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Taxes (謝謝提醒)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封存的公家文書,訴訟時法院可以調閱嗎?
時間Sun Aug 21 22:25:46 2022
譬如說
最近那個政府的疫苗採購合約 據說封存30年
假設今天有名嘴指名哪些官員涉貪
那麼官員告名嘴妨礙名譽
被告是否可以聲請法院調查證據 將封存的合約調出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31.1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661091948.A.CA4.html
1F:→ maniaque: 嗯...某人告你強姦,說你老二歪的,你就要在法庭脫褲證明? 08/21 22:32
2F:→ maniaque: 好歹要先有其他證據證明 可能有強姦 吧.... 08/21 22:33
3F:推 ntnusleep: 刑訴134、釋字627 08/21 22:37
4F:→ iscu: 根據統計 只有30%不是歪的 08/21 22:44
5F:推 ntnusleep: ......為什麼回答歪樓了 08/21 22:49
6F:→ maniaque: 舉例啊,名嘴沒有足夠證據,卻濫用言論自由來進行指控 08/22 08:38
7F:→ maniaque: 然後官員反告對方妨礙名譽,被告卻說 08/22 08:39
8F:→ maniaque: 我沒有證據證明你歪哥,但我"自認為"證據就在封存公文內 08/22 08:39
9F:→ maniaque: 笑死了,難道整個簽約是那些官員從頭到尾去做的嗎??? 08/22 08:41
10F:→ maniaque: 經手公文跟政府的相關基層官員一大票,大家現在基於法律 08/22 08:41
11F:→ maniaque: 對於職務上掌握的機密必須保密,傳這些相關人員去作證 08/22 08:42
12F:→ maniaque: 到法庭上,讓法官依法具結,解除他們的保密義務,不就得了? 08/22 08:43
14F:→ maniaque: 那不叫封存,叫 "保存年限" 08/23 09:54
15F:→ maniaque: 今天在吵的是 "密等" ,不是 "保存年限" ok ? 08/23 09:54
16F:→ maniaque: 公文密等還會加上"解密條件" 08/23 09:55
17F:→ maniaque: 密等有四種 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密 08/23 09:57
18F:→ maniaque: 解密條件,照克拉克的說法,就是 [三十年後解除密等] 08/23 09:57
19F:→ maniaque: 保密期限 30年.......理由問他.... 08/23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