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接電話Mr.MaBao ^U^)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拾獲時效性物品弄到快失效才送警局
時間Mon Mar 14 20:57:19 2022
假設撿到有時效性的東西
例如五倍券這種,過了期限一定失效
假設拾獲者並沒有占領意圖,但有故意讓他過期的意圖
於是把失誤送警局時,謊報種種原因
請問這樣有觸犯侵占罪嗎?
但是自始至終並沒有侵占的意圖
另外如果被發現是故意想拖到過期才送警局
或是故意拖到已經難以處理的時間(例如過期前15分鐘)才送警局
有可能觸犯毀損罪?
畢竟過期的五倍券跟毀損其實沒兩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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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那個大師...我不要惹,這樣? 03/15 08:05
2F:→ maniaque: 故意......那不就是犯意的一種?? 03/15 11:06
3F:→ maniaque: 不作為 啊.... 03/15 11:07
4F:→ piguy2: 故意,如何證明?一句忘記了就無敵了。除非自己做死 03/15 12:30
5F:→ iscu: 你們不知道火星人有讀心能力嗎? 讀心可以作為判刑依據 03/15 12:58
6F:推 Lailungsheng: 換個角度,撿到一樣物品,放了多天才拿去警察局, 03/15 15:15
7F:→ Lailungsheng: 這樣沒有別的罪?(時間上已經夠失主報案調閱監視 03/15 15:15
8F:→ Lailungsheng: 器找到人了吧? 03/15 15:15
9F:推 tommy134075: 忘記無敵,當然讀心術可以作為判決依據就另當別論了 03/15 16:26
10F:→ maniaque: 忘記不一定無敵,有些也是用'忘記'抗辯,但檢察官不採信的 03/15 17:45
11F:→ ultratimes: 檢察官不採信?法官比較重要吧,檢察官又怎樣? 03/15 21:36
12F:→ ultratimes: 檢察官是直接就能定罪了喔?那我等檢察官來定 03/15 21:36
13F:→ ultratimes: 等檢察官直接跳過法官來定罪 03/15 21:36
14F:推 tommy134075: 應該說要看當時情境有無攝影機或是其他因素吧 03/17 10:53
15F:→ tommy134075: 總不能說撿到當下警局在旁邊,這樣很難凹 03/17 10:53
16F:→ tommy134075: 又或是說買東西忘記結帳,都是看檢察官的心證,可能 03/17 10:53
17F:→ tommy134075: 起訴後法官判無罪 03/17 10:53