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BigABen (瓶口理論)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肇事逃逸 離開現場的定義
時間Mon Oct 10 08:40:47 2022
請問一下
騎車在十字路口被撞後"不到一分鐘" 肇事者不經同意即先離開現場 但是被追回來
追回來的地點離事發15M左右 於是兩方就在路邊起爭執
強調不到一分鐘 是因為不可能那麼短的時間 被撞的人同意肇事者離開
由於離事發路口不遠 那這樣符合肇事逃逸的要素 離開現場嗎?
肇事者 也可以凹:
因為是路口 怕影響車流 就先退到路邊等被害人
後面警察也有來啊 我沒逃逸阿
請問離開現場定義 是不是要離開很遠才算阿
如果是這樣 早知道不要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71.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665362449.A.A84.html
1F:推 Lailungsheng: 還有破壞現場 10/10 09:26
2F:→ maniaque: 不算......注意那個 "逸" 10/10 09:33
3F:推 ultratimes: 但我記得只要肇事者對於肇事沒有任何作為就能算 10/10 14:31
4F:→ ultratimes: 像是肇事後就在現場發呆 沒報警 也沒協助送醫 10/10 14:31
5F:→ ultratimes: 就在那邊發呆 似乎也能算肇事逃逸,因為你那樣跟逃逸 10/10 14:31
6F:→ ultratimes: 其實沒兩樣,因為肇逃本來就是為了加速救護而設置的法 10/10 14:32
7F:→ maniaque: 不作為也要看情況,在無第三人施救情況下,看著等對方死 10/10 17:01
8F:→ maniaque: 自然也符合條件 10/10 17:01
9F:推 leptoneta: 先告再說啊 讓檢察官法官去想 10/10 19:46
10F:推 love110257: 結論就是你的狀況不算 10/11 11:03
11F:→ black82465: 之前不是有案例說在警方到之前都不算? 10/12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