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pina0114 (H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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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勞資] 離職後手機公有門號續約未滿違約金
時間Mon Apr 18 14:31: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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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pina0114 (Hey!)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勞資] 離職後手機公有門號續約未滿違約金
時間: Mon Apr 18 14:31:04 2022
事實經過:
五年前入職這間公司,當時公司有提供資費1399的公司戶手機門號,
此門號為此職缺之前離職的人有的門號,並非公司因我加入另外申辦的門號。
同時公司也無任何明文規定禁止以此門號續約購買新手機。
部門其他同事皆「約定成俗」,兩年一到會去續約購買新機。
購買新機的手機費為自付。
去年年底我以同資費續約並加購新手機,
四月底準備要離職,
公司說將停用此手機或是降低費率,
因此中華電新需要繳違約金要我吸收,或是要求我把此門號轉到我名下,繼續月繳1399
問題:
1. 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2. 我的理解是公司給我1399的門號,離職繳回門號SIM卡即可,
如果我不繳違約金或接續此門號,我是否會有違法問題?
3. 公司也有提出要把我加購的手機給買回,可以拒絕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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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54.13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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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alpina0114 (114.32.154.135 臺灣), 04/18/2022 14:31:25
1F:→ stevenchiang: 合理 有 可以 04/18 14:55
2F:→ maniaque: 別人沒離職,你離職啊...... 04/18 15:05
3F:→ maniaque: 你拿公司門號去綁約,然後A走一隻手機沒有上繳公司 04/18 15:06
4F:→ maniaque: 就算你說有繳手機費,但"比空機少很多錢"吧 04/18 15:06
5F:→ maniaque: 違約金就是這"手機的差額"的代價 04/18 15:07
6F:→ maniaque: 要嘛你就違約付一付,公司退掉門號,或者是你接下門號 04/18 15:07
7F:→ maniaque: 繼續繳費用到約滿為止 04/18 15:07
但是我想請問的是公司門號續約時也有蓋了公司大小章,
既然公司蓋了大小章也代表公司同意續約的行為,
我們也沒有簽訂任何紙本文件說手機歸屬離職後為誰所有,
如果有法律問題的話這樣子是侵占嗎?
※ 編輯: alpina0114 (114.32.154.135 臺灣), 04/18/2022 15:11:37
8F:→ maniaque: 公司再怎樣,都沒有義務繼續為你繳綁約的費用或違約金吧 04/18 15:10
9F:→ maniaque: 而且你既然說五年,表示你已經run過至少兩輪了 04/18 15:11
10F:→ maniaque: 手機也至少拿兩隻了 04/18 15:11
這支門號的資費及申請並不是因為我公司才去辦理的,
在我到職前我也是使用前人留下的門號,
在我離開後這支手機也會留給下一位來工作的人,
公司維持本來就有的門號這個責任也要算在我頭上嗎?
※ 編輯: alpina0114 (114.32.154.135 臺灣), 04/18/2022 15:14:39
11F:→ maniaque: 在這五年期間,本來公司應該會有2隻0元手機的取得 04/18 15:12
12F:→ maniaque: 而你卻把這兩隻0元手機吞走,知道犯下什麼罪嗎???? 04/18 15:13
13F:→ maniaque: 假如公司真要跳出來告你,你跑不掉的歐... 04/18 15:13
14F:→ maniaque: 今天看起來公司也只是要你把門號移轉回去而已 04/18 15:13
15F:→ maniaque: 自己負擔後續相關的費用 04/18 15:14
16F:→ maniaque: 好啊,那請問有哪邊寫著手機門號衍生的利益歸你所有呢??? 04/18 15:14
就是因為都沒有紙本文件我才覺得有疑慮呀
我想了解是公司如果要告我要以甚麼名義告?
那如果公司不同意我續約購買新機,公司為什麼還可以蓋大小章在合約上?
※ 編輯: alpina0114 (114.32.154.135 臺灣), 04/18/2022 15:16:36
17F:→ maniaque: 只能說 "那是兩回事" 你接前手門號,不代表你可以丟綁約 04/18 15:16
18F:推 jasonyeh: 同意續約又不是代表同意你可以拿走手機,也不是代表同意 04/18 15:16
19F:→ jasonyeh: 你離職後要公司吸收門號的違約金和資費,你在講什麼啦 04/18 15:16
20F:→ maniaque: 回去,後續你綁約續約拿手機,那就是你的問題了 04/18 15:16
21F:→ maniaque: 請看清楚這一句 "你的事情" 04/18 15:17
22F:→ maniaque: 總之,你要怎樣盧小小是你的自由,大家看到的就寫給你了 04/18 15:17
23F:→ maniaque: 你要賴著不繳,那公司也只能走法律途徑處理而已,沒怎樣 04/18 15:18
24F:→ maniaque: 你再跟法官講你自以為的道理,好嗎? 04/18 15:18
就是因為不理解法律規範才會上來請問,當然在理解過程中還是會有疑慮,
謝謝各位的意見與指教
※ 編輯: alpina0114 (114.32.154.135 臺灣), 04/18/2022 15:20:18
25F:→ maniaque: 而最重要的一點是..."你才續約綁約四個月,就要離職" 04/18 15:20
26F:→ maniaque: 這違約金差額多少你知道嗎?? 04/18 15:21
27F:→ maniaque: 要是已經約末可能公司或許睜隻眼閉隻眼 04/18 15:21
28F:→ maniaque: 幾百塊一兩千可能就算了,現在才剛綁,繳起來好幾萬的 04/18 15:21
29F:→ maniaque: 我想,你自己應該也不否認,得到這支高價手機的利益吧 04/18 15:43
30F:→ maniaque: 在你提問前,怎不先思考一下對錯呢,契約當初都有違約條款 04/18 15:44
31F:→ maniaque: 怎不先看看呢? 04/18 15:44
32F:推 cape129: M先生回應建議略過 04/18 15:47
33F:噓 KKyosuke: 門號不是你的 買手機優惠公司沒跟你全額討回就不錯了 04/18 15:51
34F:推 JustSad: 給你方便當隨便 04/18 17:23
35F:→ maniaque: cape129 ?? 這時段應該是用 q 吧 04/18 17:53
36F:→ maniaque: 還真不知道隨便只會在那邊一行,嘴認真寫的鄉民,心態怎樣 04/18 17:54
37F:→ maniaque: 這是公開討論版,有本事有能力,就拿東西出來啊...... 04/18 17:55
38F:→ maniaque: 說穿了只會一行丟了就跑,然後兩帳互吹互捧手段,早看穿了 04/18 17:56
39F:→ maniaque: 但個人還是尊重啦,畢竟言論自由在可許可範圍內,仍應尊重 04/18 17:57
40F:→ q135q135: 不懂裝懂屁一大堆 被打臉就龜起來不敢回應的人 竟有臉 04/18 22:42
41F:→ q135q135: 講什麼有本事有能力 真要那麼有本事有能力 那麻煩請那 04/18 22:42
42F:→ q135q135: 個超愛刷存在感又愛不懂裝懂 且喜歡利用上班時間玩ptt 04/18 22:42
43F:→ q135q135: 的某m針對自己說過回應一下 假扣押和比例原則有什麼關 04/18 22:42
44F:→ q135q135: 係?執票人拿到未記載發票年月日的無效支票 到底賺到了 04/18 22:42
45F:→ q135q135: 什麼?對於這些某m自己講過的話 某m應該又要龜起來不敢 04/18 22:42
46F:→ q135q135: 回應了吧 死不認錯的某m 和酒駕卻一樣死不認錯的某J 04/18 22:42
47F:→ q135q135: 舉著言論自由的大旗 聯手在本板胡扯瞎說胡說八道誤導別 04/18 22:42
48F:→ q135q135: 人 真不怕招致報應死後下地獄嗎?果真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04/18 22:42
49F:→ q135q135: 嗎?更別說這死不認錯二人組超喜歡數落發問者 低劣的言 04/18 22:42
50F:→ q135q135: 行令人搖頭 04/18 22:42
51F:→ q135q135: 某m還敢誣指別人是分身 和酒駕哥沒兩樣 某m要不要算算 04/18 22:53
52F:→ q135q135: 自己的胡說八道在本板被打臉幾次了 卻仍舊死不認錯依然 04/18 22:53
53F:→ q135q135: 故我 繼續在本板認真地胡扯瞎說誤導別人 拜託某m為自 04/18 22:53
54F:→ q135q135: 己積點陰德 像這種可能會造成別人權益受損的“認真” 04/18 22:53
55F:→ q135q135: 還是免了吧 別再繼續搞爛本板了 04/18 22:53
56F:→ maniaque: 寫一堆,結果跟本篇毫無關聯.........真不知道誰在爛搞啊 04/19 00:07
57F:→ maniaque: 我這個人很隨興,不會像q鄉民這樣子,就醬 04/19 00:08
58F:→ maniaque: 人在做,天在看,對吧.....抱歉占了原PO文章位置寫抒發 04/19 00:09
59F:→ maniaque: 對了,個人認為,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就算有某樓寫錯 04/19 00:16
60F:→ maniaque: 個人習慣就是過了就過了,絕對不會像某樓這樣....唉~~~~ 04/19 00:16
61F:→ maniaque: 多幫幫無助的人比較實際一點 04/19 00:17
62F:→ maniaque: 講完了..... 04/19 00:18
63F:→ q135q135: "聞道有先後 術業有專攻" 從愛不懂裝懂又死不認錯的人 04/19 00:23
64F:→ q135q135: 口中說出這二句話 真是格外的諷刺的 04/19 00:24
65F:→ q135q135: 不懂裝懂亂說一通 過了就當沒事了 對於會不會誤導別人 04/19 00:25
66F:→ q135q135: 造成別人權益的損害則毫不在意 在講究專業的法板隨興亂 04/19 00:27
67F:→ q135q135: 推文亂回答 被打臉就惱羞 這種人竟有臉自稱認真回答問 04/19 00:29
68F:→ q135q135: 答問題 真的很可笑 殊不知板友可能被某m錯誤的推文誤 04/19 00:30
69F:→ q135q135: 導而致權益嚴重受損 04/19 00:31
70F:→ q135q135: 人在做 天在看 奉勸死不認錯又愛利用上班時間玩PTT的 04/19 00:33
71F:→ q135q135: 某m 不懂裝懂誤導板友這種損陰德的事不要再做了 以免 04/19 00:34
72F:→ q135q135: 害人害己招致報應 死後下地獄 望自重 言盡於此 04/19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