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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的建議我馬上匯給你錢 像是下面有處理相關經驗的律師 要是願意給一個實用的建議的話 一定是千元起跳 -------------------------- 本文開始 http://i.imgur.com/paaC0R5.jpg 寫出來都算是違規停在路口了(提早靠左 駛入路口) http://i.imgur.com/Sywiys0.jpg 右邊也只有電線桿不用到路口就可以看得清楚了 但是卻用荒謬的理由說不算違規 http://i.imgur.com/G8K55id.jpg 我是左轉的1機車 撞我的是2轎車 3是違規停在路口的貨車 我是說他占住我要過去的整個左手邊 我不得不提早左轉,就被後方的高速行駛車撞到了(80km) 這跟為了閃違規停車。而被其他的車撞到是一樣的道理吧 還有最近幾年的台中覆議委員會 都是在覆議時翻盤說我的情況這個不能算轉彎車未禮讓直行 交通部有函釋說這個是前後車關係了 (我也在訴訟期間補充的文件不斷強調這個 只是承辦的檢察官也都沒在看我補充的資料) 結果我的出來還是跟第一次一樣轉彎未禮讓直行 打電話去問也只得到 你提供的資料我們都看了委員的意見就是這樣。 也都沒解釋為什麼會這樣判。 (ps這個貨車司機的親哥哥是桃園檢察官主任 前幾年還在台中當檢察官而已) 我都腦補懷疑是高檢署的不想違抗上面的命令(不准起訴他弟) 但是又不想違背自己的良心才會這樣寫的。 因為他寫出車鑑會一直不肯寫清楚的部分 這不就是指出貨車是違規停在路口的。 http://i.imgur.com/Y6PeVMj.jpg http://i.imgur.com/LfjTU9q.jpg 加上轎車嚴重超速版本 http://i.imgur.com/bXA3KH3.jpg 再加上屬於前後車關係的版本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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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indT: 腦補太多,以刑逼民不成就告民事03/29 07:12
可是好怪,怎麼會用這麼白痴的理由說因為要左轉所以靠左正常。 是當路口的雙黃線是兒童彩繪嗎? 跟停等駛入路口這兩個都是有罰則的欸 也就是說車禍就算停在錯的位置被撞了還可以無責嗎? 他要是真像他說的是乖乖停在電線桿後面就不會被撞了欸。
2F:推 maniaque: 看也知道你想把 3車拖下水,說真的他要左轉,路口靠左合理03/29 09:51
笑死原來是切西瓜的慣犯,不要把方便當作正確解答好嗎!
3F:→ maniaque: 準備轉彎,屬合理駕駛行為(因為該巷口無分隔車道線03/29 09:51
4F:→ maniaque: 笑笑,你轉彎車既不禮讓直行車,又不做路口確認要硬闖03/29 09:52
5F:→ maniaque: 看來樓主您不知道有種東西叫做 煞車 吧03/29 09:53
6F:→ maniaque: 還有一個方式,可以靠邊停,確認路口安全再通過,你也沒做03/29 09:54
7F:→ maniaque: 總之,選擇硬轉的是你,整件事因你轉彎車沒禮讓直行車而起03/29 09:55
8F:→ maniaque: 你跟2車發生的事件,之後人車飛出去撞3車,是兩個事件03/29 09:56
9F:→ maniaque: 這邊是防汛道路,寬度夠畫線,但不是正規路所以不畫03/29 09:58
10F:→ maniaque: 寬度夠不夠畫我想你應該大家更清楚吧03/29 09:58
那邊畫出來剛好是兩條單線道剛好而已。 我已經懶得吐槽你了自己去谷歌地圖看吧。
11F:→ maniaque: 要繼續腦補那也是您的自由,總之該承擔的責任就去承擔03/29 09:59
12F:→ maniaque: 我不知道你當時不看左邊後車就硬左轉是什麼想法就是了03/29 10:00
13F:→ maniaque: 我這樣講比較快啦,2車再多20公里,你大概就直接吃席了03/29 10:00
14F:→ maniaque: 你應該會人車直接飛噴滾到堤防那邊,然後3車完全沒事03/29 10:02
15F:→ maniaque: 頂多當個人證說2車開很快,然後機車連車人就撞飛出去了03/29 10:02
16F:→ maniaque: 3車都知道要停等確認路口才轉彎,而身為1車的樓主你呢???03/29 10:03
17F:→ maniaque: 學學人家好不好~~~~~人家遵守的程度已經遠高過你這樣了03/29 10:04
18F:→ maniaque: 提早彎,不用看後面??唉~~~~~對了,地獄沒有網路連人世的03/29 10:05
我就知道這種文一定有不看內文的在那邊湊熱鬧。 交通部都做出函釋了。這個時候是算前後車關係。 http://i.imgur.com/ImpERiM.jpg 給你判例自己去看 113年度交易字第722號結果直行車死掉了轉彎車還是無罪。 你講的是變換車道時候的規則, 笑死跟偵查庭那個轎車硬要塞一條罪名給我的說法一模一樣。 你還要再他快20。他還是會撞到那台貨車好嗎。 因為轎車有另外被判未靠右,看到我左轉有瞬間跟著轉一下。 地獄沒有網路,但是智X家裡有。 要不然你說看看這種沒有在路口停好的。 結果自己被撞的還沒有肇責你找一個來看看。
19F:推 bagaroach: 刑事責任歸屬跟行政裁罰責任歸屬不同,你覺得對方行駛03/29 12:15
20F:→ bagaroach: 違規,但不等於必定有刑事責任,簡單舉例就是無照但正03/29 12:15
21F:→ bagaroach: 常行駛,後發生碰撞,無照不會因為這樣就絕對要負擔刑03/29 12:15
22F:→ bagaroach: 事責任。然後你再議看起來是對甲車(你自述的3車),03/29 12:15
23F:→ bagaroach: 問題是你一直強調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的究責問題,跟再03/29 12:15
24F:→ bagaroach: 議對甲車有什麼關系?你們處在不同路上啊…,所以從你03/29 12:15
25F:→ bagaroach: 不起訴書畫線後面的內容來看,甲車無法預見你會提早轉03/29 12:15
26F:→ bagaroach: 發生車禍等等說法算合理啊03/29 12:15
主要是他違規停在路口的地方 我都打了方向燈三秒多了。 還沒辦法預見我會左轉也太誇張。 雖然他大概停下來快五秒鐘,我才正要左轉。 也就是說他根本就是存心要切西瓜的。 轉彎直行這個本來就不是要討論的重點。 主要是駁回書裡面寫的,要是照他講的他完全照規矩停的話 他也根本不會被撞到。這個部分就不可能無肇責了吧。 更不用說預見我會左轉的地方。
27F:→ bagaroach: 呃,照你說法,你打方向燈3秒,他已經停5秒,所以他是03/29 12:29
28F:→ bagaroach: 先停車了,那他就算知道你要轉彎,他也沒辦法預知你會03/29 12:29
29F:→ bagaroach: 提早左轉然後被後車撞,合理的情況,不是他先左轉然後03/29 12:29
合理的情況? 這個情況就是他太大台路口又很清楚。 有看到我,所以他才會選擇停等 這不就表示他已經有預料到我有左轉的可能 還霸佔住路的左側讓我沒得選你說他用違規硬逼我早左轉 還沒有肇責喔再講一次 這件不是就跟為了閃違停一樣 至於程咬金就是那台轎車 他沒預料到那台會那麼快到路口。
30F:→ bagaroach: 你再轉嗎?再次強調行政違規跟刑事究責不是絕對關係,03/29 12:30
可是他違規停等都已經跟這件車禍有關係了。 跟你論述的行政違規跟車禍沒關係是不同等級的事了。
31F:→ bagaroach: 所以不管他是不是存心切西瓜,他都不可能預見你也會違03/29 12:30
32F:→ bagaroach: 規提早左轉…03/29 12:30
33F:→ bagaroach: 至於後面你說他只要完全照規矩云云,同理,他也能說你03/29 12:31
34F:→ bagaroach: 只要不違規提早左轉,就不會發生後面的事等等,這種腦03/29 12:31
35F:→ bagaroach: 補或是猜測沒有意義03/29 12:31
36F:→ stevenchiang: (放假不想看太長又燒腦的東西)03/29 13:09
37F:→ stevenchiang: 應該說沒仔細看03/29 13:11
38F:→ bagaroach: 已經強調過了,刑事上的責任跟是否行政違規沒有絕對關03/29 13:31
39F:→ bagaroach: 係,用你舉例的閃違停好了,照你邏輯為什麼要閃,他違03/29 13:31
40F:→ bagaroach: 停直接撞上去就好,他錯在前,你穩贏的耶,那你為什麼03/29 13:32
41F:→ bagaroach: 要閃?不就是你也知道直接撞上去你會有責任,同樣道理03/29 13:32
42F:→ bagaroach: ,3車就算違規,在你想要的過失傷害責任上,他沒辦法預03/29 13:32
43F:→ bagaroach: 見,你也會提早違規左轉造成車禍受傷,所以刑事無責算03/29 13:32
自己引用錯誤被指出來默默接受即可。 可以不用這樣硬凹,這樣你舉的例子只會越來越荒唐。 我就直接問你一個問題就好 他自己會被撞他自己路口違規停等的情況沒肇責 你不覺得太離譜嗎? 今天就是車鑑會很明顯得不指出他違規的地方 導致他無肇責,我相信要是他有肇責 檢察官百分之百也會起訴他。 要是他完全有守規矩的乖乖停等還有一跟電線桿幫他擋著。 這種有守法就不會被波及 跟違規被波及的差別就不用我再多說了吧
44F:→ bagaroach: 你說的都對,加油,努力爭取你的權益,希望未來你可以03/29 14:25
45F:→ stevenchiang: (放假不想看太長又燒腦的東西)03/29 13:09
46F:→ stevenchiang: 應該說沒仔細看03/29 13:11
※ 編輯: fatetree (1.164.118.94 臺灣), 03/29/2025 13:31:53
47F:→ bagaroach: 已經強調過了,刑事上的責任跟是否行政違規沒有絕對關 03/29 13:31
48F:→ bagaroach: 係,用你舉例的閃違停好了,照你邏輯為什麼要閃,他違 03/29 13:31
49F:→ bagaroach: 停直接撞上去就好,他錯在前,你穩贏的耶,那你為什麼 03/29 13:32
50F:→ bagaroach: 要閃?不就是你也知道直接撞上去你會有責任,同樣道理 03/29 13:32
51F:→ bagaroach: ,3車就算違規,在你想要的過失傷害責任上,他沒辦法預 03/29 13:32
52F:→ bagaroach: 見,你也會提早違規左轉造成車禍受傷,所以刑事無責算 03/29 13:32
自己引用錯誤被指出來默默接受即可。 可以不用這樣硬凹,這樣你舉的例子只會越來越荒唐。 我就直接問你一個問題就好 他自己會被撞他自己路口違規停等的情況沒肇責 你不覺得太離譜嗎? 今天就是車鑑會很明顯得不指出他違規的地方 導致他無肇責,我相信要是他有肇責 檢察官百分之百也會起訴他。 要是他完全有守規矩的乖乖停等還有一跟電線桿幫他擋著。 這種有守法就不會被波及 跟違規被波及的差別就不用我再多說了吧
53F:→ bagaroach: 你說的都對,加油,努力爭取你的權益,希望未來你可以03/29 14:25
54F:→ bagaroach: 得到好結果,另外不好意思,我無知又荒謬,給了不適當03/29 14:25
55F:→ bagaroach: 的例子,敬請見諒。03/29 14:25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就在你舉例說行政違規跟刑法 一是他的違規跟這件車禍有相當因果關係 二是你還要用其他荒謬的例子來反駁 用了不到0.001趴的人都不會做的反應說對你就是得這樣做。 還說要是都他的錯就直接撞下去就好 這樣又當我是白痴多塞未注意車前狀況的罪名給我。 自己引用錯誤被指出來默默接受即可。 可以不用這樣硬凹,這樣你舉的例子只會越來越荒唐。 我就直接問你一個問題就好 他自己會被撞他自己路口違規停等的情況沒肇責 你不覺得太離譜嗎? 今天就是車鑑會很明顯得不指出他違規的地方 導致他無肇責,我相信要是他有肇責 檢察官百分之百也會起訴他。 要是他完全有守規矩的乖乖停等還有一跟電線桿幫他擋著。 這種有守法就不會被波及 跟違規被波及的差別就不用我再多說了吧
56F:→ bagaroach: 你說的都對,加油,努力爭取你的權益,希望未來你可以03/29 14:25
57F:→ bagaroach: 得到好結果,另外不好意思,我無知又荒謬,給了不適當03/29 14:25
58F:→ bagaroach: 的例子,敬請見諒。03/29 14:25
早就在你一直倡導行政違規跟刑事責任時 你就搞不清楚因果關係了 好啦 一篇可以好好討論的文章被兩個搞不清楚狀況的亂入 我還要出來好好跟你們分析你們錯的地方 搞得好像我只想聽到自己想聽的話一樣 恭喜你的目的達到了 整篇文也被你們兩個給毀了 結果還要假裝放棄溝通的樣子 整碗都給你端走啦 就衝著你的這番作為我一定會回來報告後續的情況 不管是好的還是不好的
59F:→ ya2357: 那你要不要講一下為什麼你看到他停在那裡還要硬轉03/29 15:56
你看就跟你講你已經掉入b的陷阱了 實際上會停下來的根本不到0.1%的人。 而且我是前車為什麼要注意後方的車要幹嘛。 你這個不僅被b大影響到了 才被那個搞不清楚轉彎跟直行車的也混進來了 我就說被這兩個就毀了這篇文吧 果然馬上就有人示範
60F:→ ya2357: 為什麼你不等大家都過完再轉?03/29 15:56
61F:→ KKyosuke: 沒有律師會為了賺可憐的一千塊花時間幫你量身訂做答案03/29 15:59
我有說要幫我擬整份的自訴申請嗎? 我只有說其中有用意見的吧。 你自己要擴張解釋成這樣我也辦法。
62F:→ KKyosuke: 而且你再議都打完了 律師就算給你建議你能怎樣03/29 16:01
63F:→ KKyosuke: 難道你願意花錢請律師自訴? 願意的話就不會只想花一千03/29 16:01
64F:→ KKyosuke: 在網路上找答案啊03/29 16:02
65F:推 WindT: 拿到自己不利就這樣,但其實不相信檢察官你可以一起開始就03/29 16:16
66F:→ WindT: 請律師自訴。拿一千元是啥價碼,做低自己了03/29 16:16
是已經花錢自訴了啊 只是求多方面多看多聽總是好的 http://i.imgur.com/dn139QZ.jpg 又不用打那一長串 只要重點提示即可
67F:→ bagaroach: 1.我沒假裝放棄,我是真放棄跟你溝通。2.那些你認為荒03/29 18:00
68F:→ bagaroach: 謬又無知的例子主要是想表達刑法上的因果關係,但你似03/29 18:00
69F:→ bagaroach: 乎比較執著在你認知的因果03/29 18:00
我的例子就跟閃違規停車的一樣啊。 是你自己硬要再補充說無駕照跟車禍沒關係的 現在就是他有遵守交通規則就不會被撞 我也不會為了要閃他被撞 而且提早左轉也沒違規啊 是要過路口的中心線才算好嗎? 他入口連標線都沒有了。 你這個又亂扣我違規帽子給我 真的是道理講不贏就硬要塞一些莫須有的罪名喔。
70F:→ maniaque: 噗,一個審級五六萬的律師費,一千塊?? 一千塊??03/29 18:06
你覺得問個幾句話就可以代替律師上庭才是奇葩想法吧
71F:→ maniaque: 先搞清楚自己現在的情況好不好,03/29 18:07
72F:→ maniaque: 要聽好聽的附合話,誰都講得出來,但聰明人都知道03/29 18:07
73F:→ maniaque: 要是那些聽起來附合又很爽又和你現在的想法的建議03/29 18:08
74F:→ maniaque: 到時候又輸了,是不是又要甩責任給那些講爽話給你的呢???03/29 18:08
怎麼那麼愛亂扣別人帽子啊 你看果然被mba給影響了說我只愛聽順耳的話 實際上就是他自己搞錯因果關係 還愛亂扣一個違規帽子給我 你也不遑多讓說我愛甩鍋給別人 只是上來多問個意見而已有益無害 改成有償總比一開始吃白食好吧 給了又嫌太低 一開始不抱怨 現在給了一個最低額度又開始雞蛋裡挑骨頭
75F:→ jasonyeh: 最菜的律師諮詢費都不只1000了...03/29 19:06
不用打六七頁的,只要重點提醒就好 而且我是說最低的1000塊 不是說一律1000塊 靠背喔 不要再偏離主題討論了好嗎?
76F:→ bagaroach: 真的最後一次回了,「提早左轉也沒違規」這你說的,你03/30 08:42
77F:→ bagaroach: 要不要去看看你貼出來的聲請自訴狀那張圖最後你的律師03/30 08:42
78F:→ bagaroach: 什麼論點??還是你要嘴硬的告訴我,提早左轉跟搶先左03/30 08:42
79F:→ bagaroach: 轉是不同概念??然後再看你的律師用客觀歸責而不講因03/30 08:42
你自己去看歸責的上一行是不是因果關係 就算他不是用因果關係說的 那個貨車駕駛是不是創造出我會背後方直行車撞到的風險 一樣都是有責任的啊只是說法不同而已 你這個已經是雞蛋裡挑骨頭了 跟自己硬要說提早左轉都是一樣的一樣是在硬凹
80F:→ bagaroach: 果關係,是不是代表他也不認同你的因果關係,不然幹麼03/30 08:42
81F:→ bagaroach: 不照你說的寫就好??還是你要噴你的律師也搞不懂因果03/30 08:43
82F:→ bagaroach: 關係?03/30 08:43
83F:→ bagaroach: 然後有沒有可能不是別人被我影響,是我們持同樣觀點,03/30 08:52
84F:→ bagaroach: 逆向的人是你?03/30 08:52
拜託 你真的是搞不懂交通規則欸 他是已經在那條路口靠左的提早左轉 我是在到了路口之後才提早左轉 而在路口提早左轉違法的要件就是沒到要進入路口的中心線 你真的是從頭到尾都在狀況外 對於提早左轉的態樣完全不了解 才會說出一樣都是提早左轉這種話 我好期待你再來說一次啊 看能被我打臉幾次
85F:→ bagaroach: 你高興就好,因為你要的是支持,不是討論,已經反覆強03/30 17:11
86F:→ bagaroach: 調刑事上的因果跟你認知的因果不同,我試著認真討論過03/30 17:11
歸責不就是因果關係的一種分析方法 就是他提早左轉站住我原本可以左轉進去的位置 逼得我改變路線結果就被轎車撞了 歸責說的是他創造了我無法避免的風險 一樣也是他有責任啊。 兩個的結論並沒有矛盾好嗎。 只是換個說法而已
87F:→ bagaroach: 了,不過你堅持你認知,我沒義務說服你。至於打臉?等03/30 17:11
88F:→ bagaroach: 你聲請自訴成功再來說打臉,不是你自己認知打臉就是打03/30 17:11
至於打臉說的是你稱說我提早走轉也是違規 跟貨車一樣違規提早左轉 就跟你分析的提早左轉的態樣 有分成到路口的的跟未到路口提早靠左 你不僅硬凹還扭曲事實 還把自己說錯的地方跟整個大前提混為一談啊
89F:→ bagaroach: 臉啊。最後逆向的說法不是指你的行駛,是你的思維,去03/30 17:11
90F:→ bagaroach: 搜尋高速公路逆向的笑話吧03/30 17:11
91F:→ ca5hf1ow: 3車到底是怎麼被撞到車頭朝向焚化爐那一頭的?03/30 22:39
92F:→ ca5hf1ow: 3車駛入路口車頭且轉向後停等,應該車頭偏霧峰方向吧?03/30 22:40
93F:→ ca5hf1ow: 既然這樣,先假設他已經向左偏45度,被機車撞到車頭偏向03/30 22:41
94F:→ ca5hf1ow: 右邊45度,是如何受力改變方向向右旋轉90度,或向左旋轉03/30 22:42
95F:→ ca5hf1ow: 270度,匪夷所思。03/30 22:42
96F:→ ca5hf1ow: 回到問題案子本身,我覺得1車被2車撞然後牽連到3車,03/30 22:43
97F:→ ca5hf1ow: "假如3車沒停等"已經行駛到路口,看到1車打左方向燈,03/30 22:45
98F:→ ca5hf1ow: 2車未打方向燈(若有看到2車),正常情況也會先停下來讓03/30 22:46
99F:→ ca5hf1ow: 2車先行吧?至於1車,就看自己車身位置,從前或者後03/30 22:47
100F:→ ca5hf1ow: 讓1車先轉彎駛入環中路。03/30 22:47
101F:→ ca5hf1ow: 就此來看,真要怪也是怪2車,有必要針對3車大費周章嗎?03/30 22:48
102F:→ ca5hf1ow: 高速行駛之3車應該沒有差別,依然會撞上。03/31 07:43
103F:→ ca5hf1ow: 所以個人覺得對於你的主張,難認3車有何刑責。03/31 07:45
104F:→ ca5hf1ow: 卷宗雖然有提到認為你是未禮讓直行車,但也提到後方車03/31 07:46
105F:→ ca5hf1ow: 未減速注意等,儘管未來若認定僅為前後車關係,肇事主因03/31 07:48
106F:→ ca5hf1ow: 就目前現有資料也因與3車無關。03/31 07:48
所以我才強調說他要是有乖乖停在合規的位置 就不會被撞了,因此也是有肇責的 因為那台轎車也沒撞到路口那根電線桿啊 而貨色司機在偵察庭跟車鑑會,一再的說謊 說他有乖乖停在電腦電線桿後面。
107F:→ ca5hf1ow: *應03/31 07:48
108F:→ ca5hf1ow: *高速行駛之2車03/31 07:49
http://i.imgur.com/KKqu8qt.jpg 貨車被撞時的軌跡大概就是這樣 他占住整個路面的左邊 我提早在路口左轉 而那一部轎車。 除了它本身靠左行駛之外 有看到我左轉再往左邊更偏一點
109F:→ ca5hf1ow: 的確奇怪,2車應該是撞到3車右側,照理說也是往霧峰方向03/31 07:36
110F:→ ca5hf1ow: 旋轉,到底是如何往回旋轉撞到牆壁,更別說左側還是一大03/31 07:37
111F:→ ca5hf1ow: 片空地,不可能反彈吧。03/31 07:37
112F:→ ca5hf1ow: 但我覺得問題跟你有沒有提前左轉倒是無關,真要歸責應03/31 07:37
113F:→ ca5hf1ow: 是2車車速過快且未保持與前車距離,應注意未注意等。03/31 07:38
114F:→ ca5hf1ow: 因為按照你的說法是因為提前轉彎才導致被撞03/31 07:41
115F:→ ca5hf1ow: 那要是你沒有提前轉彎呢?你轉彎前速度必減速,後方來03/31 07:41
116F:→ ca5hf1ow: 車依舊高速往前,粗估就算你未提前轉彎之距離差,對於 03/31 07:43
117F:→ ca5hf1ow: 高速行駛之3車應該沒有差別,依然會撞上。03/31 07:43
那台轎車是靠左行駛了以為閃得過我 車鑑會也有寫到他未靠右行駛 結果應該是開太快沒看清楚我的方向燈 所以我一左轉他也緊急方向盤打左就擦撞上來了 只能說他間隙抓太緊繃 所以我才也會主張我提早左轉被撞貨車也有責任
118F:→ ca5hf1ow: 所以個人覺得對於你的主張,難認3車有何刑責。03/31 07:45
119F:→ ca5hf1ow: 卷宗雖然有提到認為你是未禮讓直行車,但也提到後方車03/31 07:46
120F:→ ca5hf1ow: 未減速注意等,儘管未來若認定僅為前後車關係,肇事主因03/31 07:48
121F:→ ca5hf1ow: 就目前現有資料也因與3車無關。03/31 07:48
我再強調一次我是為了他的違規停等而提早左轉 這種情況應該跟為了閃違停是一樣的道理吧
122F:→ ca5hf1ow: *應03/31 07:48
123F:→ ca5hf1ow: *高速行駛之2車03/31 07:49
http://i.imgur.com/KKqu8qt.jpg 貨車被撞時的軌跡大概就是這樣 他占住整個路面的左邊 我提早在路口左轉 而那一部轎車。 除了它本身靠左行駛之外 有看到我左轉再往左邊更偏一點
124F:推 tnssh211448: 我能給的建議就是,如果還沒兩年趕快告民事,刑事部04/02 08:06
125F:→ tnssh211448: 分只剩高難度的聲請准許提起自訴而已04/02 08:06
過去高難度是沒有具體足夠可以起訴的證據吧 這次的證據可是高檢署的檢察官自己給的 所以我才說他是不是在反串啊。
126F:→ my7752: 沒有影像有點難釐清04/02 13:17
檢察官都明確寫出它是違規停等了
127F:→ valkyrie02: 原Po應該要先理解實務上採的學說不是因果關係是相當04/02 21:18
128F:→ valkyrie02: 因果關係,所以和你的傷害在相當因果關係檢驗下和3車04/02 21:18
129F:→ valkyrie02: 是沒有關係的,但如果你採客關規責理論就不一樣了,304/02 21:18
所以才說我的案子是跟為了閃路邊違停的道理是一樣的 這樣總有相當因果關係了吧! 主要也是車鑑會的意見,太偏頗,不僅沒照自己上次的來 還硬是不描繪出貨車的具體位置, 連承審的高檢署察官都看得出來了。
130F:→ valkyrie02: 車就會被認為是具有可歸責性了。04/02 21:18
131F:→ valkyrie02: 原Po 你還是有空去查一下相當因果關係的意思吧04/05 08:16
132F:→ valkyrie02: 每次要閃3車在相同情況下都必然發生一樣的結果嗎?答04/05 08:19
133F:→ valkyrie02: 案是否定的,有的人會乖乖在等3車過去,有的人會提早04/05 08:19
所以我 才強調是跟閃路邊違停是一樣的道理啊 你很直覺的只有前面,而當後車又是前後車關係時 更沒有道理要讓後車了
134F:→ valkyrie02: 左切閃3車,那這結果和3車就不具有相當因果關係04/05 08:19
135F:→ bagaroach: 樓上加油,原po不在乎刑法的因果關係怎麼寫,只在乎他04/05 15:06
136F:→ bagaroach: 的因果關係必須被接受04/05 15:06
欸不是 妳先想想怎麼否定我說這跟路邊違停是一樣的道理吧 要不然只是一直在說妳說妳的,我說我的。
137F:→ valkyrie02: 對 我知道閃路邊違停車,但是在相同情況(閃路邊違停04/07 11:43
138F:→ valkyrie02: 車)就會必然造成(交通事故)嗎?所以才建議原Po 了04/07 11:43
139F:→ valkyrie02: 解一下什麼是相當因果關係,不是你發生了就是同樣事04/07 11:43
140F:→ valkyrie02: 故都「一定」會發生……是不是覺得這世界不公平?對04/07 11:43
141F:→ valkyrie02: ~~就是不公平,因為不是每個人看到你這情況都會提04/07 11:43
142F:→ valkyrie02: 早左切要左轉,也不是每個人都會因為這情況被後車撞04/07 11:43
143F:→ valkyrie02: 到…你就醒醒吧~04/07 11:43
你是雷公啥會,我都在跟妳分析事故當下 路權的主次順序了所以會再說哪樣做都是合理合規的啊。 你一再強調因果關係都藉由路權歸屬分析給你聽了。 就我騎機車要過路口看到大貨車慢下來擋在我要去的地方 有哪個正常的機車騎士。看到有車輛擋在自己的前面 不會用沒違規太誇張的方法繞過去。 而且照現場的條件我也沒違規轉彎。 我在想你說的一般路邊違停不一定會造成車禍。 要看後面的人怎麼閃。那是帶有後面的人違規沒註意後方車輛 直接左轉侵害到後車的路權, 所以大家可能才會聚焦在我沒有注意後方來車。 問題是我跟後方來車是前後車關係啊。 他怎樣撞我都是後車撞前車百分之百的肇責。 連這個都要否認的話。 是在說交通部當初做成的函釋是白癡嗎。 要照你這樣講妳乾脆說人被殺都不一定會死就好了。 而且最重要的一點都沒講到。 貨車違規停等成這樣子,且跟會不會發生車禍已經有直接關係了 他要是有停好的話。縱使我駕駛習慣差提早切西瓜 轎車怎樣都撞不到他啊。
144F:→ maniaque: 我都懶得跟樓主繼續討論了....隨便他啦04/07 11:59
原來是來交通部的函釋都搞不清楚的人阿 不意外因為你要硬凹也凹不下去
145F:→ valkyrie02: 剛仔細看了一下,2車和1車的碰撞處是2車的右前車頭…04/07 13:31
146F:→ valkyrie02: .那1車要麻是提早左切不然就是沒看後方04/07 13:31
都看照片看得這麼仔細了,內文卻是隨便看一看嗎? 它本身就被車鑑會判違偏左行駛了 再加上他看到我左轉的時候, 開太快來不及踩煞車選擇直接往左閃。 那你的盲區可能跟大部分人一樣說貨車的違規停等 不一定會造成車禍。也有人選擇會等一下再過去。 但是那是在閃的人違規左轉的成分有多少 他本身的可歸責性有多少。 但是這篇已經說了不下六七次 1 2車是前後車關係了。 而且貨車有怪怪停好的話也根本不會被撞到 這樣違規停等且還沒肇責不是很神奇 大家結果是卡在我跟轎車這種交通部 十幾年就做出這是前後車關係的函釋了嗎?
147F:→ bagaroach: 樓上繼續加油,我已經放棄跟原po討論,等看會不會有下04/07 14:55
148F:→ bagaroach: 一篇「不准許自訴,XX地院是不是在反串」的發問04/07 14:55
連我說提早左轉彎跟貨車提早靠左是一樣的說法的 就可以不要出來丟人現眼了 連路口提早左轉的態樣是要過路口的分向線都不知道 還看到我說提早左轉就高潮到說我跟貨車犯一樣的錯 你跟某b一樣不是不想是連凹都沒辦法。
149F:→ valkyrie02: 我是覺得原Po要怎麼講都可以,但是你肯定要麻提早左04/07 23:54
150F:→ valkyrie02: 轉造成後車撞到,或是在轉時沒在看後車再或是就是突04/07 23:54
151F:→ valkyrie02: 然左轉,大家都是會騎機車的,要左切或是左轉我可是04/07 23:54
152F:→ valkyrie02: 都會看一下後面的,至於檢察官受不受交部函拘束….我04/07 23:54
153F:→ valkyrie02: 記得是參考啦04/07 23:54
154F:→ valkyrie02: 原Po應該是沒有動線的觀念,同一車道並不會只有前及04/08 00:18
155F:→ valkyrie02: 後車的情況,汽車是比較只會有前後車的情況,但機車04/08 00:18
156F:→ valkyrie02: 車寬小很多,所以不能說機車也是只有前後車的情況,04/08 00:18
157F:→ valkyrie02: 所以雖然在同一車道上,但你變換動線(提早向左變換04/08 00:18
158F:→ valkyrie02: 動線)就應該使用方向燈或手勢,會認為你要不是突然04/08 00:18
159F:→ valkyrie02: 變動線或是沒看後面的原因是因為發生第一撞的地方是204/08 00:18
160F:→ valkyrie02: 車的右前車頭,依個人經驗來看,會撞到這位置的大多04/08 00:18
161F:→ valkyrie02: 是突然變換行駛動線才會撞到右前車頭,網路上也有些04/08 00:18
162F:→ valkyrie02: 影片在說明同一車道並不一定只有前後車關係的影片04/08 00:18
不要再用個人經驗了啊 車鍵會對這部轎車都寫的他的違規事項是未靠右行駛 而且我查到的這幾年台中的判例也是引用這一條函釋 也都是用這一條在覆議會裡面翻盤 而且他們全部的情況都是後面是機車想要硬鑽 (所以自然也不存在你自己後來硬加的動線問題) 只有我是前方機車後方是轎車 你說機車在後面還有動線問題可以辯解 (可見你跟法院的見解不一樣) 今天是轎車在後方他的容錯率也更小了。 拿動線來講更是打自己的臉了吧。 而且車禍發生了前3秒,我也打了左轉燈了。 因為他不管怎麼往左邊閃,都會撞到我啊 他還從我左邊撞過來是怎樣。 駕駛還要動線問題來講的話 不是說明了自己完全沒在看前方的機車是打哪邊的方向燈嗎? 應該是後方的轎車太快沒看到。 等到我真的左轉了他才把方向盤打左,所以才會撞到右前方。 再說一次這是前後車關係,我沒有要注意後方來車的義務。 而且交通部的函釋也視同法規的一種。
163F:→ bagaroach: 樓上再加油,反正我現在純看戲,就等原po再貼出結果,04/08 16:15
164F:→ bagaroach: 畢竟原po可是信誓旦旦的表示會再公布結果,我期待打我04/08 16:15
165F:→ bagaroach: 臉XD04/08 16:15
已經打你臉很多次了 連最一開始前後車關係都搞不懂 還想鬼扯到說我提早左轉跟貨車提早靠左是一樣的事 我連因果關係都用肇責解釋了 後來他說的動線問題更是不存在 會有動線問題的一般都是後方機車硬鑽 而且我也有打方向燈了。 你這個不叫看戲是叫湊熱鬧 講不出個所以然就硬凹幾個馬上被打臉的理由 又希望結果偏向自己完全沒法理支撐的預測。 ※ 編輯: fatetree (27.247.96.173 臺灣), 04/08/2025 16:29:07
166F:推 ca5hf1ow: 今天看到的,最高法院113年度台非字第32號刑事判決,04/08 17:20
嗯我看過到了 那個是後面右邊的機車要直走 而且 1.機車完全是合規的行駛 前方汽車未注意右轉而侵犯到直行機車的路權 可是我今天的情況是我後車 我案1 .他本來就違規偏左了 已經沒有善意保護情況的應用 而且 我案2.我也有打方向燈 而且你提到的那一篇完全沒有講到前車有打方向燈 這麼有力的證據還不提的話我就當 2.沒有打方向燈了 而且 3.他要右轉還偏左 我案3.我可是直直的一直騎
167F:→ ca5hf1ow: 照上述您說你認為是前後車關係沒有注意後車義務的話,04/08 17:22
168F:→ ca5hf1ow: 上開最高法院判決是說「有」。04/08 17:22
是指沒有侵犯直行車合規定路權的情況下 我今天的後方汽車自己都違規了。
169F:→ ca5hf1ow: 若把3車換成行人且違規闖紅燈過斑馬線的情況,又有注意04/08 17:24
170F:→ ca5hf1ow: 行人闖紅燈,仍不停下來或者說要怪到行人違規在先,04/08 17:25
171F:→ ca5hf1ow: 應該是顯無理由。04/08 17:25
你這個用行人來譬喻的話就完全差太多了 行人可見幾秒之內過完馬路 而我案的貨車已經是特別停等慶光路上 要直走或只是左轉的人 也就是說沒有過入口之前他是不會啟動的 他停等跟路權的基本概念是有的才會做出這個舉動
172F:→ ca5hf1ow: 另外您提到的113年度交易字第722號,是哪個分院呢?04/08 17:43
我當初給錯了 哈哈都沒人沒在仔細看的意思喔 就你最認真 我這個文的討論就是需要像你這樣的人
173F:→ ca5hf1ow: 因為我沒看到有人死亡的內容。04/08 17:43
台中 111年度 交訴字 第458號 被告楊清開
174F:→ bagaroach: 隨便你說,反正我說過放棄跟你討論了,我現在就是純看04/08 18:04
175F:→ bagaroach: 樂子,我還是那句話,如果你認為全世界只有你對,我們04/08 18:04
176F:→ bagaroach: 全都是無知不懂法的,有沒有可能其實逆向的是你?要給04/08 18:04
177F:→ bagaroach: 樓上一個瑞斯貝,真耐心的還去找判例04/08 18:04
178F:→ valkyrie02: 我想問你這再議被駁回幾天了?04/08 18:08
179F:→ valkyrie02: 其實有些在說明同車道不會只有前後關係的影片也是有04/08 18:10
180F:→ valkyrie02: 附判決的,至於會講個人經驗…因為我工作之一就是處04/08 18:10
181F:→ valkyrie02: 理一堆交通事故啦04/08 18:10
182F:→ valkyrie02: 另外車鑑會的意見也不能拘束檢察官或法官04/08 18:13
我知道只是舉例出來有人這樣判 而該函釋或只是判例也有講到 為什麼這樣算是前後車 嗯我也不是像有人說一個鍵盤 完全沒引用函釋跟判例就說我只是上來討拍
183F:→ bagaroach: 給樓上,原po已聲請自訴,只是上來尋求有人支持他的「04/08 18:14
184F:→ bagaroach: 因果關係」,去處理3車所謂違停導致他被2車撞擊04/08 18:14
哎,不是這樣吧 要討論至少要拿出個判決來 不要說原PO認為怎樣就是怎樣。我都有拿出判決了。 而你呢? 只有一個鍵盤從頭到尾說原PO想要人支持他 從頭到尾沒有引用哪個法條或判例
185F:→ valkyrie02: 我還是那句話,原Po這情況恐怕是不適用所謂的前後車04/08 20:26
你比交通部還大還是哪邊不適用你也講一下 不要只是自說自話,假設一大堆不合理的情況 看似有理 實則不僅違背實際法規 (在沒有劃分上線的路上靠右走,本來就沒錯了) 更是違反駕駛人的直覺操作 (而且今天是那一位汽車駕駛先違規沒靠右了)
186F:→ valkyrie02: 關係,沒有動線觀念的話…我從道路最右側打方向燈也04/08 20:26
187F:→ valkyrie02: 不看後方就來個轉彎或迴轉,被撞都是對方的錯,這是04/08 20:26
188F:→ valkyrie02: 不可能在檢察官或法院行的通,所以那交通部函釋,要04/08 20:26
189F:→ valkyrie02: 解釋的話應是是限雙方都是汽車,機車不可能照那函釋04/08 20:26
190F:→ valkyrie02: 適用,再者原Po看那事故現場圖下方摘要也自述要左轉04/08 20:26
191F:→ valkyrie02: (轉進環中路就是不同車道),看到3車才提早轉(或變04/08 20:26
192F:→ valkyrie02: 換動線),問題就是你在提早轉(或變換動線)並沒有04/08 20:26
193F:→ valkyrie02: 注意後方有無來車,所以你為了要去環中路才作出提早04/08 20:26
194F:→ valkyrie02: 轉彎(或變換動線),你當然會說有3車在路口違停,但04/08 20:26
195F:→ valkyrie02: 你可以選擇等3車過去,或是後方沒車再提早轉,但你就04/08 20:26
196F:→ valkyrie02: 選了提早轉也不注意後方的作法而己04/08 20:26
妳這個要注意後方的來車是屬於變換車道的做法 而詳細內容,我會貼圖回覆下面一位的推文 地方法院的判決都很清楚的函釋 為什麼這個算是前後車關係 反而高等法院跟最高法院都寫得太簡單 前後因果關係也沒交代清楚
197F:→ ca5hf1ow: 倒不是特別去找,剛好今天YT推給我看一部跟這有關的影片04/08 21:13
198F:→ ca5hf1ow: ,這裡就不打廣告,但最高法院的判決又是113年的,這一04/08 21:14
199F:→ ca5hf1ow: 點就值得參考,看完再回過頭來參考本案,右前左後這樣04/08 21:16
200F:→ ca5hf1ow: 的相對位置,右前應具備何種注意程度,,解釋上應認係以 04/08 21:18
201F:→ ca5hf1ow: 一個具有良知與理性而謹慎之人,處於同一情狀下,所能 04/08 21:19
202F:→ ca5hf1ow: 具備之注意標準。 04/08 21:19
203F:推 ca5hf1ow: 意思就是沒看後照鏡還要說,因為前後車關係沒有注意後車04/08 21:21
204F:→ ca5hf1ow: 的義務,本身就未盡應注意之義務了。04/08 21:23
http://i.imgur.com/9IbG5C5.jpg 地方法院解釋得很清楚為什麼這條函釋會這樣講 跟為什麼適用在這邊,不像高等和最高說你怎樣就是怎樣 你都會找我講的判例了,應該就會仔細看內容了吧 不像某人都是打得一手好鍵盤完全沒在引用判例跟法規 而且再講一次案例都是後方的機車想要硬鑽 而我的案子是後方轎車容錯率更小了 不要以為右前左後跟左前右後都一樣 在法規上是差很多的 因為基本依循的法規又不一樣 你的起因跟我不一樣 違規的項目也不一樣 只有結果果跟我一樣 你這個是完全不能用推定的方式說我也一樣違規的 你說的這個也沒否定交通部的函釋 只是換個方式找前方貨車的罪名罷了 唉 -結果大家還是卡在這個不算前後車關係上面做討論 不過至少有一點進展,是那個不引用判例跟法規的 說我左轉跟貨車提早左轉是一樣的 雖然你都在瞎講不過感覺上法院好像很有用 給我你的帳號我匯1000塊給你吧 另外,我把客觀情境跟相關法規輸入了chat gpt 他說這場車禍貨車是重要原因XD 但若加入轎車是嚴重超速的話,變成轎車是主因了 加上交通部函釋的前後車就更有趣了 可惜當初沒有積極請檢察官做這方面的探討 所以該轎車也沒有以被公共危險罪起訴 (至於我為什麼知道他是80是他老婆傻傻的,跟我講又馬上收回的) 為了避免大家爭執模糊焦點我就把他分析的情況放在內文 請大家繼續在法規跟實例上做有意義的攻防 GPT的弱點可能就不知道ba大提出的特殊判例吧 一般的車禍倒是挺好用的。
205F:→ bagaroach: 一邊說別人文不對題只專注在前後車關係,一邊說有判例04/09 11:03
你沒看到v大一直再強調動線嗎? 我就拿實例給你們看啊
206F:→ bagaroach: 好棒棒,我都不知道你到底是想要什麼了,再者,我收費04/09 11:03
207F:→ bagaroach: 了嗎?還是我有義務提供相關服務?還要求判例給你參考04/09 11:03
208F:→ bagaroach: ,我只能說呵呵。已經說你的問題在3車有沒有相當因果04/09 11:03
209F:→ bagaroach: 關係,我認為沒有,你認為有,那剩下的就是你的問題了04/09 11:03
連最客觀的chat gpt都說貨車是這件事情的關鍵因素了 我也都照肇責路權給你分析了,怎樣看都是有因果關係 你就拿不出實例說我說的是錯的 至少有人還拿得出實際判例說我的講法是錯誤的 (雖然他實際的情況跟我又不一樣就是了,算是錯誤推定) 你就用嘴巴講講說 我覺得這個不符合因果關係就是不符合 不收費不是就可以不用分析憑感覺亂講咧 你也提供了我去申請自訴時一個不錯的討論方向 我都說願意付費了要給妳的 你自己不給我帳號我也辦法
210F:→ bagaroach: ,我只負責看戲跟等你發文繼續吐槽XX地院04/09 11:03
211F:→ valkyrie02: 偶速覺得大家可以去看那判決講的案例情況和原Po 這件04/09 12:15
212F:→ valkyrie02: 不一不樣啦….111年台中高分交上易字577號,我是認為04/09 12:15
你貼說的這個我怎麼找不到 可以再提供詳細一點的資訊嗎?
213F:→ valkyrie02: 這件左轉車己盡其注意義務(貼左邊分向線)直行「機04/09 12:15
214F:→ valkyrie02: 車」的動線和違規超車撞擊位也是左前和右後,和原Po04/09 12:15
215F:→ valkyrie02: 車左轉違規,直行車(原Po認為超速,但提不出舉證)04/09 12:15
欸不是你怎麼又添加我的罪證了 跟某v一樣 我都說了現場兩條路也都沒分向線 你講的那個撞到左前是機車直行嗎?右後的是要右轉的汽車嗎? 你是說撞擊點是在直行機車的左前在要右彎的右後嗎? 我都講給你聽左右完全不同的概念,違反的法條也不一樣 而且是右彎的汽車侵犯到機車的路權 今天是後方的轎車都已經違規靠左了(講第三次了) 是他老婆自己講的也不算喔XD(也不是前後車判例的重點)
216F:→ valkyrie02: ,就挑這判決中的一段來主張….這應該是行不通,但還04/09 12:15
最重要的是它本身已經偏左行駛了 這還不算前後車的話就跟函釋說的一樣 這樣算是保障後車違規超車的權利 跟一般大眾認知已經不同了
217F:→ valkyrie02: 是鼓勵去試看看,畢竟那是你的權利,但是窮極救濟程04/09 12:15
218F:→ valkyrie02: 序出來的結果也是要學著接受04/09 12:15
219F:→ ca5hf1ow: 最高法院的判決沒有寫得很簡單,認事用法是有寫清楚的,04/09 18:29
他是不是沒把這種情況視為前後車原因寫出來 只有講機車的路權被侵害了 也就是說他沒否定那則函釋說法,只不過是在這個地方不適用 我的情況總適用了吧,而且那麼大一台轎車 容錯率已經夠低了,還給我靠左行駛 這樣還不算是前後車 跟函釋說的一樣不就是保障他違規超車的權利了。
220F:→ bagaroach: 給樓上2位加油。另外給原po,我從頭到尾都沒在跟你討04/09 20:23
221F:→ bagaroach: 論2車的責任,都在講3車的刑事上「相當」因果關係,至04/09 20:23
222F:→ bagaroach: 於案例?那是你的功課,不是我的作業04/09 20:23
是我的功課沒錯。啊,你是只憑著一隻鍵盤說著 這絕對沒有因果關係,一定告不成 還酸人幹嘛把跟車禍沒關的貨車硬要拉進來 你自己的說法都已經錯了。而且也沒有沿用任何法理跟法條 甚至連路權的歸屬和相關的交通規則都不知道, 就在那邊瞎講貨車沒有責任。 然後還搞錯相關規則被我打臉了好幾次 (我左轉也違規跟沒讓後方直行車) 你還是惦惦不要再講了,真的是出了講幾次就被打臉幾次勒 但是我把實際情況輸入chat GPT後 http://i.imgur.com/rF7Z3Yh.jpg 所以交通部門那個前後車函釋就更顯得重要了
223F:→ valkyrie02: 你自己引用的刑事判決找不到?要不要去看司法院的裁04/09 23:28
224F:→ valkyrie02: 判查詢?你那判決是車子左轉彎時被後方機車(左前是04/09 23:28
我第一次提供錯的是113 交易字第722號 而後來現金流大提的那個是右轉的案例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非字第32號 我後來自己更正的是台中111年度交訴字地第458號 從來沒有你自己又忽然冒出來的的111年度交易字 第577號欸
225F:→ valkyrie02: 車子右後是機車),你不是一直強調前後車關係?但那04/09 23:28
226F:→ valkyrie02: 情況是車子左轉彎,如果你一直要強調你機車這騎法不04/09 23:28
227F:→ valkyrie02: 是變換動線或轉彎,那我想問問你這騎法是叫直行?還04/09 23:28
228F:→ valkyrie02: 是叫什麼?我還是那句話,你這種情況的騎法,我就算04/09 23:28
229F:→ valkyrie02: 是檢察官絕不可能認同你的說法,原因之一就是你明明04/09 23:28
又是我覺得的啊 不用參考任何函釋跟法條,完全憑藉自己的直覺就對了 難怪會講出一大堆奇奇怪怪的論點跟自己慕名冒出的案號
230F:→ valkyrie02: 就是在轉彎中(從道路右側向左騎)即使你有提早打方04/09 23:28
231F:→ valkyrie02: 向燈竟然沒有注意後方有無來車,這種騎法讓你過去等04/09 23:28
232F:→ valkyrie02: 同日後機車打方向燈後3秒即向左騎,後方車要無條件讓04/09 23:28
233F:→ valkyrie02: 路,帥哥,路權有大到成這樣子嗎?讓用路人免除觀察04/09 23:28
234F:→ valkyrie02: 後方的義務?不是方向燈打了就吃了無敵星啦04/09 23:28
所以在你的世界裡同車道你後方追撞到你的車子,不是他全責嗎? 你那個是哪一國的法律跟義務啊講講看吧 http://i.imgur.com/74aE58R.jpg 附上該路口有分向線時的情況
235F:→ valkyrie02: 至於偏左行駛…十之八九對方會抗辯看你突然向左只好04/09 23:31
236F:→ valkyrie02: 也向左偏04/09 23:31
237F:→ valkyrie02: 另外我是不知道你這577號判決是有人給你還是自己找的04/10 00:02
238F:→ valkyrie02: ,如果是有人給你…那他實在壞心…因為這判決可是否04/10 00:02
239F:→ valkyrie02: 定台中車鑑會及覆議後的意見哦…04/10 00:02
你真的有仔細看嗎 你貼的圖片最後一段不就是在講後行車要是有路權的話 將會引發路權大亂,無疑是保障後方自行車違規超車的權利 還是支持前方轉彎車。無須禮讓後方執行車的論點啊 真的是講到最後連自己在看什麼都不知道。
240F:→ valkyrie02: https://i.imgur.com/NVjkc9O.jpeg04/10 00:02
241F:→ valkyrie02: 我猜你一定想說左轉彎的車無禮讓後方車的義務,但我04/10 00:05
242F:→ valkyrie02: 記得你從頭到尾都主張前後車關係,而且這件的左轉車04/10 00:05
243F:→ valkyrie02: 可是己經貼到行車分向線也就是左貼到底了,和你右側04/10 00:05
244F:→ valkyrie02: 向左騎可是不同的04/10 00:05
沒有劃分上限的路本來就應該靠右行駛了 而且路邊雜草很多所以我也不能完全貼著右邊 再說一次這是第六次了 加上這是前後車關係我沒必要讓後方直行車 加上後方的轎車還有違規偏左行駛 所以我覺得那個轎車就是在拼在我左轉之前他過得了我 結果過不了就撞了。 你連判決內文都看不懂了,就不要出來亂了好嗎
245F:→ valkyrie02: 還有如果你收到再議不服,算算日子應該超過了04/10 00:09
246F:→ valkyrie02: 啊 看了一下前面有看到你自訴 搞錯了04/10 00:19
247F:→ valkyrie02: 台中分院交上易字…..基本上台中就一間地方法院,台04/10 00:28
248F:→ valkyrie02: 北市或新北因為事多會多設但不會叫新北分院,所以台04/10 00:28
249F:→ valkyrie02: 中分院就一定是高等法院,後面字有上字的應該大多是04/10 00:28
250F:→ valkyrie02: 上訴,所以這是二審的判決,至於不太講判決內容主要04/10 00:28
251F:→ valkyrie02: 是會打的落落長….而且實在沒有必要講的很仔細吧04/10 00:28
252F:→ valkyrie02: 上面留言有一張貼圖 就有那577號判決?還是那不是原P04/10 08:30
253F:→ valkyrie02: o 貼的?04/10 08:30
254F:→ valkyrie02: 每個案件每個情況都不同啦~像是說要察看後方有無來04/10 09:20
255F:→ valkyrie02: 車,我上網查了一下,是還沒查裁判書啦,但考駕照時04/10 09:20
你自己都說了這是查不到 沒有需要注意後方來車這條規定 不要自己又幫交通部畫蛇添足了
256F:→ valkyrie02: 有要求車道行駛、變換車道要轉頭查看照後鏡就是了,04/10 09:20
257F:→ valkyrie02: 我猜你可能會想說那是轉頭看不是讓後方來車…那..我04/10 09:20
我才覺得妳才是奇葩吧 台灣最被詬病的白痴考駕制度,你竟然奉為聖旨 所以你是覺得前面那七八個臺中地院的判例法官都是白痴就對了 所以才說是你誤用了變換車道的規則 把它用在雙向單行道這邊已經講了第三次了 真的很累耶,每次都要跟你講過的東西一直講一直講
258F:→ valkyrie02: 也沒辦法,還是那句話,窮極救濟方式後的結果要學著04/10 09:20
259F:→ valkyrie02: 接受,網路上意見僅供參考,對錯或是否準許請洽承審04/10 09:20
260F:→ valkyrie02: 法院承辦人04/10 09:20
261F:→ bagaroach: 拿chatgpt做支持,你認真??你要不要先拿gpt告訴你的04/10 10:24
262F:→ bagaroach: 那兩個很重要的「原則」google看看,看有沒有任何文獻04/10 10:24
263F:→ bagaroach: 或是判例提到。有法律問題找律師,有健康問題找醫師,04/10 10:24
264F:→ bagaroach: 結果都拿chatgpt當聖旨!?不要鬧啊。再來,相當因果04/10 10:24
265F:→ bagaroach: 關係是刑事責任上最基本的構成要件,這不是法理這是什04/10 10:24
相當因果關係我都按路權分析給你聽了 今天舉個簡單的情境好了 假設今天後方50公尺,有在時速100公里的汽車跟你逼近 然後前方三公尺就有路口。可是剛好有一臺車從裡面逆向出來。 導致你過去之前還要先注意他,該逆向車輛後方有沒有車輛 判斷時間跟加速減速時間跟過馬路時間完全不夠這50公尺的反應 結果就撞上了。 我的例子就是這樣子。看似我有很多選擇。 但仔細分析下來,其實沒有選擇。 有也都是都是馬後砲用事後的觀點講出唯一的正解而已 什麼我可以停一下,等後面的車先過 這種違反路權的概念,怎麼會出現在一個法律人身上呢 所以你要說那個距離三公尺的路口 逆向出來的大車有沒有肇責嗎? 我在最後問你一件事啦。 今天那輛貨車乖乖守規矩停在路口的話。 就完全可以免除今天這場車禍 但是他就是違規停等。才會被撞。 妳覺得車鑑會沒有具體描述他的位置的原因是什麼。 不就是在幫警察官主任的弟弟避嫌而已嗎。 停好 ---->不會發生車禍 違規停等-->結果被撞的轉了一圈。 你要跟我說這個沒肇責鬼才信吧。
266F:→ bagaroach: 麼?還是你以為你發個文我就必須要寫一篇論文來告訴你04/10 10:24
267F:→ bagaroach: 怎麼認識刑法,不然都叫鍵盤俠?至於我是不是瞎講,地04/10 10:24
268F:→ bagaroach: 檢高檢不都給你答案了,只不過你接受不了而已04/10 10:24
哇塞原來馬路三把這麼多啊 左轉先靠路的左邊是對的 你是當每次接近接近路口時都一定會出現的雙黃線, 是兒童彩繪就是了 跟要轉彎前先駛入路口是沒錯的 你要不要看臺灣路口停止線是怎麼畫的 哪一個不是距離路口至少有一個車身的遠了 (我把貨車的違規是由都貼在下面囉) 這麼離譜的說法, 所以才特別說指出他的違規事項說他沒違規 還具體把他的位置在車鑑會裡應該出現的位置給補描述出來 所以才說高檢署的檢察官是不是在反串咩
269F:→ valkyrie02: 恩…我是覺得原Po 要請律師自訴的理由除了主張是前後04/10 11:56
270F:→ valkyrie02: 車關係外,也要說明為何當時要使用方向燈後「不察看04/10 11:56
271F:→ valkyrie02: 後方」即向左側行駛,如果主張向左側行駛的行為不是04/10 11:56
272F:→ valkyrie02: 改變動線或什麼行為,被咬 察看後方有無來車一定會無04/10 11:56
273F:→ valkyrie02: 法解釋(我可是無償花時間去找裁判書來看的,關鍵字04/10 11:56
無償不代表可以亂講話不用負責直接亂譴責被害人好嗎?
274F:→ valkyrie02: 察看後方和前車和後車和變換),裡面都有不少提察看04/10 11:56
275F:→ valkyrie02: 後方(也有用無需或無須察看後方去找都是0筆,都只有04/10 11:56
276F:→ valkyrie02: 搜刑事)04/10 11:56
277F:→ valkyrie02: 恩…就算之後原Po自訴許可也是要等法院判決才知道,04/10 12:01
278F:→ valkyrie02: 贏了也恭喜原Po 頂多原Po 會貼上來被原Po臭一頓啦又04/10 12:01
我已經說了很多次了,是你們自己聽不進去 要我一講再講,然後沒有判例跟法律依據 堅持自己是對的。
279F:→ valkyrie02: 沒什麼04/10 12:01
280F:→ bagaroach: 給樓上,原po一直爭執前後車的關係我是看不懂啦,他那04/10 14:30
281F:→ bagaroach: 個再議應該是針對貨車,轎車的責任跑不掉,原po就是認04/10 14:30
282F:→ bagaroach: 為貨車違規害他要「提早」左轉,但他的提早又跟貨車「04/10 14:30
283F:→ bagaroach: 提早」左切不同,現場道路又是無號誌無標線,然後方向04/10 14:30
284F:→ bagaroach: 也不同,但原po就是堅持貨車違規跟他被撞有他認定的因04/10 14:30
285F:→ bagaroach: 果關係,但卻跟刑法上的「相當」因果關係相悖,所以我04/10 14:30
所以你覺得跟因果相當關係沒有違背的結果 應該是什麼,是我好好乖乖請等後面的轎車,經過嗎? 這種馬後砲且違反路權的講法。 既然妳跟我說今天若p則q是錯的 那我就用簡單的不若非Q則非P是對的。反問你 你回答得出來在講貨車跟這場車禍沒有相當因果關係吧。
286F:→ bagaroach: 期待原po再貼文上來看結果,看看台中(應該是吧)地院04/10 14:30
287F:→ bagaroach: 的法官是不是也如同他認定的在瞎講04/10 14:30
288F:→ valkyrie02: 貸車是自述要左轉,原Po認為小貨車太出來至路口,如04/10 15:07
289F:→ valkyrie02: 果實際去看街景圖,右側是有幾根電線桿沒錯,但按小04/10 15:07
290F:→ valkyrie02: 貨車的方向看右側那是沒什麼問題,但左側就有問題了04/10 15:07
291F:→ valkyrie02: ,有一個藍色貨櫃屋吧,視線你不開出去一點是無法確04/10 15:07
292F:→ valkyrie02: 認左側來車,過路口總該確認左右方有無來車了吧~04/10 15:07
293F:→ ca5hf1ow: 突然想到,貨車違規的部分,法源依據是啥?04/10 22:10
294F:→ ca5hf1ow: 道路交通安全§95應靠右嗎?但貨車要左轉,停等查看左右04/10 22:13
已經懶得吐槽你了。 把違法當合法的情況當成自然。 光這次回覆裡面已經講了第三次了 http://i.imgur.com/iHJUFDv.jpg 是貨車靠左跟駛進路口兩個違規事項。 我本來只有想說挑他靠左行駛而已, 沒想到高檢署還另外幫他增加1條已駛入路口 所以我才會說高檢署的人是不是在反串啊
295F:→ ca5hf1ow: 應該難以適用說違規吧?另外不管說幾次前後車關係,04/10 22:14
296F:→ ca5hf1ow: 交通部函釋均僅說明二汽車的情況,跟一汽車一機車無關,04/10 22:18
297F:→ ca5hf1ow: 這是上開提到的判決「最高法院」的觀點,且「道路交通安04/10 22:20
298F:→ ca5hf1ow: 全規則」,並非唯一認定注意義務之標準。04/10 22:21
299F:→ ca5hf1ow: 當然原PO有權主張貨車(3車),堅持觀點也沒問題,感覺能04/10 22:23
300F:→ ca5hf1ow: 討論的方向差不多也就這樣了。04/10 22:23
301F:→ valkyrie02: 整體來看想拖貨車下水不樂觀,和後車爭執不注意前方04/11 07:51
302F:→ valkyrie02: 還比較樂觀04/11 07:51
後方是100%,一定要負責的,還用講嗎。 今天就是想把貨車這個爛咖,逃過了車鑑會的追殺 高檢署都點出了他違規的事項。 車禍有肇責不用賠人家,這也是省了好幾萬塊耶的支出耶。
303F:→ bagaroach: 當你在這用各式各樣的說法去想要滿足的你的控訴時,拜04/11 12:50
304F:→ bagaroach: 託一下,去google一下「相當因果關係」,先理解什麼叫04/11 12:50
305F:→ bagaroach: 作刑法上的相當因果關係。簡單說,轎車絕對有責任,你04/11 12:50
又來了又再亂舉例又在亂灌我罪名。 舉那個亂七八糟的例子,真的不懂你想表達什麼欸 所以你還是說不出來這跟一般的閃路邊違停撞到有什麼不一樣嘛 違停都有罪了。 那就請你說出今天貨車停那樣子, 不會發生車禍的我是怎麼做的,這麼簡單很難嗎? 希望不要是停等後面這種白痴違反路權的話。 你一直說沒相當因果關係 所以我就從路權去跟你分析因果關係咩 講第四次了還是聽不懂喔。
306F:→ bagaroach: 會去告他媽嗎?因為他媽生他出來,導致他撞你,這有沒04/11 12:50
→你自己都說判決書上面查不到未注意後方來車了 那前面都說的交通部獨步全球的智障法規 bagaroach: 有因果關係?絕對有,但告他媽合理
307F:→ bagaroach: 當因果關係,而你的因果就是建立在告他媽其實也沒什麼04/11 12:50
308F:→ bagaroach: 問題的想法上。同樣的道理,不用說什麼非p則q這類,法04/11 12:51
309F:→ bagaroach: 律上有法律上的考量,再舉個例,一罪一罰,假設判刑3004/11 12:51
310F:→ bagaroach: 個3年的罪,純數學計算就是90年,但實際上最高就是判3004/11 12:51
311F:→ bagaroach: 年,甚至很多都判不到30年,難道你要說法院連數學都不04/11 12:51
312F:→ bagaroach: 會?04/11 12:51
313F:→ bagaroach: https://i.imgur.com/ZUtusNb.jpeg04/11 13:18
我只問你一個問題 路邊違停有車子為了閃他而發生車禍, 違停方有沒有肇責? ““因為違停方擋住他的去路了嘛!”” 導致他必須改變動線就被撞了。 要用幾句話形容就是這麼簡單。 不用強詞奪理說這個沒有相當因果關係。 然後自己把別人都當傻子, 舉出那麼白痴的例子。
314F:→ valkyrie02: 今天看到在車版有個台南車禍關說的交通事故的態樣原P04/11 17:25
315F:→ valkyrie02: o可以參考一下,一樣都是機車當事人稱要閃躲前方「違04/11 17:25
316F:→ valkyrie02: 停」車輛向左側行駛後被後方直行車撞到04/11 17:25
317F:→ valkyrie02: 原Po吶~最後只問你一件事當你機車向左側偏時你到底04/11 17:29
318F:→ valkyrie02: 有沒有看後照鏡?至於你駕照怎麼過的我就不知道了,04/11 17:29
你自己都說判決書上面查不到未注意後方來車了 那前面都說的交通部獨步全球的智障考照方式 前幾天交通部才說機車考照制度不用更新 因為跟車禍沒什麼相關 被機車團體嗆說那機車是不是拿身份證就可以騎了。 我考照的時候還不用看你滿意了吧。 已經第四次說了你這是誤用變換車道的法規。 真的很累要一直重複一樣的話。
319F:→ valkyrie02: 可能擺頭看後照鏡不會一次把你扣到不及格對吧04/11 17:29
320F:→ valkyrie02: 但自訴成功也是恭喜原Po就是了04/11 17:32
321F:→ valkyrie02: 另外聽不聽的進去這事應該不事什麼重要的事,如果你04/11 17:44
322F:→ valkyrie02: 真的覺得你對又找資料,我講白了你是上來問?回答和04/11 17:44
323F:→ valkyrie02: 你找的不一樣就是你對?你要搞清楚耶….對的是你找的04/11 17:44
324F:→ valkyrie02: 資料不是你ok?而且準許自訴就贏了?話喊的太早了好04/11 17:44
325F:→ valkyrie02: 嗎?你還有一審要打(但搞不好會轉調解)不管贏輸十04/11 17:44
326F:→ valkyrie02: 之八九都會有二審,你的路才剛取得門票還有得走,給04/11 17:44
這麼明顯高檢認證的證據他只會被駁回不會有二審了
327F:→ valkyrie02: 個實際的建議聽不了不想聽的話勸你以後別問了,你打04/11 17:44
328F:→ valkyrie02: 字煩我也累04/11 17:44
※ 編輯: fatetree (218.32.250.40 臺灣), 04/12/2025 19:58:19
329F:→ bagaroach: 能說的都說了,聽不下去那也沒辦法。反正你就繼續堅持 04/12 22:01
330F:→ bagaroach: 你的因果,記得上來貼結果,讓我們看看是不是整個法律 04/12 22:01
331F:→ bagaroach: 體系都不如你的法律高見 04/12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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