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thid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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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頂樓鄰居違建因颱風損壞,竟告我賠償修繕
時間Sat May 10 23:44:02 2025
新北老家在公寓4樓 (民國72年建造),公寓5樓鄰居過去在共有頂樓平台私蓋違
建,去年颱風後頂樓違建屋頂受損,5樓宣稱多年前家父曾在頂樓平台設置之備用水塔未
儲水,颱風將水塔吹起撞擊屋頂,要求我們賠償他們頂樓平台違建修繕費用16萬。由於公
寓4樓現當社會住宅委由代管業者出租,租客和代管業者認為天災造成老舊違建屋頂破損
、要求別人出錢幫她修違建顯不合理,結果對方竟請律師寫民事起訴狀將公寓4樓所有權
人(家母)告上法院,調解失敗即將進入簡易庭言詞辯論。
問題:
1.可否主張是天災、對方老舊違建疏於維護,免除或減低金額
2.對方拍一張7公分屋頂瓦片受損圖和我方水塔受損凹陷,要求賠償18坪鐵皮屋頂修繕費
;她私自建造及修繕的行為已違法,違法行為可以主張賠償?
3.原告實為公寓5樓所有權人之妻子,她並非屋主有權力提告?
家人很擔心無法出庭表述,請教各位大大我可先如何整理對自己有利之答辯方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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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hthid (223.137.13.239 臺灣), 05/10/2025 23:45:56
1F:推 ca5hf1ow: 應該先看看起訴狀的訴之聲明跟請求基礎是什麼吧? 05/11 04:15
2F:→ ca5hf1ow: 主要是說這個違建的問題要不要處理,不處理未來還是有 05/11 04:21
3F:→ ca5hf1ow: 可能被這樣騷擾。 05/11 04:21
4F:→ ca5hf1ow: 答辯方向我覺得要先從請求是否有理由先考量 05/11 04:23
5F:→ ca5hf1ow: 然後水塔被吹飛有沒有注意義務之違反=>妥善率如何? 05/11 04:25
6F:→ ca5hf1ow: 如果有證據可以顯示對方占有頂樓使用頂樓的權利, 05/11 04:28
7F:→ ca5hf1ow: *阻止其他用戶使用頂樓的權利 05/11 04:29
8F:→ ca5hf1ow: 那天災造成的結果亦無注意義務之違反,請求無理由, 05/11 04:30
9F:→ ca5hf1ow: 進一步看要不要當庭呈報反訴狀,反訴對方返還占有頂樓 05/11 04:30
10F:→ ca5hf1ow: 所造成的損害賠償或利得返還等。 05/11 04:31
11F:→ ca5hf1ow: 簡易庭通常只開一次,當下有問題異議都要提出,對方又有 05/11 04:32
12F:→ ca5hf1ow: 請律師,要全面考量較難。 05/11 04:38
13F:→ ca5hf1ow: 至於3.,五樓所有權人,跟頂樓建物受損害是兩回事, 05/11 04:39
14F:→ ca5hf1ow: 所以要看起訴狀怎麼寫。 05/11 04:40
15F:→ ththid: 原告 訴之聲明:損害賠償 請求權:民184, 185, 191 05/11 18:23
17F:→ ca5hf1ow: 爭點1:5F水管有經過水塔,事發後移除水塔轉接公用水管。 05/12 02:22
18F:→ ca5hf1ow: 所以5F水源來自何處?又水塔無法蓄水,4F、5F水源來自 05/12 02:23
19F:→ ca5hf1ow: 何處? 05/12 02:24
20F:→ ca5hf1ow: 爭點2:被告有無注意義務之違反=>即原告之主張 05/12 02:31
21F:→ ca5hf1ow: 爭點3:被告是否負無過失責任?=>即無過失亦要負責。 05/12 02:33
22F:→ ca5hf1ow: 大方向就是我一開始說的,細節就看你怎麼去爭執。 05/12 02:34
23F:→ ca5hf1ow: 花錢找律師或者自己朝這方向努力,我舉個例子,用科學方 05/12 02:34
24F:→ ca5hf1ow: 法找水塔就算蓄水及加固仍被吹飛的可能性,或者找實際 05/12 02:36
25F:→ ca5hf1ow: 狀況=>如新聞就有提到彰化一名新裝的水塔以及因應颱風加 05/12 02:36
26F:→ ca5hf1ow: 固仍被吹飛的案例。 05/12 02:37
27F:→ ca5hf1ow: 爭點4:請求是否逾越損害賠償的原則?=>原則是回復原狀 05/12 02:38
28F:→ ca5hf1ow: 參考車禍=>你總不能說你這鋼梁不夠堅固=>我要換更堅固的 05/12 02:40
29F:→ ca5hf1ow: 所以本就復原石棉瓦片就好(如有負擔義務的話)=>原告要花 05/12 02:42
30F:→ ca5hf1ow: 大錢是他家的事情~大概四這樣~其他如水塔也有可能是違建 05/12 02:42
31F:→ ca5hf1ow: ,就先處理爭點,這部分你們應該就有想法了。 05/12 02:44
32F:→ ththid: 謝謝點出關鍵爭點!我再想想整理相關佐證或找類似案件 05/13 21:18
33F:推 maniaque: 攻防論述 1.對方建物是違建,不全受信賴保護 05/14 18:30
34F:→ maniaque: 該等構造物既屬違法建物,自亦應負擔相當之責任 05/14 18:31
35F:→ maniaque: 2.再者,依照該等構造物之使用已久,相關折舊已應完結 05/14 18:34
36F:→ maniaque: 依照折舊率計算已無求償基礎 05/14 18:35
37F:→ maniaque: 3.對方所舉證照片無法證明為確實為本次受損 05/14 18:36
38F:→ maniaque: 對方負有舉證該違建於颱風前屬於完好的狀況 05/14 18:37
39F:→ maniaque: 的義務 05/14 18:37
40F:→ maniaque: 以及確實為本次水塔風吹偏移撞擊因果關係成立之證據 05/14 18:38
41F:→ maniaque: 不然,隨便把你家水塔找個有風天氣弄壞,然後討賠償,賺爛? 05/14 18:39
42F:→ maniaque: 最後,寫上,為免訟累,本造就本案願以XXXX元進行和解 05/14 18:40
43F:→ maniaque: (假如你們想花點錢消災的話) 05/14 18:40
44F:→ maniaque: 若不想就不要把這一段和解詞放進去 05/14 18:40
45F:→ maniaque: 對了,還有4.損壞區域僅為7公分範圍,何有求償18坪修繕之 05/14 18:42
46F:→ maniaque: 道理? 05/14 18:43
47F:→ maniaque: 反正有的寫啦,順道乾脆把這個案子發給市政府檢舉修建 05/14 18:43
48F:→ maniaque: 既存違建物 05/14 18:43
49F:→ maniaque: 改變原有狀態就是新違建 05/14 18:44
50F:→ maniaque: 不過,看起來樓主也是半斤八兩 05/14 18:46
51F:→ maniaque: 照對方的訴狀來講,"你們連造成公共損失都不願意負擔" 05/14 18:49
52F:→ maniaque: 實在沒啥站理 05/14 18:49
53F:→ ththid: 我方避免麻煩已於颱風後付萬餘元修復公有和鄰居水管以及 05/15 15:43
54F:→ ththid: 移除水塔(有單據截圖),但對方認為我們既願意修水管表示 05/15 15:43
55F:→ ththid: 我們已自認有責任,我們要在法庭說明對造起訴狀水管沒修 05/15 15:44
56F:→ ththid: 這部份並非事實嗎? 還是著重在因果關係攻防避免偏離主軸 05/15 15:44
57F:→ ththid: (對方並沒有主張我們賠修水管,是主張賠修違建) 05/15 15:45
58F:→ maniaque: 假若已經負擔公共部分,記得在答辯狀上面說明 05/15 16:42
59F:→ maniaque: 而且,您不一定要負全責去承擔公共部分,可以說基於公共 05/15 16:43
60F:→ maniaque: 利益 05/15 16:43
61F:→ maniaque: 至於私對私就請參考上面的推文 05/15 16:44
62F:推 ed47: 你爸用的水塔,關你媽什麼事?有證據水塔你爸用的嗎?有影片 05/15 19:58
63F:→ ed47: 證明你水塔撞到他的屋子嗎 05/15 19:58
64F:推 tomshiou: 提告拆除頂樓違建就好了 05/26 21:28
65F:→ tomshiou: 還可以領不當得利 05/26 21:28
66F:→ tomshiou: 現在公告地價超高 隨便都幾十萬賠償 05/26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