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別人家看優點 自家找缺失)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這是詐欺還是竊盜?
時間Fri Mar 3 00:50:41 2023
某人到某家店想進行偷竊
但並不是東西直接放口袋就偷走,因為東西拿了就走容易被懷疑
因此把要偷的東西進行偽裝,並且走正常的結帳管道
讓負責管控的人 誤以為 不是自己店的東西,然後把竊賊給放走
像這樣,雖然是做偷竊的事情,但是並不是直接把東西帶走
而是會透過偽裝騙過管控的人,再把東西帶走
那這樣,是否罪名就會從竊盜變成詐欺?還是依舊是竊盜沒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10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677775844.A.471.html
1F:推 m36580: 竊盜與詐欺的區分在於有無交付(處分)行為,前者無,後者有 03/03 01:10
2F:→ m36580: 依題意,負責管控的人以為不是店內的東西,所有對於該物品 03/03 01:13
3F:→ m36580: 並無交付(處分)之認知,故為竊盜 03/03 01:13
4F:→ m36580: 更正:"所以"對於該物品 03/03 01:14
5F:→ m36580: 若是把1萬元的物品偽裝成1千元的物品,收銀員以1千元結帳 03/03 01:16
6F:→ m36580: 並交付該物品,雖有交付行為,但收銀員對於交付何物並無正 03/03 01:19
7F:→ m36580: 確認知,所以仍屬竊盜 03/03 01:21
8F:→ m36580: 補充:上例另有認為既有交付行為,有無正確認知並非要件 03/03 01:30
9F:→ m36580: 故成立詐欺取財 03/03 01:31
10F:→ ultratimes: 如果是讓警衛檢查,然後說:警衛,這是我自己的東西 03/04 15:14
11F:→ ultratimes: 警衛左看右看看不出問題,就說 好了你可以走了 03/04 15:14
12F:→ ultratimes: 但事後又發現是在裡面拿的,那這樣算詐欺嗎? 03/04 15:14
13F:→ m36580: 竊盜 03/04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