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侵權的調解
時間Thu May 15 18:07:00 2025
※ 引述《jacky651018 (永恆的瞬間)》之銘言:
: 各位打擾了:
: 小弟所居住的華厦因未成立管委會,故主任委員(管理負責人)每年各樓層輪
: 流擔任,今年輪到小弟我擔任。
: 某位麻煩的住戶,管理費使用無成立管委會之抬頭之支票支付。
: 財委將支票姓名遮蔽後公告於佈告欄,並說明因支票無法兌現,所以視同未繳交管理費。
: 之後有與其結怨之住戶於該公告寫上「害群之馬」四個字。
: 年初因頂樓漏水,造成他家天花板毀損。區權會提案公告中,他要管委會修繕
: 頂樓漏水與室內受損。他於區權會中說此公告是捏造事實,他只要求修繕頂樓,室內他才
: 不要讓別人修。而區權會也已決議由公基金修繕。
: 最近他跑去公所以「侵權事件」聲請調解,相對人寫上我的名字和管委會。
: 內容為:
: 1、洩漏個資。
: 2、違反銀行法。
: 3、捏造事實。
: 4、害群之馬。
: 小弟我不太懂這幾條要如何成為侵權行為,
: 該如何調解。
: 請教各位大大的意見,謝謝!
想借該主題問一樣是漏水的問題 請教民法第184條第1項的侵權行為: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若控告方去告樓上漏水到他們的天花板 是否須舉證樓上有故意或過失?
因法條明文規定要舉證對方有故意或過失方得請求損害賠償 法官卻說
只要鑑定結果水是從樓上流下來的就成立侵權行為 這有符合法理嗎??
漏水原因是因為管線或牆壁破裂造成 但管線或牆壁破裂是自然因素
例如房屋老舊和地震造成 和所有權人的行為無關 也就是所有權人
並無故意或過失行為 這樣為何樓下不用舉證?不用舉證是通說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67.1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747303625.A.4B7.html
1F:→ maniaque: 就是過失啊,老化因素? 你不維護好你的專有,就是過失 05/15 18:18
2F:推 KKyosuke: 因為屋主有維護自己的建築物狀況的義務啊 05/15 18:19
3F:→ maniaque: 又不是像地震整棟大樓都震垮了,你去向上下左右樓求償 05/15 18:19
4F:→ maniaque: 就算因地震而產生,只要沒震到整棟崩了,你還是得修繕 05/15 18:20
5F:→ maniaque: 不作為也是過失的一種 05/15 18:20
6F:→ maniaque: 而對方走無因管理,一樣還是可以把帳單向法院提告求償 05/15 18:21
7F:→ maniaque: 反正,水管是樓上在用的,樓上就有維護的義務 05/15 18:22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12 條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
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
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共同壁的規定是須舉證對方有可歸責事由才能要求對方負擔修繕費
不然就是樓地板上下方共同負擔修繕 可歸責事由的意思是對方做了某些事
例如裝潢敲打等造成水管或地板破裂才造成漏水 房屋自然老舊或地震是不成立的
我有查過判例 若是管委會施工造成則由管委會負擔 既然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如此認定
特別法 (公管條例) 優先適用於普通法 (民法) 為何民法的侵權行為不用舉證?
直接把沒有維護好推定成樓上有過失??判例都不用修正進步的 這是通說??
※ 編輯: souldragon (111.249.67.186 臺灣), 05/15/2025 18:37:46
8F:推 saccharomyce: 民法191條規定建築物/工作物侵害他人 由所有人負責 05/15 21:25
9F:→ saccharomyce: 除非所有人舉證已盡相當之注意者 05/15 21:26
10F:→ saccharomyce: 公寓大廈條例第12條並沒有排除侵權行為適用 05/15 21:27
11F:→ souldragon: 民法第191條是規範工作物 比如工地 可以用在住宅上?? 05/16 12:10
12F:→ souldragon: 住宅又不是工作物 這是通說?? 特別法優先適用民法在後 05/16 12:11
13F:→ souldragon: 修繕都要舉證 損害賠償竟然不用舉證 所有權人推定過失 05/16 12:12
14F:→ souldragon: 判例應該要一直進步 侵權行為直接推定過失相當不合理 05/16 12:14
15F:→ souldragon: 假設地震使甲住宅的外牆剝落砸傷乙 乙去告甲不用舉證 05/16 12:15
16F:→ souldragon: 外牆所有權屬甲就要賠?沒地震沒事 有地震就推定過失 05/16 12:17
17F:→ souldragon: 說沒盡到維護的責任有過失 沒地震就沒問題維護三小?? 05/16 12:17
18F:→ souldragon: 自然因素非行為人造成自動推定所有權人成立侵權行為? 05/16 12:19
19F:→ souldragon: 只能說不用舉證很難說服人 特別法要舉證民法竟然不用 05/16 12:23
20F:→ souldragon: 事件沒發生所有權人當然不用維護 哪有用結果論去判的 05/16 12:24
21F:推 saccharomyce: 191是建築物和工作物都適用 推定過失是法條規定 05/16 12:36
22F:→ saccharomyce: 乙告甲的前提是甲為所有人 是甲疏於照顧由法律推定 05/16 12:36
23F:→ saccharomyce: 甲可以舉證主張依法定期維護 地震超出預期等等 05/16 12:38
24F:→ souldragon: 所以外牆剝落的例子實務上會怎麼判?乙都不用舉證?? 05/16 12:38
25F:→ saccharomyce: 公寓條例12條不是侵權的特別規定 05/16 12:39
26F:→ souldragon: 民法倒置舉證責任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不覺得奇怪嗎 05/16 12:39
27F:→ saccharomyce: 奇怪什麼 乙走在路上被甲的房子弄傷 甲不用負責? 05/16 12:40
28F:→ souldragon: 特別法優先適用 民法順位在後 不能凌駕公管條例吧 05/16 12:40
29F:→ saccharomyce: 證據在甲方 對乙顯然不公 舉證責任轉換到甲 05/16 12:40
30F:→ souldragon: 地震又不是甲造成的 甲只是所有權人負修繕責任而已 05/16 12:41
31F:→ saccharomyce: 公寓條例12不是侵權的特別規定 是要優先什麼 05/16 12:41
32F:→ souldragon: 用這種邏輯倒置舉證責任很難說服人 民法判例要改一改 05/16 12:42
33F:→ saccharomyce: 地震要看大小 921的話當然不會苛求 05/16 12:43
34F:→ saccharomyce: 一個3級震度就砸死人 你說你盡到照顧義務? 05/16 12:43
35F:→ souldragon: 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 特別法要舉證優先依照特別法認定 05/16 12:43
36F:→ saccharomyce: 公寓條例12不是侵權的特別規定 是要優先什麼*2 05/16 12:44
37F:→ souldragon: 小地震的例子也該向廠商求償 消費者又不是蓋房子的人 05/16 12:44
38F:→ saccharomyce: 舉證啊 誰知道你有沒有自行改建? 05/16 12:45
39F:→ souldragon: 地震發生前誰會去每年維護外牆?民法不能違反經驗法則 05/16 12:46
40F:→ saccharomyce: 191第2項 你可以去告該負責的人 05/16 12:46
41F:→ souldragon: 住宅已經十年以上住戶也不會每年去維護外牆 有點常識 05/16 12:48
42F:→ souldragon: 地震出事就推定所有權人沒維護好有過失 只能說很瞎 05/16 12:48
43F:→ souldragon: 民法自動推定所有權人過失 違反特別法的判例要改一改 05/16 12:50
44F:→ souldragon: 公管條例位階和民法同等級 特別法優先適用應該要舉證 05/16 12:51
45F:→ souldragon: 經驗法則是物件有故障才會找人來修 是要維護三小?? 05/16 12:58
46F:→ souldragon: 電腦沒壞 你會每年找工程師來維護嗎?除非是大公司 05/16 12:58
47F:→ souldragon: 冷器機 電冰箱 洗衣機沒壞 你會每年找工程師來維護?? 05/16 12:59
48F:→ souldragon: 違反經驗法則 要所有權人自己舉證有維護 根本是笑話 05/16 13:00
49F:→ souldragon: 沒有自行改建要怎麼舉證?沒有發生的事怎麼證明沒有? 05/16 13:12
50F:→ souldragon: 控告別人不用舉證 要被告的證明自己無辜 到底是三小 05/16 13:13
51F:→ souldragon: 一般地震出事不會無聊去找加害人 被告的不就倒楣透頂 05/16 13:14
52F:→ souldragon: 你一被告 就要舉證自己沒罪 根本違反特別法又違反刑法 05/16 13:15
53F:推 saccharomyce: 沒錯 你說的很對:) 05/16 13:20
54F:→ souldragon: 樓上 如果你是法官無法說服人 趕快改判例不然會出事 05/16 13:23
55F:→ souldragon: 不要因循苟且 違反經驗法則 有錯趕快修正 不然會出事 05/16 13:24
56F:→ souldragon: 發現有問題就該改 不要只會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這樣很爛 05/16 13:25
57F:推 incenseuncle: 挖塞 這是在請教? 看來原PO心中已有自己想聽的答案 05/16 21:18
59F:推 ghghfftjack: 按民法第191條第1項規定,所稱土地上之工作物,係指 05/16 22:12
60F:→ ghghfftjack: 以人工作 05/16 22:12
61F:→ ghghfftjack: 成之設施,建築物係其例示 05/16 22:12
62F:→ valkyrie02: 原Po呀…你要先去了解推定的意思…懂了之後再想一下 05/17 17:27
63F:→ valkyrie02: 要怎麼推翻,管委會要盡保養和修繕的義務,平時有保 05/17 17:27
64F:→ valkyrie02: 養怎麼可能會漏水? 05/17 17:27
65F:→ valkyrie02: 另外我不知道你對大樓管理想法是什麼,但至少我以前 05/17 17:32
66F:→ valkyrie02: 在當主委時是很重視保養品質(原廠保養)和修繕(驗 05/17 17:32
67F:→ valkyrie02: 收資料) 05/17 17:33
68F:推 debaucher: 不是 原PO要討論就好好討論 不要跳針 拜託 05/18 04:21
69F:→ debaucher: 查了一下原PO 原來跳針不意外 05/18 04:22
70F:→ souldragon: 樓上 所以你認為所有權人推定過失很合理?都不用舉證 05/21 00:57
71F:→ souldragon: 應舉證所有權人有不當使用才能要求損害賠償才符合常理 05/21 00:58
72F:→ souldragon: 所有權人無不當使用 外力造成卻要負責符合經驗法則? 05/21 01:00
73F:→ souldragon: 比如所有權人將某個東西放在不適當的位置讓人撞傷跌倒 05/21 01:01
74F:→ souldragon: 只要你有舉證對方不當管賠你合理 沒舉證是要賠三小? 05/21 01:02
75F:→ souldragon: 房屋老舊或地震不屬於所有權人不當管理 那是外力造成 05/21 01:02
76F:→ souldragon: 我前面就說了判例要一直進步 發現不合理為什麼都不改 05/21 01:03
77F:→ souldragon: 東西壞掉之前你會知道它有問題嗎?當然是壞了才知道 05/21 01:05
78F:→ souldragon: 壞了就說所有權人沒善盡維護的責任所以推定過失是三小 05/21 01:06
79F:→ souldragon: 念法律不要只會因循苟且舊的觀念 覺得奇怪就該質疑 05/21 01:07
80F:推 ca5hf1ow: 嗯,反正水從上往下流告樓上就對了。 05/21 03:22
81F:→ valkyrie02: 恩…….你覺得可以就可以,但你最後要說服的是法官 05/21 13:42
82F:噓 WindT: 無過失你要舉證。 05/22 00:19
83F:推 ghghfftjack: 你覺得台上字不合理你就可以去跟法官吵 你覺得最高院 05/22 13:59
84F:→ ghghfftjack: 是北七這樣 05/22 13:59
85F:→ souldragon: 樓上 看柯文哲的案子就知道法院有多爛 沒職業道德一堆 05/25 00:24
86F:→ souldragon: 樓樓上 刑法是控告方要舉證對方有故意或過失 這是通則 05/25 00:25
87F:→ souldragon: 侵權行為推定所有人過失 是很奇怪的法理 早就該修法了 05/25 00:25
88F:→ souldragon: 我前面已經舉例公管條例 修繕要舉證對方有可歸責事由 05/25 00:27
89F:→ souldragon: 損害賠償比修繕責任承擔更多 竟然要所有權人自證無辜 05/25 00:28
90F:→ souldragon: 違反法學普遍原則的判例要改一改 自證無罪到底是三小 05/25 00:30
91F:→ souldragon: 所有權人推定過失很像一個諺語: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05/25 00:37
92F:→ souldragon: 有人跑來撞你家的牆出事你也要負責就對了 真的笑死人 05/25 00:39
93F:→ souldragon: 地震家裡玻璃破了砸到人也要負責 舉證你有維護玻璃啊 05/25 00:41
94F:→ souldragon: 誰知道你家玻璃有沒有改過?玻璃好好的要維護三小?? 05/25 00:42
95F:→ KKyosuke: 1.全世界只有你認為不合理 05/25 11:10
96F:→ KKyosuke: 2.房屋老舊就是房屋所有權人的責任 05/25 11:10
97F:→ KKyosuke: 3.就算是地震天災 也必須所有權人證明有盡到維護責任 05/25 11:10
98F:→ KKyosuke: 還聽不懂的話 你可以繼續活在自己的世界沒有問題 05/25 11:11
99F:推 WindT: 樓上說話太實在 05/25 17:17
100F:推 iscu: 用全世界這種詞不太恰當吧,我不相信全世界沒有跟他一樣的 05/26 00:23
101F:→ iscu: 想法 說不定硬要找也是可以找到五個十個 05/26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