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uga ( Tuga 蹦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被離職員工檢舉不給休特休
時間Sat Dec 21 00:36:28 2024
想請問一下
家裡做小生意
請了位櫃台員工
員工任職滿半年未滿一年
但離職後去勞工處檢舉
說有提說要特休,但雇主拒絕
所以才離職
承辦人員是說
既然員工敢作證提出這件事
就要由雇主自行證明清白
想請問這事合理嗎
因為收到公文函了
想知道該怎麼自證根本員工沒提過
難道無法證明
就任採信離職員工的證詞嗎
(前員工也無法提出任何證明,單純就是願意錄音證明自己沒說謊)
麻煩各位了(╥╯^╰╥)
補充:
1.每個月員工休假天數都是10天
2.員工有事就是排休給她,所以沒有使用到特休
3.員工沒有提過要休特休
4.離職時有把3天特休的錢結算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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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scu: 你也自己作證 然後跟承辦的講 照你的邏輯,雇主作證了,換對12/21 02:17
2F:→ iscu: 方自證12/21 02:17
3F:推 KKyosuke: 雇主有員工的出缺勤紀錄吧12/21 07:56
4F:→ KKyosuke: 有沒有休特休紀錄拿出來看就知道 一翻兩瞪眼啊12/21 07:57
5F:推 jasonyeh: 原PO的意思是這位員工沒提過要休特休,不是不給他休12/21 08:46
6F:→ WindT: 沒休,離職要結算成工資12/21 09:51
7F:→ WindT: 所以你的抗辯沒啥用…除非你有結算錢給對方12/21 09:51
8F:推 KKyosuke: 特休又不是要開口要才有的…12/21 10:06
9F:→ KKyosuke: 如上面所述,離職還有特休沒用完要給錢的12/21 10:06
10F:→ maniaque: 沒休,雇主要折現,不懂嗎????12/21 10:40
11F:→ skypilot: 看起來原po的意思是員工提出某天要休特休,但是雇主拒12/21 12:01
12F:→ skypilot: 絕的意思,不是沒有給特休12/21 12:01
13F:→ tuga: 抱歉,我發文沒說清楚。有的,前員工離職時有結算三天尚未12/21 12:16
14F:→ tuga: 休到特休的錢給她了。只是畢竟公文來函,還是要說明(承辦人12/21 12:16
15F:→ tuga: 員就在說勞基法是幫助勞工,所以只要勞工敢錄音保證,就是12/21 12:16
16F:→ tuga: 雇主吃虧)12/21 12:16
※ 編輯: tuga (111.83.199.175 臺灣), 12/21/2024 12:19:50
17F:→ maniaque: 要是對方有錄音舉證,你這邊就得反過來舉證自己的 12/21 14:38
18F:→ maniaque: 若只是雙方各說各話,那基本上勞工局那邊也是要看情況 12/21 14:39
19F:→ maniaque: 況且,你既然有結算特休的折算,表示雇主方承認特休存在 12/21 14:39
20F:→ maniaque: 你可以朝這一點去陳述,表達雇主方確實認可特休的存在 12/21 14:40
21F:→ maniaque: 你只要主張沒有印象有申請特休拒絕 12/21 14:40
22F:→ maniaque: 請勞工提出更明確的事證,而不是憑空捏造雇主忽略勞工 12/21 14:41
23F:→ maniaque: 特休的非事實情節 12/21 14:41
24F:推 susaku: 目前看不出來對資方不利啊 假設你說的是事實他真的沒提過 12/21 15:05
25F:→ susaku: 那他根本不可能拿得出錄音不是? 12/21 15:05
26F:→ maniaque: 個人看法是你排休正常,結束勞務契約有結算特休轉費用 12/21 15:06
27F:→ maniaque: 對方要無的放矢,你就這樣如實陳述就好 12/21 15:06
28F:→ maniaque: 不然,那他說你不給他尿尿,搞不好還比較嚴重 12/21 15:07
29F:→ sindyevil: 先確認店裡的請假程序,然後同時期再職員工是否有請特休 12/24 15:37
30F:→ sindyevil: ?怎樣申請?是否有相關單據可佐證?如果對方沒依程序請, 12/24 15:38
31F:→ sindyevil: 雇主無從得知對方想請假,當然沒有證據. 12/24 15:38
32F:→ sindyevil: 但是員工可以提出證據(LINE紀錄/錄音等)證明確有提供, 12/24 15:39
33F:→ sindyevil: 那雇主就得回想拒絕理由或者當時怎樣和對方協商. 12/24 15:40
34F:推 shrines: 對方已經作證當然問題在你了 12/25 01:06
35F:→ tuga: 目前就是各說各話,因為對方也提不出有說要休特休的實質證 12/25 15:44
36F:→ tuga: 據(Line、錄音都沒有) 12/25 15:44
37F:→ maniaque: 假如雙方各說各話,就如我上面所講,雇主方是肯認特休存在 12/25 18:57
38F:→ maniaque: 並非予以否認,且於勞務契約終止時,予以結算為費用給付 12/25 18:57
39F:→ maniaque: 對於惡魔證明本來就很難舉證,你只能據實說,並且陳明 12/25 18:58
40F:→ maniaque: 雇主方有妥善處理特休未休畢的費用折算 12/25 18:58
41F:→ maniaque: 拿這一點去攻防抗辯就好了 12/25 18:59
42F:→ maniaque: 一個沒有人事時地物或者是對話截圖的各說各話 12/25 18:59
43F:→ maniaque: 勞工局第三方,基本上也是聽歸聽 12/25 18:59
44F:→ maniaque: 照程序要你反證而已.....你怎拿啥反證? 我也不知道 12/25 19:00
45F:→ maniaque: 不然,他說你強X他幾十次,你是要怎證明沒有強??? ^_^ 12/25 19:01
46F:→ maniaque: 或者是他說你不給他四小時休息30分鐘,站立不給喝水 12/25 19:02
47F:→ maniaque: 你怎證明??? 12/25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