:30:08
87F:推 kevinpc: 好像還可以說是行動藝術 http://goo.gl/Y1oFh2 07/27 12:19
88F:推 goodfine: 有些人就是很愛當警察。人家只是喜歡在公共空間做愛,又07/27 12:38
89F:→ goodfine: 不是喜愛做愛給別人看,做之前都看過沒人了,這些人卻要07/27 12:38
90F:→ goodfine: 在心中放入警察跟媒體跟一般大眾,甚至警察沒發現卻還想 07/27 12:38
91F:→ goodfine: 主動報警。即使有人喜歡做愛給路人看,人家在特定的論 07/27 12:38
92F:→ goodfine: 壇表達自己的喜歡又礙了誰? 07/27 12:38
93F:→ goodfine: 這時八成又有人會說洗手台洗屌的事 07/27 12:38
94F:推 goodfine: 以此事,洗手台洗什麼只是觀感問題,但那時廁所根本沒人 07/27 12:40
95F:→ goodfine: 。某些人擔心的觀感充其量也是內心的警察跟媒體跟大眾吧 07/27 12:40
96F:→ goodfine: ! 07/27 12:40
97F:→ skyatplay: 整篇的鬼扯就是對你的評論 07/27 12:52
98F:→ skyatplay: 給你87分及格已經是很同情你了 07/27 12:53
99F:推 shirokii: 強調言論自由的同時,還要別人先認同你的前提否則就左 07/27 13:00
100F:→ shirokii: 轉,頗呵。 07/27 13:00
噗哧對話有意義當然還是要有一定的共識啊,不然你扯A我扯B我們是玩捉迷藏嗎XD ※ 編輯: shiningdrago (114.136.200.228), 07/27/2016 13:05:37
101F:→ shirokii: 那篇文章可以存在,各種聲音的留言應該也可以存在,對吧 07/27 13:01
102F:→ shirokii: ? 07/27 13:01
103F:推 goodfine: 那篇文章因為某些人的言論已經不存在了,而這個空間理07/27 13:04
104F:→ goodfine: 應是讓那篇文章可有存在的 07/27 13:04
105F:推 kevinpc: 因為某些人的言論?不是因為有人私信他的嗎?或許你們應該07/27 13:26
106F:→ kevinpc: 去問問私信他的人是誰。07/27 13:26
107F:推 kevinpc: 原PO的文章如果有看完,應該知道他說他做完的時候才發現 07/27 13:32
108F:→ kevinpc: 遠處旁邊有人在聊天,還有洗屌的時候說有人從廁所出來還 07/27 13:32
109F:→ kevinpc: 喵他一眼。 07/27 13:32
110F:→ kevinpc: 你做的時候有沒有考慮到別人的感受,沒有。到底誰自私 07/27 13:33
111F:→ kevinpc: 到底是道德魔人太多,還是不道德魔人太多。 07/27 13:34
112F:→ kevinpc: 如果哪天我有小孩,我不希望帶她坐捷運看到有人打砲洗屌 07/27 13:35
Accepted
113F:推 ipiscrh: 台灣真的變了,跟畜生一樣在公共場所性交,竟然還一堆人 07/27 13:41
114F:→ ipiscrh: 說這沒甚麼、這是性解放。台灣真的變了 07/27 13:42
那大叔你要不要告訴我這怎麼了?
115F:→ nexusfantasy: 藏一堆無聊的字zzz 07/27 13:50
116F:推 bohen: 這個版似乎就是為了在「社會普遍」觀點下,屬相對少數的 07/27 13:50
117F:→ bohen: 人開的言論場域,假若以「社會普遍不能接受」做為抨擊, 07/27 13:50
118F:→ bohen: 我覺得才是矛盾。覺得自己被社會多數價值觀霸凌,卻譴責 07/27 13:50
119F:→ bohen: 比自己更少數的價值觀。 07/27 13:50
120F:→ nexusfantasy: 何不把你藏字的"撞牆"、"傻子",大方寫出來啊07/27 13:52
讓你誤會抱歉,因為原本只是當個人murmur XDD,這就為你而改!
121F:推 kevinpc: 在捷運站公共場所禁止性交洗屌是霸凌你?受教了 你要不要 07/27 13:54
122F:→ kevinpc: 想想看自己說了什麼07/27 13:54
123F:→ kevinpc: 如果捷運站公告歡迎男女打砲,禁止同性打砲。才是霸凌吧 07/27 13:57
124F:→ ssss0960193: 大開眼界 某些人的言論 07/27 13:57
※ 編輯: shiningdrago (114.136.200.228), 07/27/2016 14:25:44
125F:推 afd98756: 把公共場所當作你家砲房的想法,真的有夠奇葩,如果你這 07/27 14:29
126F:→ afd98756: 麼崇尚在公眾場所打砲,怎麼不見你用行動來表達?等你 07/27 14:29
127F:→ afd98756: 敢用行動來說嘴性解放再來講,不要以為自己在大庭廣眾下 07/27 14:29
128F:→ afd98756: 做有的沒的就是前衛就是潮,法律來法律去,不是不怕? 07/27 14:29
129F:→ afd98756: 快去做吧~等你上新聞囉~ 07/27 14:29
想得美哈哈,我要當稱職的不道德魔人一直發廢文喔 啾啾
130F:→ dandelion76: 不好意思因為你提到了“性解放”一詞,所以洨弟我稍07/27 14:36
131F:→ dandelion76: 微估狗了一下。「同性戀的性解放」就是:破除對於同07/27 14:36
132F:→ dandelion76: 性戀的迷思、追求同性戀的民主平等。跟你認知中的“ 07/27 14:36
133F:→ dandelion76: 在公眾場合做”好像有點不大一樣耶。假設我查出來的07/27 14:36
134F:→ dandelion76: 定義是正確的(假設喔),那不就表示你像那些把性解放07/27 14:36
135F:→ dandelion76: 人士誤解為鼓吹雜交、亂倫的人的互plus萌一樣,把性 07/27 14:36
136F:→ dandelion76: 解放誤讀為盲目地擁抱性、無節制滿足性慾、追求快感 07/27 14:36
137F:→ dandelion76: 了? 07/27 14:36
138F:→ dandelion76: 如果有誤,煩請指教。 07/27 14:37
139F:推 olioolio: 不禁止跟鼓吹是不一樣的層次 07/27 14:53
140F:→ dandelion76: 你覺得重點是在不禁止跟鼓吹這兩字眼上面嗎?07/27 15:01
141F:推 olioolio: 因為我支持雜交跟亂倫啊07/27 15:49
142F:推 olioolio: 亂倫對我問題只在生小孩的時候,記得要隨時追蹤有沒有 07/27 15:52
143F:→ olioolio: 遺傳疾病的問題就好 07/27 15:52
144F:→ dandelion76: 你還是沒搞清楚重點呀,加油吧。 07/27 15:58
145F:推 bohen: 有些衛道人士也認為同性的戀愛很噁心很不衛生很可怕,美07/27 16:52
146F:→ bohen: 國以前肛肛還犯法呢。我認為和這裡說要叫警察的,只是程07/27 16:52
147F:→ bohen: 度的差異而已。但在公開場合性愛,絕對是不值得鼓吹的不 07/27 16:52
148F:→ bohen: 良行為。 07/27 16:52
149F:推 olioolio: 你也沒搞清楚我的重點啊,我的重點是你的舉例不好。 07/27 17:59
150F:推 shiwayne: 龍龍推 07/27 17:59
Luv u
151F:→ olioolio: 我對性解放的定義上面推文講過了07/27 17:59
洨哥你好喔 你的等號好像劃得有點多XD幫你整理一下喔 1.你先把我的性解放劃=公眾場合 文中我只說算是 不代表我認為的性解放只=公眾sex 公眾sex是我認為的一種形式,我自 己對性解放涉略不多,所以在後記只留下了一堆詰問待討論或解答,並沒有肯定喔 2.你預設了公眾sex=盲目地擁抱性、無節制滿足性慾、追求快感 最後一個我可以同意,這不就是sex目的嗎?剩下你用的詞畫下的範圍好大XD 公眾sex為 什麼是「盲目」、「無節制」的?這個等號我沒有否定,只是疑問,並且沒人說性解放一 定是如你所說的狂放不羈啊 3.盲目地擁抱性、無節制滿足性慾、追求快感=鼓吹雜交、亂倫的人的互plus萌誤解的性 解放 這個是你的預設,幫你mark起來,只是你都說人家是誤解了那麼你認為性解放該是什麼樣 貌呢 最後你就幫我把這些等號通通劃起來了XD 但這條路明明很崎嶇的啊! 最後是你的假設,我也懷疑它的正確性,為何同志的性解放就必須要再形成新的定義,並 且漂白成彷彿跟sex這件事情毫無瓜葛?解放的意義有三個層次: 1.知識的:除魅、破除 迷信。 2.政治的:民主、平等。 3.自由的:身體自主、選擇。 不知道我有沒有誤解,但你的「同性戀的性解放」似乎只包含了「解放」,而將「性」革 除了(?) ※ 編輯: shiningdrago (111.248.58.196), 07/27/2016 19:09:25
152F:→ iketsu: 又調出一票魔人「愛看又愛吵」,期待你們檢舉所有人。07/27 19:12
153F:推 azulfloresta: 推這篇,我還想看這個版07/27 19:47
154F:推 derrick70: 一堆似是而非的87言論07/27 19:48
155F:→ yao17365: 「反正我沒看到就好」...這心態...07/27 21:44
156F:→ jaannddyy: 你要爭取言論自由,就必然要接受正面或負面評價... 07/27 22:01
157F:→ jaannddyy: 少在那邊我要講捷運站打炮,然後沒人可以罵,不然就是傷 07/27 22:02
158F:→ jaannddyy: 害這個板大家發言的言論自由07/27 22:02
159F:→ jaannddyy: 什麼叫做"愛看又愛吵"?你去批評醫療暴力的新聞,代表 07/27 22:04
160F:→ jaannddyy: 你愛醫療暴力,又愛罵醫療暴力嗎? 這啥邏輯 07/27 22:04
161F:推 Artibus: 寫得好棒,看到這種文章都會羡慕作者的好頭腦!07/27 23:35
162F:推 goodfine: 醫療暴力例子的邏輯是? 當初原po發的不是新聞,也不是 07/27 23:58
163F:→ goodfine: 暴力啊。07/27 23:58
164F:→ goodfine: 這裡就是討論同志性事的地方啊,原po發的就是同志性事 07/27 23:59
165F:→ goodfine: 啊!07/27 23:59
166F:推 goodfine: 會進來的就是對sex有興趣,可是卻又批評sex,好怪喔!07/28 00:01
167F:推 shirokii: 我對sex有興趣,但不會在公共場合sex給別人看,更不會在07/28 02:20
168F:→ shirokii: 公廁洗手枱上洗充滿洨的屌 07/28 02:20
169F:→ shirokii: 邊提倡性版發文言論自由,邊抑止別人評論的言論自由 07/28 02:21
可以先搞清楚我指的前提是什麼嗎? 舉個簡單的例子好了,A和B在談論Z是不是個好總統,那麼結果就應該只會是 1. Z是好總統 2. Z是不好的總統 但他們的共識都是「Z是總統」 如果再有一個C跳出來,說:「Z根本不是總統!我不承認!」 你覺得ABC的討論最後會有結果嗎? 我完全沒有使用禁言的字眼,當然可以有不同的聲音,只是忽略的我所說的前提,沒有一 定的共識,那我們的談論都是無意義的。你當然有你的自由,但自由在這次對話中是有限 制的(自由當然本身還是有一定限制啊!),我也說了,不認同前提的話就請左轉吧? ※ 編輯: shiningdrago (36.229.246.71), 07/28/2016 07:51:21
170F:推 DaiLove: 充滿洨的屌和沾到尿的手我怎麽都覺得是後者比較不衛生阿 07/28 08:10
171F:→ DaiLove: ,我很常看到口爆文,但餵人喝尿根本就少之又少阿... 07/28 08:10
172F:→ ksng1092: 看到"自由本身還是有一定限制"突然感到有點感慨... 07/28 09:51
173F:→ ksng1092: 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只要有一丁點限制出現就會有人大喊他 07/28 09:51
174F:→ ksng1092: 的言論自由被限制了,這些人是壓根沒有"要有限制才會有 07/28 09:52
175F:→ ksng1092: 自由"的概念嗎? 這邊不討論限制的具體內容而是這樣的一 07/28 09:53
176F:→ ksng1092: 個概念:沒有限制的環境下,絕大多數的人是得不到自由的 07/28 09:54
177F:推 jessiemon: 但反過來說,另一批人也是為了自己"不想看別人打野砲" 07/28 10:24
178F:→ jessiemon: 的自由可能受有限制威脅而跳腳阿~ 07/28 10:26
179F:推 shirokii: 總統是「既定的事實」,不要拿來和價值關的「共識」比 07/28 13:07
180F:→ shirokii: 擬07/28 13:07
181F:→ shirokii: 說得好像頭頭是道,但其實跟本是用邏輯的謬誤在混淆 07/28 13:08
182F:推 shirokii: 謝謝你的一句「自由當然本身還是有一定限制啊」,歡迎也07/28 13:15
183F:→ shirokii: 跟原po說一下這句話07/28 13:15
184F:推 vjianmceesnt: 總統某種程度上也是共識阿,你承認這個國家的制度,07/28 14:41
185F:→ vjianmceesnt: 你才會承認這個總統,不然你去問阿共蔡英文是不是總07/28 14:41
186F:推 vjianmceesnt: 不需要去鑽牛角尖故意抓例子的不同點,原Po舉例只07/28 14:43
187F:→ vjianmceesnt: 不過是為了方便闡述自己的想法罷了07/28 14:44
188F:推 vjianmceesnt: 原Po的意思是你不要用猜測其他人的感覺去評論這個行 07/28 14:47
189F:→ vjianmceesnt: 為的適當性,而是用你自己的感覺去評斷。 07/28 14:47
190F:→ vjianmceesnt: 所以上面有些人講出自己個人不喜歡,原Po就會說"acc 07/28 14:48
191F:→ vjianmceesnt: "accepted"07/28 14:49
謝謝你(激動握手 ※ 編輯: shiningdrago (36.229.246.71), 07/28/2016 19:03:11
192F:→ uka123ily: 總統跟共識有何關係?亂來。 07/28 19:48
193F:→ shiningdrago: 呃亂來在哪?願聞其詳? 07/28 20:43
194F:推 shirokii: 那就不拿總統做例子。拿月亮舉例好了:1.新月的月亮、2. 07/28 21:00
195F:→ shirokii: 滿月的月亮,它們都是月亮。是「既定存在的事實」,怎 07/28 21:00
196F:→ shirokii: 麼能拿來比擬價值觀的「共識」?懂? 07/28 21:00
1那麼這個舉例中請問你想討論的是什麼呢?既然你也沒留下疑問,我就直接假設你想討 論的是月亮在今天是「新月」還是「滿月」好了。 這也有前提呢! 前提是我們都要能看見月亮,以及你能確定今天是農曆月中或月底!但如果我們能夠確定 日子的話這件你所認為的「事實」就沒談論必要了,我們將會是站在一起的!因此今天我 們就當是原始人吧,要知道今天月亮是新還是滿月只能透過觀察,但是不巧,今天我的天 被雲遮住了!「今天沒有月亮!」第三個結論不是就出現了嗎? 如果真要挑瑕疵,是永遠挑不完的,一件事情形成的前提有很多,在討論中沒有絕對的事 實,只有彼此「認定」的概念 你要說我亂?我覺得我的思緒很清晰呢!我還是會繼續回下去的,請多指教! ※ 編輯: shiningdrago (36.229.246.71), 07/28/2016 21:24:49
197F:推 uka123ily: 總統不會是所有人的共識。 07/28 22:48
198F:→ uka123ily: 共識是民主政治不可能實現的弔詭。07/28 22:49
199F:推 vjianmceesnt: 那不就更證明了總統不是既定的事實嗎?07/28 22:55
200F:→ vjianmceesnt: 然後會說出蔡英文總統就代表有蔡英文是總統的這個共 07/28 22:57
201F:→ vjianmceesnt: 識?我也沒說總統是所有人的共識阿,所以不知道 07/28 22:57
202F:→ vjianmceesnt: 你想表達什麼? 07/28 22:57
203F:推 shirokii: 就因為蔡英文總統不是所有人的共識,反而是一個既定存在 07/28 23:00
204F:→ shirokii: 的事實 07/28 23:00
205F:→ vjianmceesnt: 你邏輯還好嗎? 07/28 23:04
206F:推 shirokii: 還是謝謝原po回文的一句「自由當然本身還是有一定限制07/28 23:04
207F:→ shirokii: 啊!」想打砲是你自由沒人能阻止,但請思考一下你打砲07/28 23:04
208F:→ shirokii: 的地點限制好嗎?07/28 23:04
209F:→ vjianmceesnt: 蔡英文這個"人"的的存在是事實,但他是總統 07/28 23:05
210F:→ vjianmceesnt: 甚至名字,都是建立在一個共識底下才會有意義的事情 07/28 23:05
211F:推 shirokii: Excuse me~ 請問現在在總統府裡的不是蔡英文?笑歪 07/28 23:06
212F:推 vjianmceesnt: 算了我放棄,邏輯這種東西是需要一定智商的~07/28 23:07
213F:→ shirokii: 以後歷史課本寫的第十四任中華民國總統不是蔡英文?07/28 23:07
214F:推 vjianmceesnt: 那就是因為歷史課本跟台灣大部分的人民都有台灣法律 07/28 23:11
215F:→ vjianmceesnt: 以及行政制度的"共識"阿07/28 23:11
216F:→ shirokii: 就算你不認同蔡英文的價值觀,她還是現任總統這個既定07/28 23:12
217F:→ shirokii: 事實啊。 07/28 23:12
218F:推 vjianmceesnt: 不是價值觀的問題,是他是總統這件事07/28 23:13
219F:→ vjianmceesnt: 我今天如果不認同這個國家,不承認這個國家 07/28 23:14
220F:推 vjianmceesnt: 換句話說,我同意這個地方的制度,那"蔡英文是總統"07/28 23:15
221F:→ vjianmceesnt: 這句話就無意義了07/28 23:16
222F:→ vjianmceesnt: 打錯,我不同意這個地區的制度 07/28 23:16
223F:→ vjianmceesnt: 你已經有這個國家的共識了,所以對你來說有點難理解 07/28 23:17
224F:→ vjianmceesnt: 不過希望你可以跳脫框架去思考一下 07/28 23:18
225F:→ vjianmceesnt: 不過話說回來,總統一點都不是重點阿,重點是原po要 07/28 23:18
226F:→ vjianmceesnt: 表達的意思阿!!! 07/28 23:19
227F:推 shirokii: 沒錯,是不是總統一點都不重要... 07/28 23:20
228F:推 smpss93126: 這已經不是在討論了…跟本在舌戰(^_^;)不累啊?反正每07/29 09:24
229F:→ smpss93126: 個人想法都不同,再怎麼吵也都希望自己的說法對方可以07/29 09:24
230F:→ smpss93126: 接受…不能接受也就算了,現在在這裡舌戰到翻過來,你07/29 09:24
231F:→ smpss93126: 們還是無法對對方怎麼樣(^_^;),雙方不接受還是不接受 07/29 09:24
232F:→ smpss93126: 啊啊 07/29 09:24
233F:推 shirokii: 重點是,回文舉的例子跟發文邏輯完全不同... 07/29 09:27
234F:推 shirokii: 依照例子,這篇的前提應該變成「我們都認同有法律和道德07/29 09:28
235F:→ shirokii: 的存在」,然後再來討論「在法律與道德之間是否有很多規07/29 09:28
236F:→ shirokii: 範是法律觸及不到的」 07/29 09:28
237F:推 smpss93126: 問題是討論這也沒意義啊…(^_^;)等等只會吵更兇07/29 09:39
238F:推 shirokii: 咦,阿這不就是本文原po想討論的?XDDDD07/29 09:45
239F:推 smpss93126: 不不看似和諧(^_^;)其實快各種恨意了(笑 07/29 10:14
這位大大您終於抓到一點邊了(聲淚俱下),這的確是我想說的前提,但若您還是執意在 總統是鐵事實不可撼動的,那我們或許真的無法對話呢,關於您所認為的「月亮事實」我 也列出的這個「事實」所需要的前提不是嗎?您對這倒是沒下文了呢 我就是要舌戰啊XD你咬我,我是很認真的不道德魔人呢,啾啾 而且我很開心有人陪我腦 力激盪呢 ※ 編輯: shiningdrago (42.72.69.145), 07/29/2016 11:02:53
240F:推 ssummer0728: 認同~ 報警的那個是真魔人 07/30 03:19
241F:推 smpss93126: 啊啊總統跟月亮都不是我說的(^_^;)你搞錯人了XD 07/30 17:44
242F:推 babylon297: 所以我更好奇那些害怕同志婚姻被等同性解放的同志在想 07/30 21:19
243F:→ babylon297: 什麼XD..你們難道不覺得某種層次上跟護家萌簡直就是 07/30 21:20
244F:→ babylon297: 同溫層嗎 07/30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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