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momofun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房屋 预告登记
时间Sun May 28 22:53:28 2023
最近遇到一个问题 麻烦大家帮忙了,谢谢大家
家里有一间房子登记在弟弟名下,每个月的贷款由我们2个一人一半
最近弟弟准备结婚了,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本来想选择产权改共同持有
上网查相关规定的时候,发现还有一种"预告登记"的方式
比较以後,选择预告登记,也不会浪费到每人「一生一次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税
10%优惠税率」
预告登记,房屋的登记名义人无法私自售屋、抵押贷款,或是将房子赠与给别人
不过预告登记不能对抗查封、假扣押、假处分。
所以我的理解是,以後就算是我弟的小孩继承财产後,要卖掉房子也需要经过我的同意
但是,我有一个疑问,
如果以後我弟离婚关於婚後财产的分割(虽然房屋属婚前财产,但是婚後支付的
贷款,属於婚後共同财产),这块会怎麽处理呢?
如果大家有更好的建议,也请不吝赐教,很担心自己缴了2.30年房贷,最後一场空>"<
关於这方面的资讯都是自己上网查的,不知道准不准确,麻烦大家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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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0.205.1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85285610.A.5F1.html
1F:→ jasonmoon: 就去共同持有,不要因小失大 05/29 00:19
2F:推 taoist9999: 借名登记是一种债权而已,预告登记的效力挡不了强制 05/29 08:22
3F:→ taoist9999: 执行、徵收及法院判决(请参照土地法§79-1) 05/29 08:22
4F:→ taoist9999: 最稳的方式就是过户回来,但不经过法院借名登记物返 05/29 08:25
5F:→ taoist9999: 还实质审理的话,以判决为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国税局 05/29 08:25
6F:→ taoist9999: 可能还是会认为是赠与。 05/29 08:25
7F:→ KHlawtel: 只有两条路共有或者信托,但信托有费用 05/30 08:26
8F:→ tiano: 设抵押呢?物权>债权。把之前付的房贷加利息算成借款? 05/30 10:22
9F:→ rickdom01: 正确的做法就是去改成共有,不管你们要买卖还是赠与, 05/30 20:22
10F:→ rickdom01: 而不是再用一个虚假的债权去预告登记;想要享受借名登 05/30 20:22
11F:→ rickdom01: 记这类游走法律边缘的的好处(?)却不承担风险是不可 05/30 20:22
12F:→ rickdom01: 能的 05/30 20:22
13F:推 kery1120: 趁弟弟还愿意的时候,尽快过户,一旦撕破脸,花的时间 05/30 21:19
14F:→ kery1120: 起码百倍以上 05/30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