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icoco (转吧!七彩霓虹灯)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如何拿回临路透天的管理基金
时间Thu Aug 24 20:37:15 2023
请教各位前辈~
目前居住房子是临路透天,无持分及任何车道等公共设施
当时建商盖房子时使用同一建号、里面包含十多笔地号,我家是其中一个地号。
交屋时,建商说大家先成立一个管委会才能提拨管理基金,
此外,每一户还先预收了3万多元的管理基金
建商当时告诉住户,如果不想参加管委会,可以将管理基金退回。
但是目前管理基金由某住户管理,已经过了几个月,迟迟未退回当初预缴的管理基金。
他美其名说要让社区更好,需要这笔钱来增加社区的幸福感,问题是都临路透天了,我自己觉得不必要,只想拿回自己的管理基金。
请问各位前辈,要如何拿回这笔钱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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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scu: 先发存证信函看对方会不会吓到,这步不能解决再继续下去 08/24 21:28
2F:→ furio: 是连化粪池/水塔/停车位/配电/电信都独立的这种透天吗? 08/25 08:48
3F:→ windwater: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18条,建商应该不可能预收公共基金 08/25 09:35
4F:→ samallan: 预售屋的话有可能,依工程款固定比例计算後叠上去 08/25 09:49
5F:→ samallan: 然後在收取时就告诉买家其中有多少是拨进管理基金这样 08/25 09:50
6F:→ minicoco: 回二楼,没错喔!全独立 08/25 10:46
7F:推 Fouriers: 要看你们使用执照是一照一户还是一照多户,看样子你们应 08/25 15:00
8F:→ Fouriers: 该是属於一户一照,依法规那就不用成立管委会,建商在请 08/25 15:00
9F:→ Fouriers: 使照也不用提拨管理基金。回到你的case,你们应该是属於 08/25 15:00
10F:→ Fouriers: 私下合意成立管委会,有照公寓大厦规定成立吗?是否有向 08/25 15:00
11F:→ Fouriers: 区公所申报? 08/25 15:00
12F:推 WindT: 揪团改选 08/25 16:51
13F:→ furio: 有看过前透天後大楼建案,就需要成立管委会,但是这种透天 08/25 22:32
14F:→ furio: 都会做成公设共用,如果是独立建筑应该是同F大 08/25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