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urnoff11 (麥子真是大好人)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冒充會員使用權益
時間Fri Jan 31 16:44:05 2025
請問一下
公司想要推行顧客會員制
讓會員在公司消費有折扣
但是又怕人冒名使用
想請問一下
假如有人冒充其他已註冊會員身分
使用他的折扣
在法律上
有什麼罰則嗎?(假設公司沒有做何
任何聲明)
那如果公司有聲明他人不得冒充其他會員資料
然後寫了以下罰則,這些罰則會有什麼問題嗎?
1.會員經本人使用,如冒名會員使用,除補足費用,將有額外罰款。
這個罰款是合法的嗎? 有上限嗎?
2.如會員本人外流資料,供他人使用,除補足冒名使用者費用,將有額外罰款,並取消會
員資格,且不退還會員已繳之費用。
罰款一樣合法嗎? 有上限嗎?
如果取消會員資格,且不退還已繳費用,這是合法的嗎
謝謝大家
祝大家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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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niaque: 如有被冒名人授權使用,那就不犯法,單純回歸民事契約 01/31 17:39
2F:→ maniaque: 補回差額是基本,罰款條文記得要用明顯粗字提醒 01/31 17:40
3F:→ maniaque: 告知違反本契約要負擔的違約責任 01/31 17:40
4F:→ maniaque: 總之就是要 明顯 明顯 明顯 ~~~~ 01/31 17:40
5F:→ maniaque: 至於取消會員資格且不退還,要看違反損害的等級是否符合 01/31 17:41
6F:→ maniaque: 比例原則,如只損失5元,你卻要沒收對方100萬的會員費一樣 01/31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