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侵权的调解
时间Thu May 15 18:07:00 2025
※ 引述《jacky651018 (永恒的瞬间)》之铭言:
: 各位打扰了:
: 小弟所居住的华厦因未成立管委会,故主任委员(管理负责人)每年各楼层轮
: 流担任,今年轮到小弟我担任。
: 某位麻烦的住户,管理费使用无成立管委会之抬头之支票支付。
: 财委将支票姓名遮蔽後公告於布告栏,并说明因支票无法兑现,所以视同未缴交管理费。
: 之後有与其结怨之住户於该公告写上「害群之马」四个字。
: 年初因顶楼漏水,造成他家天花板毁损。区权会提案公告中,他要管委会修缮
: 顶楼漏水与室内受损。他於区权会中说此公告是捏造事实,他只要求修缮顶楼,室内他才
: 不要让别人修。而区权会也已决议由公基金修缮。
: 最近他跑去公所以「侵权事件」声请调解,相对人写上我的名字和管委会。
: 内容为:
: 1、泄漏个资。
: 2、违反银行法。
: 3、捏造事实。
: 4、害群之马。
: 小弟我不太懂这几条要如何成为侵权行为,
: 该如何调解。
: 请教各位大大的意见,谢谢!
想借该主题问一样是漏水的问题 请教民法第184条第1项的侵权行为:
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风俗之方法,加损害於他人者亦同。
若控告方去告楼上漏水到他们的天花板 是否须举证楼上有故意或过失?
因法条明文规定要举证对方有故意或过失方得请求损害赔偿 法官却说
只要监定结果水是从楼上流下来的就成立侵权行为 这有符合法理吗??
漏水原因是因为管线或墙壁破裂造成 但管线或墙壁破裂是自然因素
例如房屋老旧和地震造成 和所有权人的行为无关 也就是所有权人
并无故意或过失行为 这样为何楼下不用举证?不用举证是通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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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就是过失啊,老化因素? 你不维护好你的专有,就是过失 05/15 18:18
2F:推 KKyosuke: 因为屋主有维护自己的建筑物状况的义务啊 05/15 18:19
3F:→ maniaque: 又不是像地震整栋大楼都震垮了,你去向上下左右楼求偿 05/15 18:19
4F:→ maniaque: 就算因地震而产生,只要没震到整栋崩了,你还是得修缮 05/15 18:20
5F:→ maniaque: 不作为也是过失的一种 05/15 18:20
6F:→ maniaque: 而对方走无因管理,一样还是可以把帐单向法院提告求偿 05/15 18:21
7F:→ maniaque: 反正,水管是楼上在用的,楼上就有维护的义务 05/15 18:22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 12 条
专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楼地板或其内之管线,其维修费用由该共同壁双方
或楼地板上下方之区分所有权人共同负担。但修缮费系因可归责於区分
所有权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该区分所有权人负担。
共同壁的规定是须举证对方有可归责事由才能要求对方负担修缮费
不然就是楼地板上下方共同负担修缮 可归责事由的意思是对方做了某些事
例如装潢敲打等造成水管或地板破裂才造成漏水 房屋自然老旧或地震是不成立的
我有查过判例 若是管委会施工造成则由管委会负担 既然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是如此认定
特别法 (公管条例) 优先适用於普通法 (民法) 为何民法的侵权行为不用举证?
直接把没有维护好推定成楼上有过失??判例都不用修正进步的 这是通说??
※ 编辑: souldragon (111.249.67.186 台湾), 05/15/2025 18:37:46
8F:推 saccharomyce: 民法191条规定建筑物/工作物侵害他人 由所有人负责 05/15 21:25
9F:→ saccharomyce: 除非所有人举证已尽相当之注意者 05/15 21:26
10F:→ saccharomyce: 公寓大厦条例第12条并没有排除侵权行为适用 05/15 21:27
11F:→ souldragon: 民法第191条是规范工作物 比如工地 可以用在住宅上?? 05/16 12:10
12F:→ souldragon: 住宅又不是工作物 这是通说?? 特别法优先适用民法在後 05/16 12:11
13F:→ souldragon: 修缮都要举证 损害赔偿竟然不用举证 所有权人推定过失 05/16 12:12
14F:→ souldragon: 判例应该要一直进步 侵权行为直接推定过失相当不合理 05/16 12:14
15F:→ souldragon: 假设地震使甲住宅的外墙剥落砸伤乙 乙去告甲不用举证 05/16 12:15
16F:→ souldragon: 外墙所有权属甲就要赔?没地震没事 有地震就推定过失 05/16 12:17
17F:→ souldragon: 说没尽到维护的责任有过失 没地震就没问题维护三小?? 05/16 12:17
18F:→ souldragon: 自然因素非行为人造成自动推定所有权人成立侵权行为? 05/16 12:19
19F:→ souldragon: 只能说不用举证很难说服人 特别法要举证民法竟然不用 05/16 12:23
20F:→ souldragon: 事件没发生所有权人当然不用维护 哪有用结果论去判的 05/16 12:24
21F:推 saccharomyce: 191是建筑物和工作物都适用 推定过失是法条规定 05/16 12:36
22F:→ saccharomyce: 乙告甲的前提是甲为所有人 是甲疏於照顾由法律推定 05/16 12:36
23F:→ saccharomyce: 甲可以举证主张依法定期维护 地震超出预期等等 05/16 12:38
24F:→ souldragon: 所以外墙剥落的例子实务上会怎麽判?乙都不用举证?? 05/16 12:38
25F:→ saccharomyce: 公寓条例12条不是侵权的特别规定 05/16 12:39
26F:→ souldragon: 民法倒置举证责任违反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不觉得奇怪吗 05/16 12:39
27F:→ saccharomyce: 奇怪什麽 乙走在路上被甲的房子弄伤 甲不用负责? 05/16 12:40
28F:→ souldragon: 特别法优先适用 民法顺位在後 不能凌驾公管条例吧 05/16 12:40
29F:→ saccharomyce: 证据在甲方 对乙显然不公 举证责任转换到甲 05/16 12:40
30F:→ souldragon: 地震又不是甲造成的 甲只是所有权人负修缮责任而已 05/16 12:41
31F:→ saccharomyce: 公寓条例12不是侵权的特别规定 是要优先什麽 05/16 12:41
32F:→ souldragon: 用这种逻辑倒置举证责任很难说服人 民法判例要改一改 05/16 12:42
33F:→ saccharomyce: 地震要看大小 921的话当然不会苛求 05/16 12:43
34F:→ saccharomyce: 一个3级震度就砸死人 你说你尽到照顾义务? 05/16 12:43
35F:→ souldragon: 特别法优先於普通法 特别法要举证优先依照特别法认定 05/16 12:43
36F:→ saccharomyce: 公寓条例12不是侵权的特别规定 是要优先什麽*2 05/16 12:44
37F:→ souldragon: 小地震的例子也该向厂商求偿 消费者又不是盖房子的人 05/16 12:44
38F:→ saccharomyce: 举证啊 谁知道你有没有自行改建? 05/16 12:45
39F:→ souldragon: 地震发生前谁会去每年维护外墙?民法不能违反经验法则 05/16 12:46
40F:→ saccharomyce: 191第2项 你可以去告该负责的人 05/16 12:46
41F:→ souldragon: 住宅已经十年以上住户也不会每年去维护外墙 有点常识 05/16 12:48
42F:→ souldragon: 地震出事就推定所有权人没维护好有过失 只能说很瞎 05/16 12:48
43F:→ souldragon: 民法自动推定所有权人过失 违反特别法的判例要改一改 05/16 12:50
44F:→ souldragon: 公管条例位阶和民法同等级 特别法优先适用应该要举证 05/16 12:51
45F:→ souldragon: 经验法则是物件有故障才会找人来修 是要维护三小?? 05/16 12:58
46F:→ souldragon: 电脑没坏 你会每年找工程师来维护吗?除非是大公司 05/16 12:58
47F:→ souldragon: 冷器机 电冰箱 洗衣机没坏 你会每年找工程师来维护?? 05/16 12:59
48F:→ souldragon: 违反经验法则 要所有权人自己举证有维护 根本是笑话 05/16 13:00
49F:→ souldragon: 没有自行改建要怎麽举证?没有发生的事怎麽证明没有? 05/16 13:12
50F:→ souldragon: 控告别人不用举证 要被告的证明自己无辜 到底是三小 05/16 13:13
51F:→ souldragon: 一般地震出事不会无聊去找加害人 被告的不就倒楣透顶 05/16 13:14
52F:→ souldragon: 你一被告 就要举证自己没罪 根本违反特别法又违反刑法 05/16 13:15
53F:推 saccharomyce: 没错 你说的很对:) 05/16 13:20
54F:→ souldragon: 楼上 如果你是法官无法说服人 赶快改判例不然会出事 05/16 13:23
55F:→ souldragon: 不要因循苟且 违反经验法则 有错赶快修正 不然会出事 05/16 13:24
56F:→ souldragon: 发现有问题就该改 不要只会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这样很烂 05/16 13:25
57F:推 incenseuncle: 挖塞 这是在请教? 看来原PO心中已有自己想听的答案 05/16 21:18
59F:推 ghghfftjack: 按民法第191条第1项规定,所称土地上之工作物,系指 05/16 22:12
60F:→ ghghfftjack: 以人工作 05/16 22:12
61F:→ ghghfftjack: 成之设施,建筑物系其例示 05/16 22:12
62F:→ valkyrie02: 原Po呀…你要先去了解推定的意思…懂了之後再想一下 05/17 17:27
63F:→ valkyrie02: 要怎麽推翻,管委会要尽保养和修缮的义务,平时有保 05/17 17:27
64F:→ valkyrie02: 养怎麽可能会漏水? 05/17 17:27
65F:→ valkyrie02: 另外我不知道你对大楼管理想法是什麽,但至少我以前 05/17 17:32
66F:→ valkyrie02: 在当主委时是很重视保养品质(原厂保养)和修缮(验 05/17 17:32
67F:→ valkyrie02: 收资料) 05/17 17:33
68F:推 debaucher: 不是 原PO要讨论就好好讨论 不要跳针 拜托 05/18 04:21
69F:→ debaucher: 查了一下原PO 原来跳针不意外 05/18 04:22
70F:→ souldragon: 楼上 所以你认为所有权人推定过失很合理?都不用举证 05/21 00:57
71F:→ souldragon: 应举证所有权人有不当使用才能要求损害赔偿才符合常理 05/21 00:58
72F:→ souldragon: 所有权人无不当使用 外力造成却要负责符合经验法则? 05/21 01:00
73F:→ souldragon: 比如所有权人将某个东西放在不适当的位置让人撞伤跌倒 05/21 01:01
74F:→ souldragon: 只要你有举证对方不当管赔你合理 没举证是要赔三小? 05/21 01:02
75F:→ souldragon: 房屋老旧或地震不属於所有权人不当管理 那是外力造成 05/21 01:02
76F:→ souldragon: 我前面就说了判例要一直进步 发现不合理为什麽都不改 05/21 01:03
77F:→ souldragon: 东西坏掉之前你会知道它有问题吗?当然是坏了才知道 05/21 01:05
78F:→ souldragon: 坏了就说所有权人没善尽维护的责任所以推定过失是三小 05/21 01:06
79F:→ souldragon: 念法律不要只会因循苟且旧的观念 觉得奇怪就该质疑 05/21 01:07
80F:推 ca5hf1ow: 嗯,反正水从上往下流告楼上就对了。 05/21 03:22
81F:→ valkyrie02: 恩…….你觉得可以就可以,但你最後要说服的是法官 05/21 13:42
82F:嘘 WindT: 无过失你要举证。 05/22 00:19
83F:推 ghghfftjack: 你觉得台上字不合理你就可以去跟法官吵 你觉得最高院 05/22 13:59
84F:→ ghghfftjack: 是北七这样 05/22 13:59
85F:→ souldragon: 楼上 看柯文哲的案子就知道法院有多烂 没职业道德一堆 05/25 00:24
86F:→ souldragon: 楼楼上 刑法是控告方要举证对方有故意或过失 这是通则 05/25 00:25
87F:→ souldragon: 侵权行为推定所有人过失 是很奇怪的法理 早就该修法了 05/25 00:25
88F:→ souldragon: 我前面已经举例公管条例 修缮要举证对方有可归责事由 05/25 00:27
89F:→ souldragon: 损害赔偿比修缮责任承担更多 竟然要所有权人自证无辜 05/25 00:28
90F:→ souldragon: 违反法学普遍原则的判例要改一改 自证无罪到底是三小 05/25 00:30
91F:→ souldragon: 所有权人推定过失很像一个谚语: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05/25 00:37
92F:→ souldragon: 有人跑来撞你家的墙出事你也要负责就对了 真的笑死人 05/25 00:39
93F:→ souldragon: 地震家里玻璃破了砸到人也要负责 举证你有维护玻璃啊 05/25 00:41
94F:→ souldragon: 谁知道你家玻璃有没有改过?玻璃好好的要维护三小?? 05/25 00:42
95F:→ KKyosuke: 1.全世界只有你认为不合理 05/25 11:10
96F:→ KKyosuke: 2.房屋老旧就是房屋所有权人的责任 05/25 11:10
97F:→ KKyosuke: 3.就算是地震天灾 也必须所有权人证明有尽到维护责任 05/25 11:10
98F:→ KKyosuke: 还听不懂的话 你可以继续活在自己的世界没有问题 05/25 11:11
99F:推 WindT: 楼上说话太实在 05/25 17:17
100F:推 iscu: 用全世界这种词不太恰当吧,我不相信全世界没有跟他一样的 05/26 00:23
101F:→ iscu: 想法 说不定硬要找也是可以找到五个十个 05/26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