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ndy0228 (suninthesky)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兒童衝出導致車禍
時間Sun Mar 30 20:04:29 2025
去年十月,在河濱自行車道上
因有未滿七歲之兒童騎乘腳踏車衝出
導致家人摔車,手指骨折
當下有報警,後續判定肇責為對方100%
對方父親原本說看醫藥費多少再跟他說
期間不聞不問,現在也聯絡不上
近日警察請他來做筆錄,他聲稱有兒少法保護
我們無法請警察協助直接提告刑事+民事賠償
想請問目前能做的是不是只能自行提告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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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那種七歲以下小孩,沒刑事啊.....只能告民事+監護人連帶 03/30 20:50
2F:→ maniaque: 至於能不能告家長過失傷害? 要試看看嗎? 搞不好可以 03/30 20:51
3F:推 ghghfftjack: 就告民事 基本上撇開刑責 差別只有你要先繳裁判費 03/31 08:05
4F:→ maniaque: 我也有點好奇,動物沒管好,傷人,管領人負有過失傷害責任 03/31 08:35
5F:→ maniaque: 那...監護人沒有管好七歲以下,傷了人,要不要負過失責任? 03/31 08:35
6F:推 WindT: 有,看運氣 03/31 10:18
7F:推 maniaque: 那就建議樓主對小孩及家長一起提告過失傷害,並分述事實 03/31 10:50
8F:→ rock0807: 動物是物 小孩是人 刑法不能類推適用 03/31 17:50
9F:→ maniaque: 嗯....不見得吧,打個比方,小孩把熱水推到別人頭上燙傷 03/31 17:52
10F:→ maniaque: 那熱水怎來的? 監護人是否有對於小孩的行為有相當的看管 03/31 17:52
11F:→ maniaque: 同樣的,在動保法對於飼主義務是否有相當的規範 03/31 17:53
12F:→ maniaque: 那動物在飼主未盡義務的情況下對他人身體產生了侵害 03/31 17:54
13F:→ maniaque: 責任自然就會算在飼主的過失身上 03/31 17:54
14F:→ maniaque: 家長又不能拿 我不知道小孩會去推熱水燙傷人啊 當理由 03/31 17:55
15F:推 endlesschaos: 依民法第1084條第2項 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教養 03/31 17:57
16F:→ endlesschaos: 之義務 亦即具有監督小孩避免其侵害他人法益的保證 03/31 17:57
17F:→ endlesschaos: 人地位 若父母違反監督義務 則可能成立刑法第284 03/31 17:58
18F:→ endlesschaos: 條之不純正不作為過失傷害罪 03/31 17:58
19F:→ rock0807: 所以在路上未成年騎車的車禍都可以起訴家長了 03/31 23:05
20F:→ maniaque: 未成年"已經學會"騎腳踏車,那家長要怎樣監督禁止呢? 03/31 23:14
21F:→ maniaque: 人家會騎了啊 03/31 23:15
22F:→ maniaque: 或許你舉7歲down小孩去開堆高機撞死人可能有機會吧 03/31 23:15
23F:→ rock0807: 未成年已經學會騎車???? 03/31 23:24
24F:推 endlesschaos: 端看你是否採排他性支配領域理論 得出一個「對該未 03/31 23:35
25F:→ maniaque: 樓上...你有講清楚是騎什麼車嗎??? 用詞準確一點嘍~ 03/31 23:36
26F:→ endlesschaos: 成年子女有最大監督義務且客觀上具期待可能性」之人 03/31 23:37
27F:→ endlesschaos: 如果不採 那麼確實不管相隔多遠(一個住台北 一個 03/31 23:38
28F:→ endlesschaos: 住高雄) 父母仍然要為未善盡監督之過失負刑事責任 03/31 23:38
29F:→ KKyosuke: 會騎車又怎樣 家長要陪同啊 04/01 00:21
30F:→ KKyosuke: 除非認為不到七歲的小孩已經能完全理解並遵守交通規則 04/01 00:22
31F:→ KKyosuke: 否則小孩五歲會走路會拿東西了 父母就能放他自己亂跑? 04/01 00:24
32F:推 ikariamman: 可以告告看,要告父母就是了 04/01 11:40
33F:→ Cindy0228: 謝謝大家的建議,若後續有結果再更新給大家參考 04/01 14:50
34F:→ oresta: 將人視作危險物是否有違人性尊嚴?責任歸屬包含過失,非 04/02 09:23
35F:→ oresta: 故意行為父母如何作為? 04/02 09:23
36F:→ valkyrie02: ….未滿七歲在刑事上就是不罰,父母也不可能被刑事處 04/02 20:44
37F:→ valkyrie02: 罰,就算是少年也是不會按少年所犯之罪罰父母,但如 04/02 20:44
38F:→ valkyrie02: 果是指使未滿七歲或少年去犯罪就不一樣了,父母會被 04/02 20:44
39F:→ valkyrie02: 以共同正犯論(再看各自的責任能力論罪處罰) 04/02 20:44
40F:推 endlesschaos: 指使無責任能力人犯罪不是共同正犯而是間接正犯…… 04/02 23:15
41F:→ valkyrie02: 啊 是間接沒錯 剛在想時只想到共同就key 下去了… 04/02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