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anvanjohn (尚市长)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请问利用这样的资料有没有违反个资法?
时间Wed Oct 11 11:48:16 2023
这样吧,我把问题问得更清楚一点:
如果我在网路上指名道姓说,
"在某某地方工作的某某人(Ex.在八旗文化工作的郑某某),我要对你提告",
这样算不算违反个资法?
还是不太理解,所以请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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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58.114.75.8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96996098.A.416.html
※ 编辑: jeanvanjohn (58.114.75.88 台湾), 10/11/2023 11:49:02
1F:→ iscu: 肉搜不违法,但是要看使用场景,注意比例原则及是否有正当的 10/11 12:07
2F:→ iscu: 关联性, 目前没有一个准则, 你可以研究一下怎麽说服检察官 10/11 12:08
3F:→ iscu: ,祈祷一下遇到合你心意的法官或者跟对方和解~ 10/11 12:09
4F:→ iscu: 就像正当防卫吵这麽久了每个法官也常有不同看法~ 10/11 12:10
现在的问题是对方很坚持自己没问题,所以演变成双方互告。
※ 编辑: jeanvanjohn (58.114.75.88 台湾), 10/11/2023 12:31:38
5F:→ iscu: 你也可以坚持自己没问题 等法官判决吧 10/11 12:36
6F:→ ikariamman: 隐私期待 反正这边就自由心证想办法说服法官 10/11 12:41
7F:→ iscu: 当然 真的上法院後不是把事情经过描述完就好了~ 10/11 12:53
8F:→ iscu: 还要把无罪主张的理由奉上,具体根据哪一条法律或者哪个判例 10/11 12:55
9F:→ iscu: 也可以附上其他数据佐证,一些社会调查分析什麽的~ 10/11 12:56
10F:→ iscu: 判例只是参考,并不具有约束力 10/11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