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llolalala (嚕嚕嚕拉拉)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機關以個資法與去識別化為由拒給資料
時間Wed Jun 3 07:09:46 2026
大家好,我有一法律問題,想請熟悉行政法的版友解惑~
我的家人是公部門霸凌案受害人,月前已拿到霸凌成立公文,之後我們以政府資訊公開法
相機關索取調查報告,結果對方以「去識別化」爲理由給了我們一張「極其簡單」的資料
,如下:
https://i.mopix.cc/Ra0oUc.jpg
因霸凌行為者為借調學者,其人事管轄權仍隸屬原校,因此院校向該機構索要調查報告,
卻也被以「個資法」為理由拒絕提供。
我有一個疑問就是,原校與被害人都是事件主要關係者,機關以這樣的說詞拒絕,是站得
住腳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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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委員會審查後,成立了,不是嗎?06/03 10:33
2F:→ maniaque: 你們要的是結果,對吧06/03 10:34
我要的是結果,但目前就是沒有結果,行政機關完全無處份。
3F:→ maniaque: 你要在意的,不是應該是認定霸凌成立之後的各項處置???06/03 10:35
無處置
4F:→ maniaque: 還是你這邊其實是被控方? 畢竟被控方才會在意審查過程06/03 10:36
5F:→ maniaque: 企圖從審查過程中找出瑕疵來推翻審查結果的合法合規06/03 10:37
我是受害人
6F:→ maniaque: 至於若要進行行政懲處或怎樣,那若無法提供書面06/03 10:47
7F:→ maniaque: 是否允許學校單位以密件函文取得或者是到對方單位閱卷?06/03 10:48
8F:→ maniaque: 畢竟,你都拿得到去識別版,那表示這種不是以密件發文過來06/03 10:49
9F:→ maniaque: 這本來就不屬於 "政府資訊公開"範疇 好嗎???06/03 10:50
10F:→ maniaque: 就不是可公開資料,06/03 10:51
11F:→ maniaque: 至於院校是什麼名義去函對方單位請對方提供? 對吧06/03 10:52
12F:→ maniaque: 假如是因為你要(假設你是受霸人,那真的很抱歉,這不給你06/03 10:52
13F:→ maniaque: 假如機關要進行行政處分,需要佐證資料,那就是機關跟機關06/03 10:53
14F:→ maniaque: 之間的問題,不是你可以過問,或索取這期間的資料的 06/03 10:53
※ 編輯: cellolalala (163.23.107.177 臺灣), 06/03/2026 11:18:28
15F:→ maniaque: ??? 霸凌成立的話,那就是各機關自己去做後續的處置啊06/03 11:57
16F:→ maniaque: 行政機關不處分,那是他們的決定,又不意外06/03 11:58
17F:→ maniaque: 拿死刑執行來比喻就好了06/03 11:58
18F:→ maniaque: 那些法院三審定讞死刑犯06/03 11:59
19F:→ maniaque: 法院都判死了,但,執行死刑機關是哪個部門?? 對吧 06/03 11:59
20F:→ maniaque: 法務部他就是 不執行,那你說呢 06/03 11:59
21F:→ maniaque: 你被害家屬拿著最高院死刑判決書,要求法務部執行,執行沒06/03 12:00
22F:→ maniaque: 對吧,所以呢......就這樣 06/03 12:08
嗯嗯 這個比喻我就懂了
23F:→ maniaque: 要嘛,就是上訪陳情,從更上層去施壓06/03 12:09
※ 編輯: cellolalala (163.23.107.177 臺灣), 06/03/2026 16: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