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BigABen (蟲蟲)
看板LAW
標題[心得]對方肇事逃逸不要追
時間Wed Dec 28 16:09:56 2022
目前一審剛判決出來 對方肇事逃逸無罪
目前提出上訴中
目前有的實質證據:
1. 對方肇事影片 肇事後離開後現場影片 (肇事後不到10秒就騎車離開現場)
2. 警察到場 肇事者不在現場
3. 受害者未能拿到肇事者聯絡方式
簡單講
對方肇事後離開現場
我追上去和肇事者理論 警察到場前 肇事者就離開了
因沒證據證明理論過程 就不詳述
****法院判決****
肇事者主張我有同意肇事者離開
我主張我沒同意肇事者離開
證人 現場承辦員警 證詞
"當時到場處理時 從我這了解的狀況是 我同意肇事者離開"
(但我確實沒有 且庭上現場承辦員警也說無法詳細記得我說的話)
所以判對方無罪
****************
所以目前心得 為了避免羅生門
對方肇事逃逸時 就不要追了 乖乖在原地就好
你追上去 即使已經有明確的上面 3個證據
你話說不好 或 突然冒個證人說句話 對方就無罪了
目前上訴也不知道成不成功
把目標訂在有證據的 1. 2. 3.項
而不是後面追上去後理論 大家口說無憑 法官自由心證的部分
目前判決書看起來 法官是著重在於 追上去後發生的事 (有爭議)
追上之前行為(有錄影證據) 判決書上都沒提到
希望大家可以良性討論 讓我上訴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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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71.9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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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rBigABen (1.34.71.98 臺灣), 12/28/2022 16:11:08
1F:→ maniaque: 追上去後的這段沒錄影啊~~~ 12/28 17:13
2F:→ maniaque: 畢竟你是被害者,有可能為了讓對方成罪而作不實陳述 12/28 17:38
3F:→ maniaque: 而且肇事逃逸罪當初也是以要肇事任一方對於待救者施救 12/28 17:40
4F:→ maniaque: 的義務,阿.......你都可以活跳跳衝出去抓對方了.....:D 12/28 17:40
5F:噓 JustSad: 沒有證據證明你的敘述跟遇到肇事逃逸該怎麼處理是兩件事 12/28 18:33
6F:→ JustSad: 簡單說,我在馬路上被幹譙當下沒錄影錄音也沒旁人,告屁 12/28 18:34
7F:→ JustSad: 我報警、提告、事後蒐證、上偵查庭,檢方看都不看不起訴 12/28 18:35
8F:→ JustSad: 並不是司法已死,而是我搞不清楚狀況+無法取得有效證據! 12/28 18:36
9F:→ JustSad: 其次是認知落差與事實認定,對方事後如果有到案說明… 12/28 18:38
10F:→ JustSad: 當下我覺得跟你談不攏or沒必要當下浪費時間糾纏≠肇逃 12/28 18:40
11F:→ JustSad: 重點不是當下他有沒有先離開,而是他事後能不能聯繫賠償 12/28 18:41
不好意思 不太懂你的意思
我想表達的是 已經有1.2.3.點證據 (我網路查到的肇事逃逸重要條件)
但是法院卻以 沒有錄音錄影的爭論過程 判無罪 (判決書也沒反駁提起1.2.3.點證據)
所以我才上訴
※ 編輯: MrBigABen (1.34.71.98 臺灣), 12/28/2022 21:14:40
12F:→ samnpc: 個人覺得2跟3不是你的重點,法條其實很清楚,逃逸是肇事行 12/28 23:47
13F:→ samnpc: 為人「知道」自己造成事故,卻還是逃跑離開現場,純猜測你 12/28 23:48
14F:→ samnpc: 能馬上追上去並追到人,車禍的情形可能很輕微,所以法官認 12/28 23:49
15F:→ samnpc: 定對方並不知道有肇事,後面你雖然強調追到後沒有同意對方 12/28 23:50
16F:→ samnpc: 離開,但證人的陳述是你有同意對方離開,可能因此認定對方 12/28 23:51
17F:→ samnpc: 沒逃逸,以上所述沒有客觀證據都是猜測,如果你很想贏,最 12/28 23:52
18F:→ samnpc: 好的建議就是找律師替你處理,網路意見有他的侷限性。 12/28 23:53
19F:→ kayak5566: 你不請律師自己跟他們和稀泥幹嘛…是對方要舉證你有同 12/29 08:18
20F:→ kayak5566: 意他離開,結果你追上去看來是沒出聲任他離去(默許), 12/29 08:18
21F:→ kayak5566: 你要說服庭上為何你沒制止,是不敢或默認,還是你痛到 12/29 08:18
22F:→ kayak5566: 不舒服,或者你當下有請他叫救護車他還跑,客觀上追上 12/29 08:18
23F:→ kayak5566: 去是不是已達「人沒事不構成遺棄要件」…劇本要擬好, 12/29 08:18
24F:→ kayak5566: 上法院才要隨機發揮那些人都比你懂要件 12/29 08:18
25F:→ kayak5566: 另外你一開始的筆錄沒強調或根本沒寫到對方沒依你意願 12/29 08:28
26F:→ kayak5566: 停下來等警方處理,或者你只是壓迫挫傷驚嚇傷之類的, 12/29 08:28
27F:→ kayak5566: 那你就再想辦法找證據吧,你覺得的心證,或許只是那個 12/29 08:28
28F:→ kayak5566: 法官的天平,他又跟你們雙方不認識,不會無緣無故覺得 12/29 08:28
29F:→ kayak5566: 對方就該讓國家處罰 12/29 08:28
30F:→ JustSad: 因為你的認知跟法院、檢察官採信的要件不同,不是你符合 12/29 16:07
31F:→ JustSad: 我推文第二行就是我自身經驗,不是我符合要件,是我不懂 12/29 16:07
32F:→ JustSad: 你跟我當時一樣,不知道哪些是要件的「重點證據」所以敗 12/29 16:08
33F:→ JustSad: 如果難理解,換個角度,有人死咬你肇逃不用證據定罪嗎? 12/29 16:09
34F:→ JustSad: 因為他有攔你下來聊天,就能證明你是肇事逃逸,你認罪? 12/29 16:10
35F:→ jasonyeh: 看原PO要不要提供一審判決案號讓大家看看判決理由,這種 12/29 16:37
36F:→ jasonyeh: 有時候PO的人自己都對判決理由理解錯誤 12/29 16:37
37F:→ saltlake: 樓上指出另一個常見的可能狀況 12/29 17:34
38F:→ maniaque: 剛判完,可能還沒上裁判書查詢系統,不然原PO可以翻拍貼圖 12/29 18:45
39F:→ maniaque: 個資可以碼掉,反正裁判書早晚會上系統 12/29 18:46
40F:→ maniaque: 有時候是語意的理解,而警察那邊應該有原PO當時的說詞 12/29 18:47
41F:→ maniaque: 若原PO對於警方陳述有意見,也可以請求調警方密錄器資料 12/29 18:48
案子已經快2年了 密錄器應該洗掉了
想請問 警察說是從我這邊聽來 我同意對方離開
這邊如果要當證據 是不是有機會有 傳聞法則 的問題? 即聽來的不能當證據
42F:推 jasonyeh: 原PO說上訴中,表示已經收到判決書,網路應該公開了 12/29 21:18
※ 編輯: MrBigABen (1.34.71.98 臺灣), 12/29/2022 22:12:36
43F:→ saltlake: 所以就缺案號了 12/29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