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ihua (蔚藍海岸)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訴訟標的之價額不明,如何求償?
時間Sat Jul 30 21:02:57 2022
甲有一未保存登記建物,被乙(行政機關)拆除。
請問在訴訟標的已滅失之情形下,甲是否可以在起訴書訴之聲明先主張價額嗎?
如果甲高估訴訟標的之價額,是不是會變成多繳裁判費?
請問訴之聲明是否可以寫先請求法院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然後補繳裁判費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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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拆除原因? 07/30 21:19
2F:→ juihua: 被乙認定是無主物 07/30 21:25
3F:→ rickdom01: 可以、會、可以 07/30 21:57
4F:→ maniaque: 有完成公告程序就可以洗洗睡了.... 07/31 12:25
5F:→ juihua: 當然沒有 07/31 17:40
6F:→ maniaque: 那你是否應該先走完訴願程序??行政訴訟法#4有規定先行歐 07/31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