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ockcheng (路人了)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詐騙金額轉給親人當生活費
時間Sun Nov 3 19:27:18 2024
他犯銀行法是別的案件
銀行法的案件他是被判三年定讞
在一二審都輸,三審定讞這段期間
騙我們一筆說要去大陸打拼
實際上是他官司纏身要棄保潛逃
目前我們的案件處於他說會匯回來給我們
但都拿大陸外匯管制為理由
也說連要匯給家人都很困難當擋箭牌
我們這邊就故意匯個幾萬塊回來
想把它變成民事糾紛
剩下的就無止境的要我們再等等
想問這樣的時空背景
法院認定這是詐騙的機率高嗎?
因為要先認定這是詐騙
才有後續怎麼證明他匯款給家人
或是證明那是詐騙款項的問題
※ 引述《brockcheng (路人了)》之銘言:
: 對方具有財金相關知識背景
: 在銀行法三審宣判前密謀逃亡大陸
: 以要前往大陸打拼、投資為由
: 向我跟朋友詐騙了數百萬完消失前往大陸
: 日前得知他還是會匯錢給在台灣的老婆、小孩"生活費"
: 我的想法是這明明就是詐騙不法所得
: 怎麼可能匯給別人,別人就能爽過日子
: 查他在台灣的老婆工作收入跟戶頭金流跟生活支出
: 應該不難證明這金流有問題
: 在這樣的情況下
: 請問針對他老婆這邊的戶頭
: 我這邊能有什麼法律作為?
: 另外請教相關流程順序,是這樣嗎?
: 警察局報案、等通知做筆錄、檢察官問話、
: 刑事附帶民事、假扣押、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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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agaroach: 看起來就是借貸糾紛,加上對方還有偶爾返還幾萬,要認 11/03 19:33
2F:→ bagaroach: 定詐欺難上加難 11/03 19:33
3F:→ brockcheng: 但他並不是跟我們借錢,而是說要去大陸開公司 11/03 19:56
4F:→ brockcheng: 如果騙了2000萬,然後匯個2萬回來, 11/03 20:13
5F:→ brockcheng: 就能刑事詐騙變成民事糾紛 11/03 20:16
6F:→ brockcheng: 那不就每個詐欺犯都匯回1000塊給對方就都沒事了 11/03 20:17
7F:→ maniaque: 反正人家都有案了,你也只能告一告,拿憑證 11/03 21:13
8F:→ maniaque: 他老婆拿到什麼,你也是假設是當初的錢 11/03 21:13
9F:→ bagaroach: 你認為是詐騙,問題是你的描述就是借貸啊,你說他說要 11/03 21:40
10F:→ bagaroach: 去大陸打拼然後跟你們借錢,實際上也去大陸,當然你的 11/03 21:40
11F:→ bagaroach: 認知是跑路,但是否跟他說的內容一致去大陸?沒錯啊, 11/03 21:41
12F:→ bagaroach: 另外如果當初名義是合夥做生意什麼的,你可能都要舉證 11/03 21:41
13F:→ bagaroach: 他沒有實際營業之類的才有可能成立,不然我從你說的內 11/03 21:41
14F:→ bagaroach: 容看來就是借錢不還跑路了,然後你也不用滑坡到其他詐 11/03 21:41
15F:→ bagaroach: 騙,真的詐騙誰還跟你還錢… 11/03 21:41
16F:→ windwater: 去大陸這麼方便,你就先問他開了什麼公司,再去一趟大 11/04 08:11
17F:→ windwater: 陸看看。 11/04 08:11
18F:→ iscu: 去大陸打拼跟棄保潛逃這兩件事並不衝突~~ 11/04 18:09
19F:→ iscu: 並非棄保就不能去大陸打拼了~~~ 11/04 18:09
20F:→ iscu: 沒有討債能力就不要亂借錢,雖然這種人屢勸不聽~ 11/04 18:13
21F:→ iscu: 而且看起來是沒有擔保的借貸,借的時候可以這麼大氣,你要對方 11/04 18:18
22F:→ iscu: 如何能有積極還款的念頭?? 11/04 18:19
23F:→ maniaque: 為何銀行給你的存款利息這麼低? 為什麼你借別人利息收這 11/04 18:20
24F:→ maniaque: 麼高? why why why ??? 11/04 18:20
25F:→ iscu: 很多時候會是無息借款,憑的就是交情與天真~ 11/04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