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不要求證明負面事實如無罪
時間Thu Jun 16 16:35:31 2022
法律條文方面記得有個理論是主張應避免要求被告
證明負面的事實,比方說證明自己無罪。
避免作這種法律要求的理論或者理由是甚麼?
訴訟實務上不也常聽到提出不在場證明來證實被告
無罪?
刑法以外,行政和民法等有這種考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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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scu: 這要嘛是電視劇看太多或者是只看新聞記者編故事 06/16 18:13
2F:→ iscu: 需要提不在場證明通常都是有不利於被告的證據 06/16 18:15
3F:→ GeorgeKimo: 民事會有舉證責任倒置的情形 06/16 19:28
4F:推 leptoneta: 民事有過失責任 推定過失責任 無過失責任的差別 06/16 19:45
記得有個甚麼理論說,證明「有某事實」比證明「無某事實」要簡單?
另外消保法要求廠商證明產品「沒有不符合」(亦即符合?)當代安全性的要求,
可是就算符合某些我國獲國際標準也不必然滿足這個要求。
以此看來,反面證明似乎比較難些?
※ 編輯: saltlake (114.24.74.157 臺灣), 06/16/2022 20:58:48
5F:推 ultratimes: 不在場證明是幫助事實調查,不是在法庭上證明啥東西 06/17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