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anvanjohn (尚市長)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請問利用這樣的資料有沒有違反個資法?
時間Wed Oct 11 11:48:16 2023
這樣吧,我把問題問得更清楚一點:
如果我在網路上指名道姓說,
"在某某地方工作的某某人(Ex.在八旗文化工作的鄭某某),我要對你提告",
這樣算不算違反個資法?
還是不太理解,所以請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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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75.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696996098.A.416.html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75.88 臺灣), 10/11/2023 11:49:02
1F:→ iscu: 肉搜不違法,但是要看使用場景,注意比例原則及是否有正當的 10/11 12:07
2F:→ iscu: 關聯性, 目前沒有一個準則, 你可以研究一下怎麼說服檢察官 10/11 12:08
3F:→ iscu: ,祈禱一下遇到合你心意的法官或者跟對方和解~ 10/11 12:09
4F:→ iscu: 就像正當防衛吵這麼久了每個法官也常有不同看法~ 10/11 12:10
現在的問題是對方很堅持自己沒問題,所以演變成雙方互告。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75.88 臺灣), 10/11/2023 12:31:38
5F:→ iscu: 你也可以堅持自己沒問題 等法官判決吧 10/11 12:36
6F:→ ikariamman: 隱私期待 反正這邊就自由心證想辦法說服法官 10/11 12:41
7F:→ iscu: 當然 真的上法院後不是把事情經過描述完就好了~ 10/11 12:53
8F:→ iscu: 還要把無罪主張的理由奉上,具體根據哪一條法律或者哪個判例 10/11 12:55
9F:→ iscu: 也可以附上其他數據佐證,一些社會調查分析什麼的~ 10/11 12:56
10F:→ iscu: 判例只是參考,並不具有約束力 10/11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