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icoco (轉吧!七彩霓虹燈)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如何拿回臨路透天的管理基金
時間Thu Aug 24 20:37:15 2023
請教各位前輩~
目前居住房子是臨路透天,無持分及任何車道等公共設施
當時建商蓋房子時使用同一建號、裡面包含十多筆地號,我家是其中一個地號。
交屋時,建商說大家先成立一個管委會才能提撥管理基金,
此外,每一戶還先預收了3萬多元的管理基金
建商當時告訴住戶,如果不想參加管委會,可以將管理基金退回。
但是目前管理基金由某住戶管理,已經過了幾個月,遲遲未退回當初預繳的管理基金。
他美其名說要讓社區更好,需要這筆錢來增加社區的幸福感,問題是都臨路透天了,我自己覺得不必要,只想拿回自己的管理基金。
請問各位前輩,要如何拿回這筆錢呢?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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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scu: 先發存證信函看對方會不會嚇到,這步不能解決再繼續下去 08/24 21:28
2F:→ furio: 是連化糞池/水塔/停車位/配電/電信都獨立的這種透天嗎? 08/25 08:48
3F:→ windwater: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8條,建商應該不可能預收公共基金 08/25 09:35
4F:→ samallan: 預售屋的話有可能,依工程款固定比例計算後疊上去 08/25 09:49
5F:→ samallan: 然後在收取時就告訴買家其中有多少是撥進管理基金這樣 08/25 09:50
6F:→ minicoco: 回二樓,沒錯喔!全獨立 08/25 10:46
7F:推 Fouriers: 要看你們使用執照是一照一戶還是一照多戶,看樣子你們應 08/25 15:00
8F:→ Fouriers: 該是屬於一戶一照,依法規那就不用成立管委會,建商在請 08/25 15:00
9F:→ Fouriers: 使照也不用提撥管理基金。回到你的case,妳們應該是屬於 08/25 15:00
10F:→ Fouriers: 私下合意成立管委會,有照公寓大廈規定成立嗎?是否有向 08/25 15:00
11F:→ Fouriers: 區公所申報? 08/25 15:00
12F:推 WindT: 揪團改選 08/25 16:51
13F:→ furio: 有看過前透天後大樓建案,就需要成立管委會,但是這種透天 08/25 22:32
14F:→ furio: 都會做成公設共用,如果是獨立建築應該是同F大 08/25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