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nb19009 (hellooo1)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這樣是否構成威脅
時間Fri Jul 8 10:55:56 2022
大家好,好奇問個法律問題,希望達人幫我解惑
今天A因在刑法上損害到B
B就對A說
給你兩條路選
1.我報警,走法律途徑
2.談條件(給我錢,陪我睡……等等)
你自己選擇,不強迫
A可以去提告說B威脅他嗎?
B此時會說
1.我沒強迫他,我讓他自己選,他可以選擇不要也都沒關係,我只是提供另一個和解管道供他選擇
2.而且報警行為是行使合法權利也不構成恐嚇
想問說這樣B會構成威脅或是其他罪責嗎
感謝看完,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7.1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657248958.A.6E5.html
1F:→ stevenchiang: 不會 07/08 11:25
2F:推 saccharomyce: 1是訴訟 2是和解 哪裡違法 07/08 11:36
謝謝解答
所以今天一個正妹騎車撞到一個有錢男生,男生跟他說要嘛我告你過失傷害讓妳留案底,不然賠再多錢我都不和解,除非跟我上床才能和解,請問這樣是OK的嗎? 感覺帶有點脅迫威脅,但又不違法
3F:→ NEWG5: 你為什麼不自己估狗看看威脅恐嚇的定義是什麼? 07/08 11:59
※ 編輯: bnb19009 (101.12.17.142 臺灣), 07/08/2022 12:03:47
4F:→ CCWck: 撞到人就依法負責 過失傷害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07/08 12:34
5F:→ maniaque: 那個2的條件已經違法了,隨便查也有類似案例啊~~~~ 07/08 16:48
6F:→ maniaque: 像賣場偷竊,店家索要不合理和解金,甚至有無良店員要肉償 07/08 16:48
7F:→ maniaque: 這些要求都明顯觸犯了法律 07/08 16:49
8F:→ maniaque: 至於原PO 補充的部分,個人認為要看是在 "何種場合" 07/08 16:53
9F:→ maniaque: 像是在兩人獨處場合,或者是雙方以及親友在調解會現場 07/08 16:54
10F:→ maniaque: 就有所不同 07/08 16:55
11F:→ iscu: 肉償違法嗎? 我常看但是都這樣教說 07/08 20:45
12F:→ iscu: 電視 07/08 20:46
13F:推 leptoneta: 小於14歲絕對違法 07/08 21:17
14F:→ Fallschirm: 實務上認為會構成強制罪 07/09 06:48
15F:→ maniaque: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 07/09 10:50
16F:→ maniaque: [違反其意願].......你覺得法院會怎樣認定呢??? 07/09 10:50
17F:→ JustSad: 強制罪?你自己願意配合又不是被強壓上床,怎麼定罪? 07/09 13:26
18F:→ JustSad: 因為大腦被我們控制所以身體不聽勸阻? 07/09 13:27
19F:→ jasonmoon: 強制性交罪未遂處理 07/09 13:54
20F:推 JustSad: 原來這樣就能判決強制性交未遂啊!(筆記,重要! 07/09 14:10
21F:→ jasonmoon: 強制性交實務上會用很廣泛的來解釋,手段上勿須到達被 07/09 14:48
22F:→ jasonmoon: 害人難以抗拒,只要達到違反被害者意願的程度即可,你 07/09 14:48
23F:→ jasonmoon: 用除非妳跟我上床否則如何的這類言論,已達以恐嚇方式 07/09 14:48
24F:→ jasonmoon: 而為性交的強制性交要件,而有其意思表示已經是強制性 07/09 14:48
25F:→ jasonmoon: 交著手階段,若無性交者,以強制性交未遂處理 07/09 14:48
26F:推 JustSad: 簡單說,除非有私訊文字,當時未錄音,刑法認定沒這麼寬 07/09 14:52
27F:→ JustSad: 立法精神、法律本意是一回事,實務跟刑法認定是一回事。 07/09 14:53
28F:→ JustSad: 如果這麼簡單就能定義、定罪,很多越想越不對勁怎麼告輸 07/09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