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rdList (WordList)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公司不付資遣費有違法嗎
時間Thu Dec 14 20:22:21 2023
之前被台北市某公司資遣 公司已試用期間為由
拒絕承認是資遣 所以沒有提供
非自願離職證明 與 資遣費
幾個月過後
我用 臺北市陳情系統 檢舉
結果公司就補資遣費來了
但是我上網查 公司卻沒有違法的紀錄
我用 臺北市陳情系統 詢問
他們回答
「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之財產權,
國家對人民財產權之限制應符合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
對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處以罰鍰,
涉及對人民財產權之限制,
其處罰應視違規情節之輕重程度為之,
俾符合憲法責罰相當原則。」,
本局審酌事業單位已有改善作為,不另作其他行政行為。
請問這樣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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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WindT: 你沒有任何權利要求機關為一定行為 12/15 12:23
2F:→ maniaque: 有沒有違法,是欠國家的,跟你無關,欠你的若給你了,就不甘 12/15 13:05
3F:→ maniaque: 你的事,你也沒有權力強制要求行政機關對其作一定的裁處 12/15 13:05
4F:→ maniaque: 若你是對於你沒拿到非自願離職書這一點,政府才能幫你喬 12/15 13:06
5F:→ maniaque: 至於為何當各公司都在缺人情況下,還會試用不過.... 12/15 13:07
6F:→ maniaque: 算了,不予置評 12/15 13:07
7F:→ WordList: 前公司有欠薪,改公司名稱的紀錄 12/15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