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urnoff11 (麦子真是大好人)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冒充会员使用权益
时间Fri Jan 31 16:44:05 2025
请问一下
公司想要推行顾客会员制
让会员在公司消费有折扣
但是又怕人冒名使用
想请问一下
假如有人冒充其他已注册会员身分
使用他的折扣
在法律上
有什麽罚则吗?(假设公司没有做何
任何声明)
那如果公司有声明他人不得冒充其他会员资料
然後写了以下罚则,这些罚则会有什麽问题吗?
1.会员经本人使用,如冒名会员使用,除补足费用,将有额外罚款。
这个罚款是合法的吗? 有上限吗?
2.如会员本人外流资料,供他人使用,除补足冒名使用者费用,将有额外罚款,并取消会
员资格,且不退还会员已缴之费用。
罚款一样合法吗? 有上限吗?
如果取消会员资格,且不退还已缴费用,这是合法的吗
谢谢大家
祝大家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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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niaque: 如有被冒名人授权使用,那就不犯法,单纯回归民事契约 01/31 17:39
2F:→ maniaque: 补回差额是基本,罚款条文记得要用明显粗字提醒 01/31 17:40
3F:→ maniaque: 告知违反本契约要负担的违约责任 01/31 17:40
4F:→ maniaque: 总之就是要 明显 明显 明显 ~~~~ 01/31 17:40
5F:→ maniaque: 至於取消会员资格且不退还,要看违反损害的等级是否符合 01/31 17:41
6F:→ maniaque: 比例原则,如只损失5元,你却要没收对方100万的会员费一样 01/31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