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momofun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房屋 預告登記
時間Sun May 28 22:53:28 2023
最近遇到一個問題 麻煩大家幫忙了,謝謝大家
家裡有一間房子登記在弟弟名下,每個月的貸款由我們2個一人一半
最近弟弟準備結婚了,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本來想選擇產權改共同持有
上網查相關規定的時候,發現還有一種"預告登記"的方式
比較以後,選擇預告登記,也不會浪費到每人「一生一次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
10%優惠稅率」
預告登記,房屋的登記名義人無法私自售屋、抵押貸款,或是將房子贈與給別人
不過預告登記不能對抗查封、假扣押、假處分。
所以我的理解是,以後就算是我弟的小孩繼承財產後,要賣掉房子也需要經過我的同意
但是,我有一個疑問,
如果以後我弟離婚關於婚後財產的分割(雖然房屋屬婚前財產,但是婚後支付的
貸款,屬於婚後共同財產),這塊會怎麼處理呢?
如果大家有更好的建議,也請不吝賜教,很擔心自己繳了2.30年房貸,最後一場空>"<
關於這方面的資訊都是自己上網查的,不知道準不準確,麻煩大家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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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asonmoon: 就去共同持有,不要因小失大 05/29 00:19
2F:推 taoist9999: 借名登記是一種債權而已,預告登記的效力擋不了強制 05/29 08:22
3F:→ taoist9999: 執行、徵收及法院判決(請參照土地法§79-1) 05/29 08:22
4F:→ taoist9999: 最穩的方式就是過戶回來,但不經過法院借名登記物返 05/29 08:25
5F:→ taoist9999: 還實質審理的話,以判決為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國稅局 05/29 08:25
6F:→ taoist9999: 可能還是會認為是贈與。 05/29 08:25
7F:→ KHlawtel: 只有兩條路共有或者信託,但信託有費用 05/30 08:26
8F:→ tiano: 設抵押呢?物權>債權。把之前付的房貸加利息算成借款? 05/30 10:22
9F:→ rickdom01: 正確的做法就是去改成共有,不管你們要買賣還是贈與, 05/30 20:22
10F:→ rickdom01: 而不是再用一個虛假的債權去預告登記;想要享受借名登 05/30 20:22
11F:→ rickdom01: 記這類遊走法律邊緣的的好處(?)卻不承擔風險是不可 05/30 20:22
12F:→ rickdom01: 能的 05/30 20:22
13F:推 kery1120: 趁弟弟還願意的時候,盡快過戶,一旦撕破臉,花的時間 05/30 21:19
14F:→ kery1120: 起碼百倍以上 05/30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