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BT_SEX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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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 在看文之前你必须先认同 在法律与道德之间 还有很多规范是法律触及不到的 这很重要 如果你做不到请直接左转 否则不论看完之後 你有任何回应都毫无意义 但是这麽说又有点空泛 那麽我们先简单定义 道德是共同群体所认定的行为准则 (群体不限数量可多可少) 如果你认同前提的话 那那些用违法和违板归的嘘文 都可以先去撞墙了 (开完笑的我们好好聊嘛 那我们应该就可以 认同此文在同志性板的存在 并且不再用违法这件事情 来箝制n性网友 为什麽呢? 因为你已经认同我的前提了啊傻子 n姓网友的文存在於网路上 是文的存在违法还是行为违法? 文章内容是真是假? 若是行为的话又该如何证明? 行为的意图是侵犯别人吗? 这中间有太多东西是法律触碰不到的 LGBT_SEX板正是以性为出发点 认同同性间的性行为有讨论的价值 才提供了这麽一个空间来 个人的意见在这件事情上 都提供了一个行为准则的标准 而这些标准(认同的/不认同的) 即是我所想说的道德的存在 你可以喜欢不喜欢认同不认同 但是如果以违法这个说法 来替你诠释你的个人意见 甚至是采取行动让这篇文章消失 都是抹煞了这个空间所提供的自由 否定了这个板的价值 谈完了文章的存在价值来看看文章内容 小弟个人其实也没有什麽意见XD 我并不觉得有碍观瞻 如果有我应该还会害羞地偷瞄哈哈哈哈 就像n姓网友在後来的回文所说的 他只是喜欢在公众场所做 如果以现在的道德标准来说 这的确算是性解放的行为 说污名我也觉得还有太多东西要讨论了 或许大家比较在意的是 在洗手台洗鸡鸡这件事情 我也觉得还好内(烟) 洗一洗的确是不会有什麽东西残留啊 (咦) 如果我看到也只是会吓一跳 然後默默换个洗手台 下次再经过可能还会笑出来吧 「哈哈这是那个洗过鸡鸡的洗手台ㄟ」 毕竟世界这麽大 你能掌控的也不多啊= = 像是租过屋的大家 你能想像自己的墙壁有没有被喷过精液 或是地板有没有滴到爱液吗? 没有你也不会想 因为你活在当下 你知道你在住房前 都用抹布把墙壁都擦过了一遍 用拖把把地板噜过了一遍 不要说租屋了 搞不好你国中坐的椅子上 就有死亡的中二精呢 既然你能掌握的只有当下 那为什麽要去想洗手台 到底有没有洗过鸡鸡XD 不要再说「别人怎麽想了」 问问自己吧,你怎麽想? [後记] 都这麽短了还要有後记 1.我只能说警告n大的人我很傻眼 不论有没有真的报警 你都确实地重伤了这个言论空间 2.原本想直接说道德层次在法律之上的 因为我就是个会左顾右盼 然後红灯右转的人 我并不相信法律可以解决一切 这中间真的有很多 哲学家与制法者研究过吧 请原谅我才疏学浅什麽都拿不出乃 只会闯红灯(X) 3.关於性解放这个问题又太大了 我真的不知如何下手 只能打些小小complain 我真的无法理解为什麽 不能在开放空间做爱 如果我们真的将性认为是必须 并且有价值的 为什麽我们不能公开谈论甚至实践它? 为何在公共空间做爱就只是满足私慾? 他不能成为小孩学习的行为吗? 又为什麽在公共空间满足私慾错了? 4.希望性板变得更好 首po害羞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8.58.19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GBT_SEX/M.1469545178.A.8BF.html
1F:推 flightleaf: 推07/26 23:03
2F:推 kent12321: 同意是性解放的一部分07/26 23:03
3F:推 bebo108: 推07/26 23:03
4F:→ flightleaf: 一边污名化然後一边说没有偏见的人到底是在演哪出07/26 23:04
5F:推 ssss0960193: 前面可以认同 只是最後第三点不行 因为这是现今社会07/26 23:14
6F:→ ssss0960193: 所不被接受的行为 前面推文看起来也很多人不能接受07/26 23:14
7F:→ ssss0960193: 如果未来发展成你像野狗一样在路边打炮没人在意 那07/26 23:14
8F:→ ssss0960193: 这件事就没什麽好讨论了 因为现在"普遍不能接受"07/26 23:14
所以我说啊,那你们到底想说什麽XD因为「普遍不能接受」就不能接受也是鬼打墙啊 那 你们自己的想法跑去哪了 如果没有你们的想法哪里来的普遍?只是拒绝沟通罢了 ※ 编辑: shiningdrago (111.248.58.196), 07/26/2016 23:20:43
9F:→ ksng1092: 性爱变成跟吃饭喝水一样的行为是一些人的理想,但是这理07/26 23:17
10F:推 inouekaoru: 进来性专版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容许个人被猥亵图文侵害 07/26 23:17
11F:→ inouekaoru: 的风险。既然你都容许了,又有什麽法益被侵害,又有07/26 23:17
12F:→ inouekaoru: 什麽违法咧~07/26 23:17
13F:→ ksng1092: 想实现的时候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发展,例如第一,性的羞07/26 23:17
14F:→ ksng1092: 耻情趣会消失。平常或许不会察觉但仔细想想目前的很多的07/26 23:18
15F:→ ksng1092: 性情趣其实是跟羞耻感有关连的。第二就是性不再只是一种07/26 23:19
16F:→ ksng1092: 私密行为,他会像聚餐一样变成是一种交际、一种应酬。07/26 23:20
17F:→ ksng1092: 这样不是说他不好,而是到时说不定会有一派人大声疾呼性07/26 23:21
18F:→ ksng1092: 应该要是私密的XD07/26 23:21
※ 编辑: shiningdrago (111.248.58.196), 07/26/2016 23:22:30
19F:→ jaannddyy: 你有点搞不清楚,文章本身没有违法,是行为违法(如果是真 07/26 23:22
20F:→ jaannddyy: 的话) 言论自由就会接受到评价,正面也好负面也好 07/26 23:23
21F:→ jaannddyy: 去威胁别人的人很无聊,不知道平常是什麽样的人 07/26 23:23
22F:→ jaannddyy: 网路上污辱他人,那些就是行为,导致有些人搞混了 07/26 23:25
23F:→ jaannddyy: 这文章顶多是说证据,但是连正式自白都可以随意推翻,文 07/26 23:26
24F:→ jaannddyy: 张连当证据都不合格 07/26 23:26
25F:→ jaannddyy: 原po吓成这样也只能给他拍拍了 07/26 23:27
26F:推 jessiemon: 这样看倒觉得威胁原PO的人比较容易该当恐吓罪吧XD 07/26 23:29
27F:→ jaannddyy: 通常讲告,向警察检举,都不会构成 07/26 23:32
抱歉法律我真的不太懂,也不在我想我说的范围内,若是要执意谈也是无疾而终的
28F:推 uka123ily: 多数意见、道德瑕疵、违法。中间很难串起来。07/26 23:35
29F:→ ksng1092: "我要报警罗"没可能成立恐吓罪吧XD07/26 23:37
30F:推 jessiemon: 构成要件是该当的喔,只是多认为不能推定违法性而要正 07/26 23:39
31F:→ jessiemon: 面审查违法性。 07/26 23:41
32F:→ jaannddyy: 构成要件 违法性 有责性 一般人也不需要知道 07/26 23:41
33F:→ ssss0960193: 我不想在路上看到别人交配 07/26 23:42
34F:推 bebo108: 忽然让我想到3年前变成贬意的「正向阳光男同志」XD 07/26 23:43
我在拜估狗神佛脚的时候也有看到呢 关键字是「游行、性解放」(虽然大多数内容是护+萌
35F:推 ssss0960193: 还有你回我的内容让我感觉你似乎不懂讨论的点 应该 07/26 23:48
36F:→ ssss0960193: 说没有把前面的推文都看过 07/26 23:48
都有看过的喔 但太多人用法律规避讨论觉得并没有采纳必要
37F:→ bebo108: 也是那种多数人觉得怎样 少数人不要破坏阳光男同志的形象 07/26 23:48
38F:→ Dan0819: 随地打炮会造成别人的困扰 所以我不会做 就酱 07/26 23:50
Accepted
39F:推 Francodile: 我觉得随地打炮有点挡路 还要绕行很麻烦(? 07/26 23:54
Accepted(是鳄鱼!
40F:推 nadoka: 地图上打炮会变成地图炮吗07/26 23:56
41F:推 olioolio: 「我不想在路上看到别人交配」,那我换成「不想看到同性 07/26 23:59
42F:→ olioolio: 恋」这样可以吗?好啦我知道你要说这个不能类比~ 07/26 23:59
43F:推 ssss0960193: 知道了还问 如果你可以秒分辨谁是gay 我也服了 还想 07/27 00:01
44F:→ ssss0960193: 跟你学 07/27 00:01
45F:→ JECDong: 才疏学浅(我猜你是想讲这个07/27 00:36
我对不起国文老师艹
46F:推 goodfine: 原po好厉害,看了那麽多推文还可以平心静气写出那麽有 07/27 00:40
47F:→ goodfine: 条理的文章 07/27 00:40
48F:→ jaannddyy: 那我换成"不想看到有人不在厕所而在路上排泄"这样呢? 07/27 00:46
49F:→ jaannddyy: 好啦我知道你要说做爱不会臭齁,那我在捷运站门口排泄完 07/27 00:47
50F:推 rolyshow: 推你,道德魔人滚回甲板好吗 07/27 00:47
51F:→ jaannddyy: 擦乾净再走呢? 这样可以准许大家在公众场合这样做了吗07/27 00:47
52F:→ skyatplay: 喔 鬼扯07/27 00:47
53F:→ skyatplay: 整篇文章87分 07/27 00:48
什麽都没说就要给我评分 想得美
54F:→ jaannddyy: o大这种神论点 讲出去会被别人笑死阿...07/27 00:49
55F:推 phooom0188: 推推 07/27 00:59
56F:推 ppigyou1: 报警怎麽有办法构成恐吓罪....构成要件就不该当了啊 07/27 01:07
57F:推 yyyui: 推这篇 某s烦不烦 搜了一下文章怎不检讨自己在「有室友存在07/27 02:04
58F:→ yyyui: 」的宿舍房间内打手枪很恶心 07/27 02:04
59F:→ yao17365: 洗鸡鸡那段,你觉得没什麽干麻还要换洗手台呢?既然换洗07/27 02:18
60F:→ yao17365: 手台怎麽还会觉得没什麽。 07/27 02:18
因为人家正在使用啊>"<不然我要帮他洗吗 如果我没当场看到也没这困扰了不是吗
61F:推 homosecret: 推你 蛮认同你关於表见自由的看法 在public forum真的 07/27 02:24
62F:→ homosecret: 没什麽必要箝制言论表达 尤其是在专版PO符合主题的文07/27 02:24
63F:→ homosecret: 章 07/27 02:24
你抓到我了!!!
64F:推 jessiemon: Orz Sorry实务见解恐吓罪限於不法恶害通知没错。07/27 02:27
jessiemon: 误植恐吓取财的要件於恐吓罪了...||| 07/27 02:27
65F:推 iketsu: 某人还是嘴硬硬凹,要不要承认你就是报警的人呀? 07/27 02:32
66F:推 zxcv3760415: 纯推龙龙>< 07/27 04:26
花><
67F:推 ktkt23807: 推 07/27 04:45
68F:→ afd98756: 呵呵,一直讲性解放,要不要你们去组个社会运动说还我 07/27 06:10
69F:→ afd98756: 公众场所打炮的自由,还有不要那里说「不要管别人怎麽想 07/27 06:10
70F:→ afd98756: 啦」,这样看都是自私的行为啦,讲那麽好听勒07/27 06:10
请问自私就没有讨论空间了吗?每个人为了自己的信念辩护都是自私的啊,自私就不能讨 论的话我们要如何沟通沟通? ※ 编辑: shiningdrago (111.248.58.196), 07/27/2016 07:24:19
71F:推 sun12587: 推推 07/27 07:18
72F:→ afd98756: 所以你的信念就是鼓励每个人在公共场所打炮? 07/27 07:38
反对的对立方应该是不反对呀,怎麽变鼓励了? ※ 编辑: shiningdrago (111.248.58.196), 07/27/2016 07:49:47
73F:推 rstppdbhee: 推 07/27 07:51
74F:推 DaiLove: 推这篇,有些人就是为反而反罢了。 07/27 07:54
75F:推 superk: 推一个,道德魔人真的可以不用这麽常驻在此版 07/27 09:41
76F:推 smpss93126: 你把性开放跟这些拿进来扯也真够会牵脱 07/27 10:08
77F:推 jeffthelucky: 道德魔人很烦躁,到处都有,干嘛不直接离开== 07/27 10:52
78F:推 olioolio: 拿「我不想...」当理由就不自私吗XDD07/27 11:20
79F:推 raphael426: 推一个 07/27 12:00
80F:→ kevinpc: 在捷运站打炮=性解放? 小孩可以学到东西? 平行世界难理解 07/27 12:05
81F:推 olioolio: 不是,是用「不想看到性」当作反对「公开做爱」的理由 07/27 12:09
82F:→ olioolio: 性解放要破除的就是「不想看到性」「对性相关事物有多重 07/27 12:11
83F:→ olioolio: 限制」这些事情07/27 12:11
84F:推 smpss93126: 所以原po到时候被抓就说,我是在教育好吗?你怎麽可以 07/27 12:17
85F:→ smpss93126: 抓我,现在不是提倡性解放吗?你看警察会听你的话还是 07/27 12:17
86F:→ smpss93126: 直接移送法办呵呵呵 07/27 12:17
为何又回到了法律呢?发言之前有看了我的前提吗?N文与此板空间就是位於法律模糊地 带才有值得讨论的空间 另外你的举例也不在法律管辖内呢:如果你指的是我的後记内容,它从没发生过是我虚构 的假设喔 ※ 编辑: shiningdrago (114.136.200.228), 07/27/2016 12:30:08
87F:推 kevinpc: 好像还可以说是行动艺术 http://goo.gl/Y1oFh2 07/27 12:19
88F:推 goodfine: 有些人就是很爱当警察。人家只是喜欢在公共空间做爱,又07/27 12:38
89F:→ goodfine: 不是喜爱做爱给别人看,做之前都看过没人了,这些人却要07/27 12:38
90F:→ goodfine: 在心中放入警察跟媒体跟一般大众,甚至警察没发现却还想 07/27 12:38
91F:→ goodfine: 主动报警。即使有人喜欢做爱给路人看,人家在特定的论 07/27 12:38
92F:→ goodfine: 坛表达自己的喜欢又碍了谁? 07/27 12:38
93F:→ goodfine: 这时八成又有人会说洗手台洗屌的事 07/27 12:38
94F:推 goodfine: 以此事,洗手台洗什麽只是观感问题,但那时厕所根本没人 07/27 12:40
95F:→ goodfine: 。某些人担心的观感充其量也是内心的警察跟媒体跟大众吧 07/27 12:40
96F:→ goodfine: ! 07/27 12:40
97F:→ skyatplay: 整篇的鬼扯就是对你的评论 07/27 12:52
98F:→ skyatplay: 给你87分及格已经是很同情你了 07/27 12:53
99F:推 shirokii: 强调言论自由的同时,还要别人先认同你的前提否则就左 07/27 13:00
100F:→ shirokii: 转,颇呵。 07/27 13:00
噗哧对话有意义当然还是要有一定的共识啊,不然你扯A我扯B我们是玩捉迷藏吗XD ※ 编辑: shiningdrago (114.136.200.228), 07/27/2016 13:05:37
101F:→ shirokii: 那篇文章可以存在,各种声音的留言应该也可以存在,对吧 07/27 13:01
102F:→ shirokii: ? 07/27 13:01
103F:推 goodfine: 那篇文章因为某些人的言论已经不存在了,而这个空间理07/27 13:04
104F:→ goodfine: 应是让那篇文章可有存在的 07/27 13:04
105F:推 kevinpc: 因为某些人的言论?不是因为有人私信他的吗?或许你们应该07/27 13:26
106F:→ kevinpc: 去问问私信他的人是谁。07/27 13:26
107F:推 kevinpc: 原PO的文章如果有看完,应该知道他说他做完的时候才发现 07/27 13:32
108F:→ kevinpc: 远处旁边有人在聊天,还有洗屌的时候说有人从厕所出来还 07/27 13:32
109F:→ kevinpc: 喵他一眼。 07/27 13:32
110F:→ kevinpc: 你做的时候有没有考虑到别人的感受,没有。到底谁自私 07/27 13:33
111F:→ kevinpc: 到底是道德魔人太多,还是不道德魔人太多。 07/27 13:34
112F:→ kevinpc: 如果哪天我有小孩,我不希望带她坐捷运看到有人打炮洗屌 07/27 13:35
Accepted
113F:推 ipiscrh: 台湾真的变了,跟畜生一样在公共场所性交,竟然还一堆人 07/27 13:41
114F:→ ipiscrh: 说这没甚麽、这是性解放。台湾真的变了 07/27 13:42
那大叔你要不要告诉我这怎麽了?
115F:→ nexusfantasy: 藏一堆无聊的字zzz 07/27 13:50
116F:推 bohen: 这个版似乎就是为了在「社会普遍」观点下,属相对少数的 07/27 13:50
117F:→ bohen: 人开的言论场域,假若以「社会普遍不能接受」做为抨击, 07/27 13:50
118F:→ bohen: 我觉得才是矛盾。觉得自己被社会多数价值观霸凌,却谴责 07/27 13:50
119F:→ bohen: 比自己更少数的价值观。 07/27 13:50
120F:→ nexusfantasy: 何不把你藏字的"撞墙"、"傻子",大方写出来啊07/27 13:52
让你误会抱歉,因为原本只是当个人murmur XDD,这就为你而改!
121F:推 kevinpc: 在捷运站公共场所禁止性交洗屌是霸凌你?受教了 你要不要 07/27 13:54
122F:→ kevinpc: 想想看自己说了什麽07/27 13:54
123F:→ kevinpc: 如果捷运站公告欢迎男女打炮,禁止同性打炮。才是霸凌吧 07/27 13:57
124F:→ ssss0960193: 大开眼界 某些人的言论 07/27 13:57
※ 编辑: shiningdrago (114.136.200.228), 07/27/2016 14:25:44
125F:推 afd98756: 把公共场所当作你家炮房的想法,真的有够奇葩,如果你这 07/27 14:29
126F:→ afd98756: 麽崇尚在公众场所打炮,怎麽不见你用行动来表达?等你 07/27 14:29
127F:→ afd98756: 敢用行动来说嘴性解放再来讲,不要以为自己在大庭广众下 07/27 14:29
128F:→ afd98756: 做有的没的就是前卫就是潮,法律来法律去,不是不怕? 07/27 14:29
129F:→ afd98756: 快去做吧~等你上新闻罗~ 07/27 14:29
想得美哈哈,我要当称职的不道德魔人一直发废文喔 啾啾
130F:→ dandelion76: 不好意思因为你提到了“性解放”一词,所以洨弟我稍07/27 14:36
131F:→ dandelion76: 微估狗了一下。「同性恋的性解放」就是:破除对於同07/27 14:36
132F:→ dandelion76: 性恋的迷思、追求同性恋的民主平等。跟你认知中的“ 07/27 14:36
133F:→ dandelion76: 在公众场合做”好像有点不大一样耶。假设我查出来的07/27 14:36
134F:→ dandelion76: 定义是正确的(假设喔),那不就表示你像那些把性解放07/27 14:36
135F:→ dandelion76: 人士误解为鼓吹杂交、乱伦的人的互plus萌一样,把性 07/27 14:36
136F:→ dandelion76: 解放误读为盲目地拥抱性、无节制满足性慾、追求快感 07/27 14:36
137F:→ dandelion76: 了? 07/27 14:36
138F:→ dandelion76: 如果有误,烦请指教。 07/27 14:37
139F:推 olioolio: 不禁止跟鼓吹是不一样的层次 07/27 14:53
140F:→ dandelion76: 你觉得重点是在不禁止跟鼓吹这两字眼上面吗?07/27 15:01
141F:推 olioolio: 因为我支持杂交跟乱伦啊07/27 15:49
142F:推 olioolio: 乱伦对我问题只在生小孩的时候,记得要随时追踪有没有 07/27 15:52
143F:→ olioolio: 遗传疾病的问题就好 07/27 15:52
144F:→ dandelion76: 你还是没搞清楚重点呀,加油吧。 07/27 15:58
145F:推 bohen: 有些卫道人士也认为同性的恋爱很恶心很不卫生很可怕,美07/27 16:52
146F:→ bohen: 国以前肛肛还犯法呢。我认为和这里说要叫警察的,只是程07/27 16:52
147F:→ bohen: 度的差异而已。但在公开场合性爱,绝对是不值得鼓吹的不 07/27 16:52
148F:→ bohen: 良行为。 07/27 16:52
149F:推 olioolio: 你也没搞清楚我的重点啊,我的重点是你的举例不好。 07/27 17:59
150F:推 shiwayne: 龙龙推 07/27 17:59
Luv u
151F:→ olioolio: 我对性解放的定义上面推文讲过了07/27 17:59
洨哥你好喔 你的等号好像划得有点多XD帮你整理一下喔 1.你先把我的性解放划=公众场合 文中我只说算是 不代表我认为的性解放只=公众sex 公众sex是我认为的一种形式,我自 己对性解放涉略不多,所以在後记只留下了一堆诘问待讨论或解答,并没有肯定喔 2.你预设了公众sex=盲目地拥抱性、无节制满足性慾、追求快感 最後一个我可以同意,这不就是sex目的吗?剩下你用的词画下的范围好大XD 公众sex为 什麽是「盲目」、「无节制」的?这个等号我没有否定,只是疑问,并且没人说性解放一 定是如你所说的狂放不羁啊 3.盲目地拥抱性、无节制满足性慾、追求快感=鼓吹杂交、乱伦的人的互plus萌误解的性 解放 这个是你的预设,帮你mark起来,只是你都说人家是误解了那麽你认为性解放该是什麽样 貌呢 最後你就帮我把这些等号通通划起来了XD 但这条路明明很崎岖的啊! 最後是你的假设,我也怀疑它的正确性,为何同志的性解放就必须要再形成新的定义,并 且漂白成彷佛跟sex这件事情毫无瓜葛?解放的意义有三个层次: 1.知识的:除魅、破除 迷信。 2.政治的:民主、平等。 3.自由的:身体自主、选择。 不知道我有没有误解,但你的「同性恋的性解放」似乎只包含了「解放」,而将「性」革 除了(?) ※ 编辑: shiningdrago (111.248.58.196), 07/27/2016 19:09:25
152F:→ iketsu: 又调出一票魔人「爱看又爱吵」,期待你们检举所有人。07/27 19:12
153F:推 azulfloresta: 推这篇,我还想看这个版07/27 19:47
154F:推 derrick70: 一堆似是而非的87言论07/27 19:48
155F:→ yao17365: 「反正我没看到就好」...这心态...07/27 21:44
156F:→ jaannddyy: 你要争取言论自由,就必然要接受正面或负面评价... 07/27 22:01
157F:→ jaannddyy: 少在那边我要讲捷运站打炮,然後没人可以骂,不然就是伤 07/27 22:02
158F:→ jaannddyy: 害这个板大家发言的言论自由07/27 22:02
159F:→ jaannddyy: 什麽叫做"爱看又爱吵"?你去批评医疗暴力的新闻,代表 07/27 22:04
160F:→ jaannddyy: 你爱医疗暴力,又爱骂医疗暴力吗? 这啥逻辑 07/27 22:04
161F:推 Artibus: 写得好棒,看到这种文章都会羡慕作者的好头脑!07/27 23:35
162F:推 goodfine: 医疗暴力例子的逻辑是? 当初原po发的不是新闻,也不是 07/27 23:58
163F:→ goodfine: 暴力啊。07/27 23:58
164F:→ goodfine: 这里就是讨论同志性事的地方啊,原po发的就是同志性事 07/27 23:59
165F:→ goodfine: 啊!07/27 23:59
166F:推 goodfine: 会进来的就是对sex有兴趣,可是却又批评sex,好怪喔!07/28 00:01
167F:推 shirokii: 我对sex有兴趣,但不会在公共场合sex给别人看,更不会在07/28 02:20
168F:→ shirokii: 公厕洗手枱上洗充满洨的屌 07/28 02:20
169F:→ shirokii: 边提倡性版发文言论自由,边抑止别人评论的言论自由 07/28 02:21
可以先搞清楚我指的前提是什麽吗? 举个简单的例子好了,A和B在谈论Z是不是个好总统,那麽结果就应该只会是 1. Z是好总统 2. Z是不好的总统 但他们的共识都是「Z是总统」 如果再有一个C跳出来,说:「Z根本不是总统!我不承认!」 你觉得ABC的讨论最後会有结果吗? 我完全没有使用禁言的字眼,当然可以有不同的声音,只是忽略的我所说的前提,没有一 定的共识,那我们的谈论都是无意义的。你当然有你的自由,但自由在这次对话中是有限 制的(自由当然本身还是有一定限制啊!),我也说了,不认同前提的话就请左转吧? ※ 编辑: shiningdrago (36.229.246.71), 07/28/2016 07:51:21
170F:推 DaiLove: 充满洨的屌和沾到尿的手我怎麽都觉得是後者比较不卫生阿 07/28 08:10
171F:→ DaiLove: ,我很常看到口爆文,但喂人喝尿根本就少之又少阿... 07/28 08:10
172F:→ ksng1092: 看到"自由本身还是有一定限制"突然感到有点感慨... 07/28 09:51
173F:→ ksng1092: 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只要有一丁点限制出现就会有人大喊他 07/28 09:51
174F:→ ksng1092: 的言论自由被限制了,这些人是压根没有"要有限制才会有 07/28 09:52
175F:→ ksng1092: 自由"的概念吗? 这边不讨论限制的具体内容而是这样的一 07/28 09:53
176F:→ ksng1092: 个概念:没有限制的环境下,绝大多数的人是得不到自由的 07/28 09:54
177F:推 jessiemon: 但反过来说,另一批人也是为了自己"不想看别人打野炮" 07/28 10:24
178F:→ jessiemon: 的自由可能受有限制威胁而跳脚阿~ 07/28 10:26
179F:推 shirokii: 总统是「既定的事实」,不要拿来和价值关的「共识」比 07/28 13:07
180F:→ shirokii: 拟07/28 13:07
181F:→ shirokii: 说得好像头头是道,但其实跟本是用逻辑的谬误在混淆 07/28 13:08
182F:推 shirokii: 谢谢你的一句「自由当然本身还是有一定限制啊」,欢迎也07/28 13:15
183F:→ shirokii: 跟原po说一下这句话07/28 13:15
184F:推 vjianmceesnt: 总统某种程度上也是共识阿,你承认这个国家的制度,07/28 14:41
185F:→ vjianmceesnt: 你才会承认这个总统,不然你去问阿共蔡英文是不是总07/28 14:41
186F:推 vjianmceesnt: 不需要去钻牛角尖故意抓例子的不同点,原Po举例只07/28 14:43
187F:→ vjianmceesnt: 不过是为了方便阐述自己的想法罢了07/28 14:44
188F:推 vjianmceesnt: 原Po的意思是你不要用猜测其他人的感觉去评论这个行 07/28 14:47
189F:→ vjianmceesnt: 为的适当性,而是用你自己的感觉去评断。 07/28 14:47
190F:→ vjianmceesnt: 所以上面有些人讲出自己个人不喜欢,原Po就会说"acc 07/28 14:48
191F:→ vjianmceesnt: "accepted"07/28 14:49
谢谢你(激动握手 ※ 编辑: shiningdrago (36.229.246.71), 07/28/2016 19:03:11
192F:→ uka123ily: 总统跟共识有何关系?乱来。 07/28 19:48
193F:→ shiningdrago: 呃乱来在哪?愿闻其详? 07/28 20:43
194F:推 shirokii: 那就不拿总统做例子。拿月亮举例好了:1.新月的月亮、2. 07/28 21:00
195F:→ shirokii: 满月的月亮,它们都是月亮。是「既定存在的事实」,怎 07/28 21:00
196F:→ shirokii: 麽能拿来比拟价值观的「共识」?懂? 07/28 21:00
1那麽这个举例中请问你想讨论的是什麽呢?既然你也没留下疑问,我就直接假设你想讨 论的是月亮在今天是「新月」还是「满月」好了。 这也有前提呢! 前提是我们都要能看见月亮,以及你能确定今天是农历月中或月底!但如果我们能够确定 日子的话这件你所认为的「事实」就没谈论必要了,我们将会是站在一起的!因此今天我 们就当是原始人吧,要知道今天月亮是新还是满月只能透过观察,但是不巧,今天我的天 被云遮住了!「今天没有月亮!」第三个结论不是就出现了吗? 如果真要挑瑕疵,是永远挑不完的,一件事情形成的前提有很多,在讨论中没有绝对的事 实,只有彼此「认定」的概念 你要说我乱?我觉得我的思绪很清晰呢!我还是会继续回下去的,请多指教! ※ 编辑: shiningdrago (36.229.246.71), 07/28/2016 21:24:49
197F:推 uka123ily: 总统不会是所有人的共识。 07/28 22:48
198F:→ uka123ily: 共识是民主政治不可能实现的吊诡。07/28 22:49
199F:推 vjianmceesnt: 那不就更证明了总统不是既定的事实吗?07/28 22:55
200F:→ vjianmceesnt: 然後会说出蔡英文总统就代表有蔡英文是总统的这个共 07/28 22:57
201F:→ vjianmceesnt: 识?我也没说总统是所有人的共识阿,所以不知道 07/28 22:57
202F:→ vjianmceesnt: 你想表达什麽? 07/28 22:57
203F:推 shirokii: 就因为蔡英文总统不是所有人的共识,反而是一个既定存在 07/28 23:00
204F:→ shirokii: 的事实 07/28 23:00
205F:→ vjianmceesnt: 你逻辑还好吗? 07/28 23:04
206F:推 shirokii: 还是谢谢原po回文的一句「自由当然本身还是有一定限制07/28 23:04
207F:→ shirokii: 啊!」想打炮是你自由没人能阻止,但请思考一下你打炮07/28 23:04
208F:→ shirokii: 的地点限制好吗?07/28 23:04
209F:→ vjianmceesnt: 蔡英文这个"人"的的存在是事实,但他是总统 07/28 23:05
210F:→ vjianmceesnt: 甚至名字,都是建立在一个共识底下才会有意义的事情 07/28 23:05
211F:推 shirokii: Excuse me~ 请问现在在总统府里的不是蔡英文?笑歪 07/28 23:06
212F:推 vjianmceesnt: 算了我放弃,逻辑这种东西是需要一定智商的~07/28 23:07
213F:→ shirokii: 以後历史课本写的第十四任中华民国总统不是蔡英文?07/28 23:07
214F:推 vjianmceesnt: 那就是因为历史课本跟台湾大部分的人民都有台湾法律 07/28 23:11
215F:→ vjianmceesnt: 以及行政制度的"共识"阿07/28 23:11
216F:→ shirokii: 就算你不认同蔡英文的价值观,她还是现任总统这个既定07/28 23:12
217F:→ shirokii: 事实啊。 07/28 23:12
218F:推 vjianmceesnt: 不是价值观的问题,是他是总统这件事07/28 23:13
219F:→ vjianmceesnt: 我今天如果不认同这个国家,不承认这个国家 07/28 23:14
220F:推 vjianmceesnt: 换句话说,我同意这个地方的制度,那"蔡英文是总统"07/28 23:15
221F:→ vjianmceesnt: 这句话就无意义了07/28 23:16
222F:→ vjianmceesnt: 打错,我不同意这个地区的制度 07/28 23:16
223F:→ vjianmceesnt: 你已经有这个国家的共识了,所以对你来说有点难理解 07/28 23:17
224F:→ vjianmceesnt: 不过希望你可以跳脱框架去思考一下 07/28 23:18
225F:→ vjianmceesnt: 不过话说回来,总统一点都不是重点阿,重点是原po要 07/28 23:18
226F:→ vjianmceesnt: 表达的意思阿!!! 07/28 23:19
227F:推 shirokii: 没错,是不是总统一点都不重要... 07/28 23:20
228F:推 smpss93126: 这已经不是在讨论了…跟本在舌战(^_^;)不累啊?反正每07/29 09:24
229F:→ smpss93126: 个人想法都不同,再怎麽吵也都希望自己的说法对方可以07/29 09:24
230F:→ smpss93126: 接受…不能接受也就算了,现在在这里舌战到翻过来,你07/29 09:24
231F:→ smpss93126: 们还是无法对对方怎麽样(^_^;),双方不接受还是不接受 07/29 09:24
232F:→ smpss93126: 啊啊 07/29 09:24
233F:推 shirokii: 重点是,回文举的例子跟发文逻辑完全不同... 07/29 09:27
234F:推 shirokii: 依照例子,这篇的前提应该变成「我们都认同有法律和道德07/29 09:28
235F:→ shirokii: 的存在」,然後再来讨论「在法律与道德之间是否有很多规07/29 09:28
236F:→ shirokii: 范是法律触及不到的」 07/29 09:28
237F:推 smpss93126: 问题是讨论这也没意义啊…(^_^;)等等只会吵更凶07/29 09:39
238F:推 shirokii: 咦,阿这不就是本文原po想讨论的?XDDDD07/29 09:45
239F:推 smpss93126: 不不看似和谐(^_^;)其实快各种恨意了(笑 07/29 10:14
这位大大您终於抓到一点边了(声泪俱下),这的确是我想说的前提,但若您还是执意在 总统是铁事实不可撼动的,那我们或许真的无法对话呢,关於您所认为的「月亮事实」我 也列出的这个「事实」所需要的前提不是吗?您对这倒是没下文了呢 我就是要舌战啊XD你咬我,我是很认真的不道德魔人呢,啾啾 而且我很开心有人陪我脑 力激荡呢 ※ 编辑: shiningdrago (42.72.69.145), 07/29/2016 11:02:53
240F:推 ssummer0728: 认同~ 报警的那个是真魔人 07/30 03:19
241F:推 smpss93126: 啊啊总统跟月亮都不是我说的(^_^;)你搞错人了XD 07/30 17:44
242F:推 babylon297: 所以我更好奇那些害怕同志婚姻被等同性解放的同志在想 07/30 21:19
243F:→ babylon297: 什麽XD..你们难道不觉得某种层次上跟护家萌简直就是 07/30 21:20
244F:→ babylon297: 同温层吗 07/30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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