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別人家看優點 自家找缺失)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公司規定某些人不得互加Line 規定合法?
時間Sat Oct 1 19:45:59 2022
假如公司有兩個部門
一個部門男性居多
另一個部門則是女性,且因為特殊工作性質,女性多數都有挑選過
這時公司規定,A部門的男性和B部門女性不得私下交換Line或電話號碼
理由是為了公司的管理
這種規定合法嗎?
因為私下交換這應該是基本人權吧
但感覺公司的體制下,公司應該不可能做出違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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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別人家就是要看別人的優點
要找缺點,在自己家裡找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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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ustSad: U大師回來惹,溫腥。 10/01 19:49
2F:→ iscu: 現實中已有的案例直接說明即可,何必藏頭露尾~ 10/01 19:56
3F:→ iscu: 自己去2ch/5ch翻吧,那邊都討論過不知道多少次了 10/01 19:56
台灣應該不適用日本的觀念吧
4F:→ oresta: 讓我想到FIR 10/01 20:00
5F:→ maniaque: 簡單講,辦公室戀愛能不能成為開除的事由?? 10/01 20:00
我覺得應該是可以
甚至不要說辦公室了,你只要戀愛會妨礙到工作
就算不是辦公室的人也可以吧
另一個方面,私下聊天加Line真的是私人的事沒關係嗎?
改天你請的律師跑去加對面的Line,你還會覺得是私人的事嗎?
※ 編輯: ultratimes (36.238.146.52 臺灣), 10/02/2022 20:35:42
6F:噓 jj89066: 阿如果辦公室戀愛導致績效更好 那還要開除嗎? 10/05 09:30
7F:→ maniaque: 如果??? 如果公司不發薪水,改員工付錢上班,不是更好? 10/05 14:17
8F:推 greencha: 航空公司ㄇ 10/17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