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r8907010 (rr8907010)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需另外開一庭嗎?
時間Wed Apr 13 11:11:00 2022
前提故事 Ab為婚姻當時人
家事 A做5成(之前A 5年3成, 這兩年7成) b5成
照顧爸媽A3成 b7成
經濟A3成 b7成
這兩年A把b趕出住處 小孩1星期b只能看半天
現在:
A向法院訴請離婚 因為b體重過胖(這兩年生病造成,身材不好看 家事不做)
假設到法院時 法官問離婚事項 b可同時順便向法官提出聲請照顧小孩1人一半時間嗎
法官會覺得是不同事件 要另外開庭處理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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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ustSad: 法院又不是只為你家服務,不會整自己。 04/13 11:29
2F:→ jesil: 事件不同 要另外聲請(反請求) 除非對方本來就有告 04/13 12:04
3F:→ jesil: 通常整套是 離婚 親權歸屬 扶養費 探視方案 可一併處理 04/13 12:04
4F:→ maniaque: 原PO忘了說清楚 "照顧誰的爸媽",b應沒義務照顧A爸媽 04/13 13:40
5F:推 KKyosuke: 因為體重過胖(^^) 04/13 15:40
6F:→ KKyosuke: 這真的說的出口喔... 04/13 15:40
7F:→ sindyevil: 誰的爸媽? 04/13 16:20
8F:→ JustSad: 0805 04/13 17:03
9F:→ q135q135: 樓上某J和某m的推文建議略過別看 以免被誤導 04/13 19:50
10F:→ maniaque: 樓上出來啦........還以為初四了哩 04/14 10:24
11F:→ q135q135: 不懂裝懂的某m又惱羞了? 04/14 11:08
12F:→ maniaque: 就不知道是誰只會複製貼上,要不要學如何用快速鍵?? 04/14 11:19
13F:推 q135q135: 被打臉就龜起的某m 何時要告訴大家 假扣押和比例原則 04/14 14:57
14F:→ q135q135: 有何關係?執票人拿到未載發票年月日的無效支票 到底賺 04/14 14:57
15F:→ q135q135: 到了什麼? 04/14 14:57
16F:→ maniaque: 樓上真可憐, 鄉民請益文,都沒在回答,只會複製貼上叫人 04/14 15:48
17F:→ maniaque: 不要相信誰不要相信誰,說得好像推銷宗教一樣... 04/14 15:49
18F:→ maniaque: 只會這樣子,看了真替版主感慨...還好啦,就當言論自由吧 04/14 15:49
19F:→ q135q135: 就是因為言論自由 才能容許某些不學無術的人在本板不懂 04/15 01:21
20F:→ q135q135: 裝懂刷存在感 對了 愛不懂裝懂的某m 我提出的問題都 04/15 01:22
21F:→ q135q135: 是你曾說過的話 何時要當個男人勇於認錯 承認自己是不 04/15 01:24
22F:→ q135q135: 懂裝懂亂說一通??還是要繼續龜起來不敢面對 假裝沒說過 04/15 01:25
23F:→ q135q135: 這樣的話?? 04/15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